美國廣播公司(ABC)20/20電視節目的獨家采訪周五20/20播出了賀梅的事.節目隻是短短的介紹整個事件引發的長打幾年的官司,更多的介紹了賀梅回到賀家的情況.看後有幾處地方非常的讓我感慨:
1.鏡頭之一:賀梅離開BAKER家,BAKER在樓梯口抱住她,她的一隻手不由自主的緊緊拽住樓梯,試圖抓住樓梯就可以不用離開,可是終於隨著BAKER走開的力量,無力的從樓梯上滑落.我的眼淚不爭氣的就濕潤了眼睛......
2.鏡頭之二:賀梅終於被放在車裏,她的眼淚才終於落了下來......隨著車的開動,BAKER一家站在屋前,男女老少,無不掩麵而泣,傷心欲絕.正所謂男兒有淚不輕彈,節目從頭到尾,賀家隻有賀梅的媽媽在打官司的時候哭的一踏糊塗,從沒有一個鏡頭有賀梅的爸爸和兄弟姐妹有出一滴眼淚的時候,甚至於當賀梅爸爸摟住她媽媽哭的痛不欲生的時候,他也是一臉的悲切,卻始終"堅強"的無一淚可流!
3.賀梅的妹妹5歲生日,蠟燭吹滅後,開始吃蛋糕,賀梅媽媽切開蛋糕後,用英文吆和著為賀梅你要那塊.那語氣我實在不能想象如果不是在鏡頭,她還會用怎樣的口氣給賀梅吆和.也許她並不是帶有任何"惡意",本身就那"水平",或者習慣了中國人的所謂對孩子的"吆和"口氣,所以我心裏暗暗的為回到中國後的賀梅而悲哀......
4.唯一看到賀梅終於露出笑臉,開心的時候是她生日PARTY,她的最好的一起長大的BAKER家的小女孩來了,BAKER家也來了.連法庭指定觀察TRANSACTION的的兒童心理專家都說賀梅在和BAKER家的小孩在一起的時候才會真正不"封閉"自己.可是很快,她就踏上了去中國的飛機上,最後的那點"氧氣"就這樣被無情的切斷了.於是我心裏有開始希望美國移民局能不能就真的"網開一麵",如果賀梅能留在美國的前提是讓賀家全部留在美國,我情願他們能留下來!
其實一開始誰對誰錯,大家都已經知道了,否則賀家不會贏。但是到後來誰對錯就有的斟酌了,開始時賀家被騙,不過當官司打了八年以後,受害者就是賀梅了。
有人用最卑鄙的一種來解釋, 也傷了愛國誌士的心.
魯迅聲稱, 從不憚以最卑鄙的想法, 來揣測國人的心思. 魯迅真是無恥的中國人啊.
跟這種人講道理, 實在是不必.
如果雙方都是中國人, 或都是米國人會怎麽樣? 這才值得爭論. 當然了, 讓中國人上這種當, 比較難.
中國人,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同意這個觀點。賀家感覺動機不純。如果是媽媽,看到自己的孩子這麽快樂生活在別人家,為什麽一定要她回來。如果自己的孩子在受虐待,那麽爭取撫養權是有意義的。可是八年了,賀梅都長大了,還一定要把孩子要回去,重行適應生活。可憐的是賀梅沒有權利說她想和誰在一起。
常常講人要豁達,看淡,世界上有幾個人真正做得到。。。
Becaue I have 孩子myself. All I care about is my baby's happiness. She is my baby regardless she is American or Chinese. It is ok if she thinks she is Mexican as logn as she is happy.
"一個流著中國血液的孩子,讓她仇恨中國,寧願把自己當作一個墨西哥人,就是好?" Let me ask you. Are you trying to apply GC or are you US citizen already? If you have done so, good or bad?
"哪個孩子的親生父母 割舍的下這個親情?"你這個問題問的非常好,正是這個問題困擾我,所以我就是搞不懂為什麽當初他們要把小孩送出去.如果我能找到你所要的答案說服我自己就好了! :)
我隻想把你自己放在賀梅的地位摸心想想,你會有怎樣的感受!
不是中國有種說法:"為了他的幸福,我情願放手"! 現在我們都不要去講誰對誰錯,過去做的都無法挽回了,現在隻從孩子的角度出發,什麽樣的選擇是對她好的,我想你自己心裏最明白的.你所謂的相信隻是一種美好的"自欺欺人"而已.心理專家都已經出了結論.為什麽你就相信她的父母會非常愛她,珍惜她?我倒是願意聽聽你的論點.
作為美國人是可以留在美國,但是他們是未成年的美國人,是必須跟著自己的監護人(自己的父母).如果賀家願意轉讓自己的監護權的話,他們就可以找個臨時的監護人照看他們,他們就可以留在美國.美國怎麽管呢?
還有啊,不是說生在美國就是美國人了嗎?那麽賀梅和她的妹妹不是美國人嗎?作為美國人豈不是可以留在美國?
大家看看賀紹強憑借賀梅案已經在美國多逗留多久了? 我敢跟你打賭, 賀紹強一定會以賀梅為借口, 在美國長長久久的住下去的
對孩子吆三喝四是中國父母的習慣,對小賀梅可能是災難.
Good Point!
賀紹強是贏了官司,但賠上的是賀梅的快樂。如果你認為賀梅的中國臉在貝克家會有認同的問題,那中國政府就應該禁止每年成千上萬的中國孩子被西方人領養。這場官司的最後輸贏隻有時間才能給出答案。我想十年、二十年後的賀梅會告訴她的父母,他們是否是真正的贏家(真心希望他們是)。再則,請不要動不動就將問題上升到“人權”、“華人的勝利”這樣的高度,看到電視裏賀梅的眼淚、寂寥,我隻覺得悲哀。
有一些原則是一定要堅持的,盡管有些代價。
這和“中國人”“美國人”或者“東方”“西方”沒關係!!!別動輒拿這些來說事。。。
賀梅大了後會因為明白了她的生父在她四周大的時候“暫時”放棄了她而有更大的問題!!
賀紹強是個畜生!!!!
BAKER家已經認同她了.否則不會賣房子,甚至於讓自己大女兒停學,花幾十W美金打官司.
LZ說的對,如果條件是全家留下,MAY能留下,那情願他們全家留下.
希望MAY可以早日適應環境.
讓孩子回到並不想放棄她的親生父母身邊,是天經地義的,賀不管有什麽錯,堅持打8年官司爭取到孩子撫養權,就不容易,也可以說是華人的勝利,因為他的勝利是和許多華人的支持分不開的。孩子離開熟悉的環境進入陌生的環境,一開始肯定是害怕,不情願的,相信她的父母會非常愛她,珍惜她的,笑容會回到她臉上的。就是您自己的孩子被你父母帶幾年,回到你身邊時也是同樣的情景,但過一段時間就好了。中國家庭對賀梅更好,因為她張著亞洲臉,在貝克家以後會有認同問題的。
你的論點是華人的自我否定。
你的論點是華人的自我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