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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女人—轉載

(2022-03-22 10:43:30) 下一個

兩個女人

 徐敏 漢嘉女1 2022-03-22 05:34

性格剛烈,膽量奇大

© 徐敏|文
 

 
 

19531227日,毛澤東帶江青南巡,在杭州西湖邊上住了70多天。來年314日毛離開杭州,江青繼續滯留西湖。3月下旬,她收到一封從上海發出的匿名信。拆開一看,信件內容是有關她1930年代在上海做演員時的一段往事,其中還涉及她被捕變節的曆史問題。來龍去脈,說得清清楚楚;具體細節,講得明明白白。

 

這讓江青大為惱火,立即找來浙江省公安廳廳長王芳,要他著手迅速破案。

 

因寫信人深知江青30年代的曆史及黨內高層情況,江青推斷這人必是黨內高幹或文化界名人,或是他們的夫人。

 

江青同王芳談了一個上午,說自己青年時期就是一個追求進步、意誌堅強的革命者,現在有人誣陷她,是別有用心。江青還把匿名信遞給王芳,王芳隻掃了一眼就不再往下看了。江青滿臉嚴肅地說:“你不看誰看?這是一封反革命匿名信,你公安廳長看清楚了,你要給我破案。有人編造謊言誣陷我,醉翁之意不在酒,矛頭實際上是針對主席的。”

 

這麽一上綱,性質就嚴重了。但在王芳的理解,寫信人揭江青老底,戳她傷疤,是看不慣她身為第一夫人的驕橫作風,目的在提醒她識相一點,不要小人得誌張狂。
 
但江青卻從匿名信中看到了更大的威脅,她30年代在上海的那段經曆,有許多是見不得人的秘密,決不能任其擴散,必須扼殺在搖籃,一查到底。等回到北京,江青立即將匿名信的事報告了毛,說這是一起性質嚴重的反革命案件,要公安機關立即組織偵破。毛認為沒這麽嚴重,可能是江青工作不虛心,得罪什麽人了,讓人不滿引起的。
 
當時,正好發生“高饒事件”,江青於是將匿名信和那場鬥爭聯係起來,認為兩件事不是孤立的,絕非同誌之間的不滿和泄私憤,而是一個陰謀,有其政治目的。毛後來沒有再說反對意見,等於是默認了。
 
隨即,在江青的催迫下,公安部開始著手調查,將這一事件列為“18號案”。
 
由於匿名信信封上印有“華東文委”字樣,江青要公安部門將偵查重點放在上海的黨政部門與文藝界。為此,華東局在上海召開會議,會議確定,“18號案件”由公安部部長羅瑞卿負總責,上海方麵由上海市公安局局長黃赤波負責,浙江方麵由王芳負責,重點審查對象放在30年代曾在上海文藝界工作過的人員身上。
 
偵破工作在非常保密的情況下展開。專案組先後收集了800多人的筆跡進行鑒定,將所有與匿名信筆跡相似而又對江青不滿的人列為偵查對象,僅案件的卷宗就有五六包之多。偵查範圍包括江青過去房東家的女傭人秦桂貞,她了解江青20世紀30年代的曆史;東海艦隊司令員陶勇的夫人朱嵐,曾說過對江青不滿的話,也都被列為懷疑對象。
 
受偵查時間最長的是上海市文化局局長賴少其的妻子曾菲。
 
賴少其在上海市第一屆黨代會上提過一個議案,要求組織上對賀子珍的生活給予照顧。其妻曾菲與賀子珍關係密切,對賀子珍的處境很是同情,對毛澤東1952年在上海沒有與賀子珍女兒李敏見麵一事頗有微詞。而且,賴少其又恰好是在華東文委工作!
 
偵查人員找來曾菲的筆跡,經過鑒定,曾菲的筆跡竟然與匿名信的筆跡很相似!這下,大家都以為案子要破了。沒想到隨著偵查工作的深入,疑點逐一排除,案件再次進入僵局。
 
案件久拖不破,讓江青很不滿意,但又無可奈何。一直拖到第七個年頭,才意外發現了匿名信件的主人。這個人叫朱明,她是自己冒出來的。
 
朱明(左)
 
關於朱明,恐怕沒幾個人知道。但她的丈夫林伯渠卻是延安五老之一,曾任陝甘寧邊區政府主席。49年共和國成立,林伯渠是中央政府秘書長,開國大典就是他親自主持的。
 
1960529日,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的林伯渠病逝,比丈夫小33歲的妻子朱明,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傷心欲絕,後來才漸漸平複。第二年初,她申請去南方休養,回來後便著手整理丈夫的詩稿、書信、文章、講話等資料,準備編輯出版。這種精神麵貌,與去南方前悲哀淒苦的狀態截然不同。據陪她外出的工作人員說,朱明在南方休養期間,愛看一些內部電影、精美畫報,經常參加舞會、聚餐,商店也逛得比較頻繁……各種跡象表明:她已經從悲痛中走出來了,要替丈夫完成著述。
 
但出版書籍畢竟是件大事,必須請示中央。為此,朱明給上麵寫了一封信,反映林伯渠紀念文集的出版問題。這時,她早把7年前寫匿名信的事情忘了,所以毫無顧忌地貢獻出自己的筆跡。但上麵的警惕性卻是很高,拿了兩封信一比對,筆跡一模一樣。辦案人員隨即找她調查,沒問上幾句,她就承認了匿名信是她寫的。因為是高級首長夫人,辦案人員不敢擅自做主,決定請示後再采取下一步行動。
 
誰知辦案人員前腳一走,她後腳便立即自殺。按刑訴法相關規定,案件隨即撤銷。但到了文革,此事重新拎了出來,將朱明定性為“反革命分子”。文革結束,中央組織部再次做出結論:朱明“給江青的信的內容沒有錯誤,原定其為反革命分子是錯誤的,純屬冤案,應予平反昭雪,恢複名譽”。
 
死者長已矣。朱明自然是看不見自己的清白結論了,但後人卻從中看見了一個烈性女子,寧肯自殺也絕不受辱。
 
無獨有偶,還在朱明的“18號案”尚未偵破之時,另一起針對林彪妻子葉群的匿名信案,又風生水起。這一次折騰的動靜更大,從19603月至19661月,在長達六年的時間內,共計數十封匿名信,不分春夏秋冬季節,如影隨形般,林彪的家人走到哪兒,匿名信就寄到哪兒。
 
開初,這樁匿名信案也是遲遲破獲不了,幾年後才查出是嚴慰冰寫的。這嚴慰冰絕非一般人物,和葉群一樣,也是從延安出來的老革命。而她的夫君陸定一,當時身居高位,乃是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宣部部長。事情就拖了下來。等到文革興起,陸定一被打倒,夫妻二人同時被關進秦城監獄。這一關押,就是長達將近13年的時間。
 
嚴慰冰
 
和朱明不同,嚴慰冰因絕不自殺而受盡折磨。她的門牙曾被打掉幾顆,頭發大把大把的被揪落下來。“我掙紮著想把身邊的頭發揀在手裏,伸開十個指頭在地上抓。姓張的和那瘦子使勁踩我的手背,他們穿的是軍用皮鞋。不僅踩還使勁地搓揉。我六個手指的皮肉被搓爛了,鮮血淋淋……”然後,那鮮血淋漓的手,竟被戴上反手銬。獄吏們以虐為樂,居然稱之為“蘇秦背劍”,即一隻手繞過脖子伸到背後,另一隻手彎到背後,爾後把兩隻手銬到一起。嚴慰冰被反銬了40多天。
 
直到197812月,大難不死的嚴慰冰才終於獲釋。
 
在秦城,嚴慰冰見慣了看守張牙舞爪的嘴臉。但個別典獄長反倒比較通達。嚴慰冰出獄時,典獄長王劍一對她禮遇有加,請她喝香茶,聽蘇州評彈,並送她一本書,在書的扉頁上題字:
 
嚴慰冰同誌留念堅強不屈
王劍一 197812
 
 
嚴慰冰年輕時便愛好文學,1933年開始發表作品,晚年加入作家協會,出版過多部散文和其他文學作品。毛澤東曾評價嚴慰冰說,如果生在科舉時代,她一定能考個女狀元。
 
資料來源:
《王芳回憶錄》
《秦城監獄中的女人們》
百度百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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