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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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從男孩到男人

(2007-01-12 04:18:01) 下一個

1歲:穿著開襠褲到處撒尿,老爹老媽以此為榮。

2歲:跑得比奶奶快,就想看她在後麵端著碗追我的樣子。

3歲:希望媽媽可以不再帶我去女浴室。

4歲:幼兒園很好玩,有很多女孩子,嘟嘟最漂亮,因為她戴眼鏡。

5歲:天天下午盯在電視上,盼望可以成為變形金剛,嘟嘟是誰,她那麽醜,還戴眼鏡。

6歲:媽媽讓我一個人睡,我為什麽要一個人睡他們卻不。

7歲:我終於可以上學了,有一隻大書包,裏麵塞滿了零食。

8歲:我可以不去上學,不係紅領巾,不做作業嗎?

9歲:我跟小胖打了一架,撕壞了他的衣服,以後他不再搶我的球。

10歲:老爹在遊戲機室把我揪出來,並揚言以後再去那種地方就別想回家,不知道他為什麽生那麽大的氣,我用一個銅板就玩了一天,最後還賺了兩個。

12歲:這個生日很隆重,每個人都給我錢,大家都很高興,我趁機沒做作業。

14歲:我跟幾個男孩子躲在一片廢墟後麵抽煙,一點沒新意,那個地方那麽髒。這一年中我飛快長高,所有的衣服都小了,我喜歡專賣店裏那雙真正的“耐克”。

16歲:有天晚上做了一個夢,與女人的裸體有關。大清早自己洗床單。去上學看到一個漂亮女孩子,不知道她長裙裏麵的腿是不是漂亮。

18歲:我考上大學的願望與任何人無關,可可報哪兒我就報哪兒,我沒給她寫過情書,但我12歲就愛上她了。我是一個有思想的人,有深謀遠慮。

20歲:和可可在同一所大學校園裏風花雪月,但是好景不長,體育係一個比我高出半頭的小子橫刀奪愛,可可原來是個膚淺的小女人,她愛壞男孩。從此和她咫尺天涯,我的傷心沒有人知道。

21歲:第一次看了黃色錄像,昏天黑地的,看完了想找一個地方吐。雖然城市裏流行男不壞女不愛,我還是想做個好男人。感情事已小,好男兒應有雄心壯誌。

22歲:找個好工作比找個漂亮女孩還難。前途未卜,心情黯淡,和一個不知名的風塵女子有了一夜情。沒有後悔。

24歲:已經在一家公司站住了腳,然後碰到兩個女子,一個美好如夢中情人,一個有極好的家庭背景。我選擇了後者。

26歲:我後悔了,兩年中未來的老丈人沒給我絲毫幫扶,我還得靠自己打拚。但是來不及了,她懷孕了,這是一個陰謀。

28歲:兒子快兩歲了,我不愛他的母親,但我愛他。偶然間與我當初放棄的那個女子相遇,她依然美好,而且未婚,我的心很疼。那天晚上又在酒吧喝多了。

30歲:終於熬到了一個部門經理的小位子,可以對十幾個人呼風喚雨了。穿灰色西裝,打品牌領帶。回到家衝老婆大吼,再囉嗦我對你不客氣。很久不再同她做愛,借口太累,生理上的需要寧肯到外麵解決。

32歲:有了婚外情,對方是個小女孩,才23歲,剛剛大學畢業。現在的女孩子,敢作敢當,勇往直前的風格真叫人刮目相看。但好景不長,老婆終於知道,就以死相逼,小女孩不屑一顧,甩手而去,沒有再回頭。我不想離婚,因為兒子。

40歲:生活再沒有改變過,日複一日。兒子做的每一件小事都不對我的胃口,不好好學習,小小年紀就談戀愛,但我管不了他,他已經很高了,能說會道。我惟一做著的夢是買彩票中上500萬,然後買車子,老婆不換——已經習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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