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人口學家馬寅初性侵害未成年女孩?

(2006-11-10 12:35:32) 下一個
據摘自《民國掌故》(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1917年,馬寅初與嵊縣一位叫王仲貞的姑娘結婚。王仲貞生於1904年,比馬寅初小22歲,年少漂亮,有小學文化程度。此後,馬寅初將王仲貞、張團妹先後接到北平。從此,馬寅初的家裏就有兩個妻子。
如果此書沒有把時間搞錯的話,它告訴我們這樣一個往事:馬寅初與一個13歲的女孩結婚生子. 同一個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在法律上稱之為"性侵害未成年人".這位在美國呆了十年的留學生,擁有美國名校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的35歲的成年人,為何要娶一位13歲的孩子?
不知有沒有人權組織準備起訴這位中國的新人口論作者?





[ 打印 ]
閱讀 ()評論 (2)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