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癌症第六次複發
去年十月的一個周末,南加州迎來了第一場秋雨。我佇立在窗前,傾聽著秋雨輕輕敲打著房頂與庭院的水泥地。遠處的山脈藏匿在濃濃的雨霧之中,後院山坡上的花草樹木,失去了以往在南加州溫暖陽光下婀娜多姿的風采,她們在淒涼的秋雨下,顯得陰沉翳悶。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感到空氣中充滿了寒意。
家裏的電話鈴響了,我拿起電話,聽到是我的主治醫生Dr. Pal 熟悉的聲音。這是我盼望了三天的電話。三天之前,我去醫院做了CT掃描,那天主治醫生答應我說他會在當天晚上打電話告訴我CT掃描的結果。但他食言了。
這是我患末期腎癌八年來,主治醫生第一次食言。也許是他太忙了?也許是我的病情惡化,他需要一些時間與其他醫生討論下一步的治療方案?三天來我的腦子在胡亂猜想。
一反常態,主治醫生沒有與我在電話裏寒暄,他開門見山,以嚴肅的口氣對我說:“你的太太在家嗎?我想與你們二位同時講話。”
與中國大陸的風俗習慣不同,在美國,當一個病人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時,醫生是決不會瞞著病人,把壞消息隻告訴其家屬的。當然,對於病人來說,這樣直截了當地聽到死亡判決書,是一件很殘酷的事情。但與那些被醫生和家屬蒙在鼓裏,臨到死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死的病人相比,我還是喜歡直截了當地從醫生那裏了解到自己的真實病情。
主治醫生在電話裏,首先為沒有在CT掃描那天打電話向我們道歉,接下來他告訴我們,三天前的CT掃描,發現在我一個半月前的手術原處,猛然又長出一個與剛切除掉的腫瘤同樣大小的腫塊。另外,在我脖子上的腫瘤,三個月內也增長了一倍。這是八年來我的癌症第六次複發。他說他目前人在美東部開會,等他星期一回洛杉磯與其他醫生會診我的病情之後,再打電話告訴我下一步的治療方案。
四天之後,我與內子去希望之城醫院見到了主治醫生。在這次會見中,主治醫生讓我在電腦屏幕上看最新CT掃描的影像。他說他與醫療組的醫生重新研究了一下我的CT掃描,推翻了他先前在電話裏告訴我的最初結論。他們現在確認我腹內的新腫瘤實際上比一個半月前切除的腫瘤大了一倍。我心裏暗想,這不簡直就像是在菜地裏割韭菜似的,割掉一茬很快又瘋長出新的一茬嗎?
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張從頭頂往下拍的掃描圖像。我看到原本是圓形的氣管,已經被脖子上的新腫瘤壓迫凹陷了。當主治醫生把掃描圖片中的氣管在電腦上放大時,它像是一個懸掛在夜空中的缺月,令我想起杜甫的詩句:“缺月殊未生,青燈死分翳。”一股陰森惶恐的氣息襲上心頭。我在想,如果按照目前這個腫瘤的增長速度,不出幾個月我的氣管就會被癌瘤堵死了。
我弱弱地問主治醫生:“這個脖子上的腫瘤可以用手術割掉嗎?”
“手術是不太可能了,因為在你脖子上的腫瘤是由許多小腫瘤組成的,這是一個非常敏感部位,切除它們會傷及其它的器官。”
我無語了。當醫生告訴一個晚期癌症病人沒有動手術的選擇時,這個癌症患者剩下的日子應該是屈指可數了。
看到我沉默不語,主治醫生繼續講道:“我己經決定了你的治療方案。這次你用是一種免疫治療新藥物Nivolumab,我現在就為你寫處方,你需要立即接受治療。”
從主治醫生的口氣中,我可以感受到一種緊迫感。從他接下來為我做的隻有在應急情況下才啟動的處理安排,我意識到他在搶時間,想把這個免疫治療新藥盡快地輸進我的體內,以此來抑製癌細胞的猖獗漫延。
一個小時之後,主治醫生幫我在一個專為病人手術前做準備的地方找到一個臨時床位。為我做藥物輸液的男護士好奇地問我:“你又不是要做手術,怎麽跑到我們這兒來了?”
我躺在醫院裏這個特別病床上,看著掛在架子上滿滿一袋Nivolumab藥水,順著長長的塑料管一滴滴地流入我的血脈中,腦子裏浮現出聖經裏的一段經文:“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物都有定時;生有時,死有時;栽種有時,拔出栽種的也有時。殺戮有時,醫治有時……”
二、生前預囑
其實我在去年九月一日接受手術時,就已經想到過這段經文。一個人的生命是有“定期定時”的。當一個身患絕症的病人無可避免地走向死亡時,他應該在死之前做哪些“必須的”準備事項以免其家屬在他失去了意識時無所適從呢?
那天清晨七點,我走進南加州希望之城醫院辦理手術前的手續。接待我的一位女醫護人員問說:“你簽署過‘生前預囑’這份法律文件嗎?”
“沒有,我先前做過四次手術,但都沒有簽署這份文件。我總覺得若是在手術中發生了意外,我的妻子自然而然可以代表我處理一切緊急情況的。”
“四次手術都沒有簽署這份文件?”女醫護人員不可理喻地驚歎道:“你的法律意識也太差勁了吧。像你這樣做了這麽多手術的人,這是必須的!”
在這位女醫護人員的“這是必須的”說服下,我同意在手術之前簽署這份“生前預囑”。她告訴我,這份文件需要公證後才能生效,醫院提供一條龍免費公證服務。她讓我在醫院大廳的沙發上仔細閱讀文件,她會立即打電話聯係醫院的法律公證人在我進入手術室之前為我公證。
美國各州的法律不同,這是一份加州的“生前預囑”,英文叫California Advance Health Care Directive,直譯是“加利福尼亞州預先醫護指示”。文件分兩小部份。第一部份,要求我選擇Medical decision maker,即當我失去意識時,要求我選擇兩個法定醫療代表人,防止萬一第一個人無法為我做決定時,另外一個後?人可以執行職責。那天內子與我的大兒子路加陪伴我去的醫院,所以我把兒子路加的名字做為後補人添寫在文件上。
在這頁上,我還需要聲明,這兩位執行人,有權改變我在失去意識之前所做出的醫療決定,如果醫生在那時認為這是對我的最好的決定。
文件的第二部份有七個簡單的選擇題。
第一個問題:我的生命隻有在這樣的狀態下才值得活下去:
a 可以與親友交通講話
b 從休克中醒過來
c 獨立洗澡、吃飯、照料自己
d 沒有病痛
e 沒有插管
f 不管我的病嚴重到什麽程度,我都值得活下去
g 我不知道
除了最後兩條,我在前麵的五條上都打了同意的叉號。
第二個問題:如果我快死了,我希望死在什麽地方?
a 家裏
b 醫院
c 我不知道
我選擇了第一條,我希望死在家裏。
第三個問題:你認為宗教或者靈性對你很重要嗎?
我回答“是的”,並注明我是一個基督徒。
第四個問題:在我病危時,我選擇:
a實施所有的生命支持療法。如果這些措施無效,治愈無望,我希望繼續被掛在維持生命的機器上,即使這樣會導致我臨終痛苦。
b 隻有在醫生認為對我的病情有益的情況下,才可以對我實施生命支持療法。如果這些措施無效,治愈無望,我不要被掛在維持生命的機器上。如果我遭受臨終痛苦,我要求立即停止這些生命維持機器。
c 我不要接受生命支持療法,我注重臨終舒適,我比較喜歡自然死亡。
d 我授權我的法定醫療代表人做選擇。
e 我不確定。
我本想選擇C,不接受任何生命支持療法。但當我讀到文件中寫的生命支持療法的定義時,我改變了主意,選擇了B。文件上說,生命支持療法是用來維持人的生命,它不隻限於心髒複蘇CPR、呼氧氣機、插氣管,還包括洗腎、輸血、藥物等人們常見的醫療措施。
第五個問題:你願意在死後捐獻你的器官嗎?
我選擇讓我的執行人去決定。我之所以沒有自己做決定,是因為腎癌的癌細胞通過血液在人體內到處遊蕩,我身上的每一個器官都可能有癌細胞,因此我可能不符合捐獻器官的條件。我希望我的執行人谘詢我的主治醫生之後再做決定。
第六個問題:你需要醫生驗屍去研究你的死因嗎?
我的回答是:隻有對我的死因有疑問時,才需要驗屍。
第七個問題:醫生需要了解你死後應如何處理你的屍體,火葬還是土葬?
我的選擇是:火葬
當我答完這份“生前預囑”上的所有問題,並在文件上簽了字之後,一位醫院的年輕女法律公正人匆匆趕到現場,她驗證了我的加州駕駛身份證後,便讓我簽字畫押,在我進入手術室之前完成了這份文件的公證程序。臨別時她告訴我,按照加州法律,這份“生前預囑”的法律文件,要在公證後的二十四小時才能生效。
三、生前信托
除了“生前預囑”之外,美國人通常還辦理一個叫做Living Trust,即“生前信托”的法律契約。人若是在活著的時候把財產放在這個信托名下,在其去世後或失去了行為能力時,由後續執行人successor trustee 來接管控製權,全權處理遺產。
過去我對這個“生前信托”有個誤解,以為隻有那些擁有高資產的富豪才需要辦這個法律契約。目前美國聯邦稅法規定,一個人的遺產若是超出了五百四十萬美元,或一對夫妻的遺產超出了一千零九十萬美元,政府才對其遺產征收百分之四十的遺產稅。而我與內子屬於“月光族”,我們擁有的資產與稅法上對遺產征稅的定額相差甚遠。況且辦理這個“生前信托”需要交二千元左右的律師費,有的律師甚至收費高達三、四千元,這令我對辦理“生前信托”望而生畏。人快死了還要去交這麽多律師費,我覺的不值得。
對於我在病中遲遲沒有辦理“生前信托”,許多關心我的友人甚為擔心。一位曾經是我們公司法律合同部門主管的史特威先生每次來探訪我時,總是以權威的口氣勸導我說,辦理“生前信托”是“必須的”,既使是沒有患癌症的健康人也應該去辦理。
他們的擔心是有道理的。因為在美國如果一個房產主死了,在沒有“生前信托”的狀況下,這所房子要經過耗時又費錢的法庭認證程序probate,才能遺傳給其子女。這將會給子女增加許多麻煩。而有了“生前信托”,放入這個法律契約的財產,則不需要經過法庭認證便直接傳給你指定的受益人。
去年十一月初,我與內子終於下定決心去辦這個生前信托。我們來到距離我家不遠的一家律師事務所。接見我們的是一位資深女律師,Cecelia Yu。當這位於律師聽到我的癌症第六次複發,我的生命現在是以月份為單位來計算時,她甚為驚訝為什麽我要到了這人生的最後時刻才想起來辦“生前信托”。這位富有同情心的於律師應允,她會努力在兩個星期之內盡快做完這份“必須的”法律文件。
在這次會麵中,於律師還解釋說,“生前信托”有兩種,一種是可撤銷的revocable,另一種是不可撤銷的irrevocable。她為我們辦理的是“可撤銷生前信托”Revocable Living Trust,我們在生前可以隨時更改或者撤銷這個法律契約。
四、持久授權書
兩個星期後,我與內子從於律師的事務所取回了一大疊厚厚的法律文件。臨走時,於律師叮囑我們自己要保管好這些文件,因為她的律師事務所不負責為客戶保存副本。
這些法律文件中除了“生前信托”之外,還有另外兩份文件。於律師說,這兩份文件也是“必須的”。其中的一份叫“持久授權書”Durable Power of Attorney 。我閱讀了這份長達三十頁的授權書,才明白原來美國法律規定,普通的授權書一旦授權人死了便立即失效。隻有“持久授權書”才允許授權代理人在授權人死後可以繼續代理職責。
這份厚厚的“持久授權書”不遺巨細地例舉了許多授權事項,但我發現這些授權內容大都與我無關,因為我這個“月光族”不擁有授權書裏提及的那些諸如商業經營、投資股票、商業合同等資產。不過其中有一條倒是引起我的興趣:授權代理人照料我們的寵物。它要求代理人供我的寵物們吃住、帶它們去看獸醫、剪狗毛……實足地體現出濃濃的“狗道主義”。
五、活著的依靠
遵照於律師的囑咐,我把從她的律師事務所取回家來的“生前信托”及其它幾份法律文件,存放在屋角下的一個小書櫃裏。這些厚厚的法律文件將靜靜地躺臥在這小書櫃裏,直到有一天我與內子離開這個世界後才可生效。
然而,這些生前法律文件並沒有讓我這個還活著的人心裏得到真正的平安。去年十月從主治醫生那兒得知病情惡化後,雖然自己也清楚這是遲早要麵對的現實,但我的情緒免不了有些低落,特別是當主治醫生放棄了外科手術的可能性後,我發現自己是在坐以待斃,好像聖經裏的那個大力士參孫被人剪掉頭發後無縛雞之力,求生欲望離我而去。
一天清晨與內子共進早餐時,看到我情緒低落,她溫柔地對我說:“你每天還是要把頭發梳一下,你的胡子也該刮了。”內子的細語輕聲提醒了我,吃過早餐,我上樓走回寢室,麵對著鏡子,我驚呀地看到了一個我幾乎不認識的麵孔,一個胡子拉碴、蓬頭亂發的糟老頭。
內子講得有道理,三個孩子不久要回家過感恩節了,她不希望讓孩子們看到一個情緒消頹的父親。對我來說迫在眉睫的,是如何讓鏡子裏的那個不修邊幅的糟老頭冼心革麵,重拾信心,在人生的最後時光有尊嚴地活下去。因為我的容貌舉止、一顰一笑,都會牽動影響到我身邊最親近家人的心弦。
在我意誌消沉的這段時間裏,我讀到聖經裏的一段經文:“你們當就近我來,側耳傾聽的,就必得活。我將與你立下一個永久契約,就是我應許給大衛的那可靠的恩典。”Incline your ear,and come to me;and your soul shall live. I will make an everlasting covenant with you,even the sure mercies of David. 《以賽亞書55:3》
上帝藉著這段經文向我揭示了一個奧秘,我若想在瀕臨死亡時鎮定自若,必須與上帝簽下一個契約。這是一個與“生前信托”全然不同性質的契約。
簽下這個契約,讓我對“生前信托”的定義有了另外一個新的理解。“生前信托”的英文是Living Trust。這個英文名詞有雙重含義,它也可譯為“活著的依靠”。這個不同版本的譯文,賦於Living Trust 一個截然不同的全新意義。
這是一個“活著的依靠”契約,它在人活著的時候便生效,不同於封存在屋角下小書櫃裏的“生前信托”,要等到我死後才可以拿出來派上用場。
這是一個免費契約,不需要花費二、三千美元律師費。它唯一的要求,是要求我親近上帝。“你們當就近我來”,就是要我遠離喧囂塵世,每天專心“側耳傾聽”上帝的話語。為此,我從幾個微信群裏退出來,因為我發現每天沉迷於微信群裏漫無邊際海闊天空地聊天,令我無法在生命的最後時光靜下心來與神交通。
這是一個永久的契約。不同於我在律師事務所辦的“可撤銷生前信托”Revocable Living Trust,這個契約是不可撤銷的Irrevocable。一個人一旦擁有了它,便“必得活”。他的靈魂必得更新,充滿了生機活力。他必得永生,神的恩典將一直伴隨他進入天國。
六、永久的契約
與上帝簽下這個永久契約,我的家沒有因為我生命的“定時定期”來臨而愁雲慘佈。去年感恩節前小兒子從紐約飛回洛杉磯,我與內子開車去機場接他。在回家的高速公路上,這個美國醫學院二年級生,既沒有追根究底問我的最新CT掃描顯示出的癌瘤增長了多少公分,也沒有打聽免疫治療新藥Nivolumab 在我身上的療效如何。他唯一關心的,是我的心裏是否有平安。
當聽說我精神狀態還好時,他像是用一個長者的口吻對我說:“It is right,although it is an ending,it is a beginning,you should enjoy your life everyday with joy and peace.”意思是說,這就對了!雖然這是生命的結束,但也是一個新的開始。你應該每一天都活在平安與快樂中。
其實小兒子去年回家過感恩節與聖誕節期間,壓根就沒有把他的老爸看作是一個瀕臨死亡的癌症病人。一天淸晨起床後,他說要帶我出門散步,他讓我們的兩隻愛犬坐在車子的後排座位上,然後開車去附近一個山林中。我在這個小城住了二十八年,竟然不知道我們的小城內有這麽一個世外桃源。林中寧靜優美,有一條小溪與許多樹木,但在這林中遊走不是一個簡單的事兒,需要爬一個有一百六十個台階的山路,累得我這個大病號與兩隻愛犬氣喘籲籲,汗流浹背。小兒子告訴我,這是他兩年前考醫學院複習功課時經常來休息片刻的地方,在這山路上爬上爬下,可以增強他的體力與意誌。我暗自忖思,他把我帶到這個甚至健康的人都很少來的山林裏,也許是為了激發我求生的欲望吧?
聖誕節前一天,兩個兒子還陪伴我與內子去迪斯尼加州探險樂園玩了一整天。雖然這個遊樂場距我家開車隻需二十分鍾,但我過去從未去過。第一次走進這個遊樂場,我如同劉姥姥進了大觀園,驚歎這個曾經是停車場的地方,竟然修建了如此創意性的樂園。我們的晚飯是在人工湖邊的一個餐廳吃的。小兒子做的飯前禱告,他在禱告中對神說:“謝謝天父今天讓我們有這個機會與父母一起來遊玩,盡管我們不知道我們是否還會再有機會陪父親來這兒,但我們珍惜與他在一起渡過的每時每刻……”
在感恩節晚餐後,我們拍攝了一張全家福照片留作紀念。我把這張照片做為聖誕卡片寄給親朋好友。不知情的人看到這張照片,會以為這隻不過是一張普通的家人團聚照片。人們很難想象,照片中衣冠整齊麵帶微笑的我,體內的癌細胞正在猖獗蔓延。雖然主治醫生放棄了外科手術的可能性,我身邊的家人的麵目表情仍然如此鎮定自若,充滿了信心與盼望。
我對內子說:“這也許是咱們最後的一張全家福照片了。”她笑著回答我:“八年前你做完第一次切除腎癌手術後,我禱告求神再延續你的生命十五年,我與神有一個永久的契約。這些年來神聽到了我的禱告,已經讓你活了八年。神的恩典是可靠的,我們活著有依靠,你不會這麽輕易離開我的,明年八月五號我們還要一起去參加女兒的婚禮呢。”
後記:
本文初稿寫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一個星期後,主治醫生改變了對我的治療原方案,同意讓我去見一位外科醫生會診,尋求為我做外科手術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