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境界》,微信號newjingjie
訪問/撰稿:Joy
Kooi-Chin Tong
翻譯:趙晗
“當你知道每人都拿賄賂,事情就格外困難,我為何要說不?我不想丟失信仰。”基於聖經原則的公司禁止暗中交易、不公平對待或延遲支付供應商、禮拜日上班和使用盜版軟件。他們麵對各種試探,內心不為人知的掙紮與軟弱。他們分享如何付代價持守誠信和聖經道德。
然而,江良卻將公司帶向更好的表現。他告訴筆者,他的公司在同行業中處於頂尖位置,過去幾年的稅後純利超過30%。此外,他的員工流動率隻有14%,大大低於同類公司25%至30%的水平。他的公司還能一直保持一組已在公司工作超過10年的高級管理人員,這對於在華的跨國公司來說同樣很罕見。
董事會裏的基督徒
一直以來,人們普遍認為信仰“在工廠門口就停了下來”,現在,宗教不僅已經進入了中國的工廠,甚至正在主導一些公司的董事會決策。一間跨國公司在辦公室的入口處就寫著:“這是一間建基於《聖經》原則的公司。”
隨著海外華人建立跨國公司成為中國最大的境外投資群體,媒體對這個群體的關注越來越多。盡管在他們當中,一些人和公司將基督教價值觀和商業經營相結合的模式不僅為基督徒圈子所知,更有著廣泛的社會知名度。
如摩托羅拉中國公司的前任首席執行官——台灣人Shi Dakun曾對媒體表示,信仰在他生活中是第一位的,之後是家庭和事業;親手創立中國最大的芯片製造商中芯國際的前任首席執行官、亞裔美國人張汝京說,他在中國的業務是一個平台,用來分享神的愛。但是他們在媒體上的形象通常被描繪成“儒雅的”,學界大多將其歸入新儒商的行列,將其經濟的成功歸因於儒家倫理主張。
其實,海外華人踐行多種宗教。例如,對於美國華人來說,最多見的是基督教。筆者實地采訪了60位海外華人基督徒企業家,他們提供的資本和專業知識,為推動中國經濟騰飛做出了巨大貢獻,而且他們有意識地將信仰與商業行為相結合。他們的數量與中國的人口相比雖然很少,但是他們商業上的成功卻彰顯出和其有限規模不相稱的巨大經濟能力和對中國商業倫理的影響力。
一間公司是創辦人或首席執行官個性的延伸和反射,也是他們共同信念的集合。許多企業的管理風格和指導原則通常由首席執行官製定,通過組織架構層層下達,並最終下影響其成員的價值觀。
這60位基督徒企業家,有的是跨國公司CEO,有的擁有自己名下企業,有的是行業裏的翹楚。在他們各自的故事裏,有人選擇將信仰和經商完全結合,公司就象一家教會一樣;有人將信仰和經商完全分離;也有人將某些基督教價值觀嵌入企業文化中,有創意地將信仰的元素融入。他們都很樂意將自己描述成“基督徒企業家”,他們甚至就是為此而來到中國的。
王東,一間跨國移動電話公司的首席執行官,這樣對來訪的筆者說:“過去我並不想離開台灣,但是我知道神想讓我去中國。是的,中國。我像約拿一樣逃跑過很多次。但是在2006年5月的一個清晨,6點40分,當我讀《聖經》靈修的時候,腦海中突然浮現一幅畫麵:有一片稻田,形狀酷似中國版圖。我聽到一個聲音對我說:‘你並不孤單。’事實上,在此之前我不想去中國的主要理由,是因為我認為那勢必孤單艱苦。在異象中我還看到我和我太太在那塊稻田裏愉悅地工作著。我再不能逃避。”
像王東先生這樣的企業家,他們在中國的商業行為可以理解為事工,而他們的企業則是教會。宗教信仰和商業相結合,並在編製架構、辦公室活動、使命宣言、企業文化、商業風格中公開表示,甚至通過獨特的名字(例如God’s Love,Revival、Agape、Glory)和企業商標(通常帶有十字架)來顯示。
比如,一間公司在辦公室入口處就寫著使命宣言:“這是一間建基於《聖經》原則的公司。”也有公司在新人入職的第一天便派發印有基督教價值觀的員工手冊。最重要的是,宗教活動已經結構性地植入公司。
中國,一個企業能將宗教活動與商業運營完全相結合看似不可思議的事情。然而這種現象卻的確存在且並不少見。在筆者采訪的60位企業家中,有15位和王東屬於同一類型,他們將經商視作上帝放在他們生命中的呼召和道德責任。
艾霞是一位年近五十的台灣女性,她六年前來到中國做貿易。她的辦公室坐落在上海繁華地段的一座高樓裏,員工早上9點到達辦公室,9點半在電腦前聚集,通過Skype和台北分公司的員工一起禱告。5點半下班後,員工可以自行選擇是否留下參加更多活動,例如周二有禱告會,周三有查經班,周四是為慕道友開設的團契,以及周日禮拜。
艾霞也定期進行施洗和聖餐禮。上述每一個在辦公室舉行的聚會,都會吸引超過30名年輕人參加,包括她的雇員、朋友和其他非信徒。因為人數的增長,她從台灣聘請了一位全職牧師專門負責每周的活動,這樣她便能專心於自己的生意。她的雇員多數是二十多歲的年輕人,他們加入公司的時候都不是信徒,後來都紛紛信主。
擁有自己的會計公司的董杉也是台灣人,他將公司分為三個區域:辦公區、團契房間和禱告室。在禱告室中他告訴記者:“這間辦公室屬於上帝。開工和開董事會前我們都會禱告。同時我們也將公司收益的十分之一奉獻。”
當記者問這樣做會帶來什麽經濟後果時,他回答:“如果我們和其他公司比較病假率和衝突級別,結果是明顯的。我們極少遇到人事管理的問題,這本身就為我們省了很多錢。”
在筆者的采訪對象中,還有老板在雇員中開設“24小時禱告鏈”,並從農村家庭教會中招聘員工。這些例子都可說明一間“企業教會”為何可以被理解為一間名副其實的教會,而不僅僅是一個比喻。
”我在乎因為我不想丟失信仰“
然而,一間企業教會也同時是實體商業,其存在必須盈利。
張島擁有一間人力資源公司並帶領一個商人團契,他指出:“利潤就像身體裏的血液。雖然每間公司都需要生存並運轉,卻沒有人早晨起來後說:‘我為了血液而活。’但如果我們的血液停止流通,我們也便停止了生命。”他們並不認為謀利是違背《聖經》原則或天性罪惡的。相反,隻要不是出於不誠信的手段,他們認為獲利是令人向往且有益處的。
正如在中國從事商業谘詢工作逾20年的新加坡人曹凱所說:“我不認為這樣的公司會在財務能力上欠缺競爭力。準確來說,正因為他們要成就一項使命,才會很認真地賺錢。”
對於呼召的強烈感知,創造財富並分享信仰的雙重使命,構建了他們絕大多數的工作道德,而這種道德被宣稱是基於《聖經》原則,是一個人對上帝的信心的表達。
近40歲的馬來西亞人沈嚴解釋道,他的建築生意經常將他陷入道德和信仰的試探中。“當你知道每個人都拿賄賂,事情就變得格外苦難,我為什麽要說不呢?但如果我也拿,我將要妥協我的標準,從供應商的利益而非客戶利益出發來做決定。為什麽要在乎呢?我在乎因為我不想丟失信仰。”
可以想象,在一個人人都想掙快錢並且不道德交易比比皆是的社會,一間像沈嚴這樣追求清白記錄的公司,勢必要承受極大的社會和經濟壓力。但也許正是在這樣一種巨大的壓力之下,他們對於超越的上帝的信仰以及他們作為一間基督教公司的聲譽才能最好地彰顯。
沈嚴解釋說:“如果我妥協了,我一定能得到更大的生意。但是這也意味著我將更加背叛上帝。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幹脆忘了自己來到中國的使命算了。”沈嚴的言語顯示出,他並沒有將不道德的做法單純視為一種商業文化,也沒有將妥協視為無奈的權宜之計,而是將其看作神所不喜悅的罪。這解釋了為什麽像沈嚴一樣的人,寧願付出高昂的代價來持守誠信。
這些基督徒企業家往往在公司中對員工扮演牧師的角色,經常強調高標準的道德行為是基督徒和商業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其中7位企業家甚至在公司政策中將《聖經》價值製度化。
例如強調家庭價值,明文規定一旦員工被發現涉足婚外情便會被解雇或降職。另一間公司則規定如果經理被調任到其他城市,必須舉家前往。其它規定則確保員工每個月出差不超過一周。還有一間公司不鼓勵銷售人員陪客戶在卡拉OK或者酒吧娛樂,上述花銷一律不予報銷。為了遏製腐敗,還規定不能給客戶回扣。
為了守主日,一些公司在禮拜日關閉工廠,盡管其中絕大多數的員工都非基督徒。這一做法在中國很少見,因為多數工廠連續7天開工。無論實用性和結果如何,正是類似上述這些從《聖經》而來的嚴格的道德標準,將這些建基於基督教的公司和其他公司區分開來。
這類企業多數傾向於通過基督教網站、本地教會、基督教獵頭公司招聘誌同道合的基督徒。一些公司隻堅持在某些關鍵崗位雇用基督徒,例如財務或人力資源部門。然而,也有兩位企業家表示他們更願意雇用非基督徒,他們將之視為分享信仰的機會。
前文提過的移動電話公司CEO王東先生,力爭在中國開設1000家手機業務的分店。在緊張的日程表中,他仍舊經常擠出時間麵試新經理。他說:“在一份簡曆中我首先關注的是換工作的頻率。我會告訴他們:‘你想要的是更高的薪水,我預計你一兩年後就會離開我的公司,那麽我為什麽要雇用你呢?我也許會在你走之前榨幹你。’我在麵試中試圖分享我的誠懇。我說:‘我不會聘用你是因為我不想利用你。我想要的是願意成就更大更長久事業的人。當你準備好了的時候,還可以再來。’他們中的一些人聽到這番話就哭了。”
有趣的是,在采訪王東數月後,筆者遇到了一個曾被他麵試過的人。筆者問他麵試的經曆,他回答:“王東非常真誠,這點我沒有在其他雇主那裏看到。”他的朋友說道:“他真的很想得到那份工作,他在尋找一個父親形象的人物!”
這句話雖然有點兒半開玩笑,但也承認了一個事實:許多中國基督徒想在基督教公司中工作,因為他們和基督徒企業家一樣,視之為事奉上帝的平台。他們期待一間基督教公司可以在中國商界盛行的“狼文化”中提供一個互相鼓勵、實踐價值觀的團隊。
行得像基督徒比說得像更重要
腐敗盛行的商業環境為大多數企業家持守更高道德標準、帶領企業成為“基督化”公司製造了現實困難。因此便不難理解為什麽一些基督徒將信仰視作一種阻礙,僅在教會裏遵守,在外則和他人遵行一樣的遊戲規則。
然而,也有一些人刻意將信仰和經商分開,並不是因為他們忽視信仰,反而是出於信仰的要求。在筆者采訪的60位企業家中,有26位屬於這一類型。
滿寧是一位亞裔美國人,成為基督徒超過20年。她與丈夫4年前來到中國,她的所有雇員都是基督徒。滿寧說:“一些基督徒員工令我感到受挫,他們不知道工作是工作、信仰是信仰。很多好的基督徒是糟糕的員工,他們應該知道成為一個好的基督徒的最佳途徑是成為一個好的員工。”
對於像滿寧一樣的基督徒老板來說,信仰和經商不能混淆。特別是他們認為經商(即便是出售信仰類物品)僅僅是賺錢的方式,不該被“過分屬靈化”。他們將公司視作一間屬世的機構,在一個破碎墮落的世界中,難免沾惹罪惡或者不道德的行為,因此不能將之與教會等同。這標誌著他們與前述將企業視為教會的結合型的商業模式相去甚遠。滿寧解釋說:“經營一間公司與經營一間教會完全不同。誰要為商業失敗負責?如果上帝是‘董事長’,我們應該責備他嗎?”
將商業和信仰分開並不意味著低標準和信仰的高傲。相反,這是他們深思熟慮的決定。一些受訪者認為,企業家應該在公司裏輕描淡寫他們的宗教身份。因此對於他們來說,“行得像基督徒比說得像基督徒”更為重要。
作為人力資源總監的衣鐸解釋說:“我不說我是一個基督徒,但人們仍然會知道。如果我做得好,例如珍惜和家人在一起的時間,不相信風水但信任努力工作,他們有時會在我麵前說:‘你們基督徒真不一樣。’”
這些人充分意識到他們的基督徒身份以及它如何影響自己的商業行為,但他們更願意將之視為個人為了信仰的責任和挑戰,而不是企業行為。例如,同樣是反對在酒吧招待客戶,這類企業家不會通過製定政策的方式,而是將其視為個體的責任。
趙閩是一位在台灣公司任職的中年經理,在上海工作已經超過10年,他說:“我不喜歡招待客戶以及應酬飲酒,但我不會使之規則化。如果我的客戶堅持,我也會加入他們,但我飲酒適量。如果他們問,我會說我是基督徒。有些人不喜歡再邀請我,因為他們認為有我在的場合會很無趣。”
可見,這些企業家同樣打算在工作中遵行《聖經》原則,隻不過在特定環境中,他們更務實。他們不把將公司的利潤奉獻給教會視作自己的義務,但在個人奉獻方麵,其奉獻數額可能比其他類型的基督徒更為可觀。因為將信仰和經商分開,他們便將奉獻視為他們的生意可以直接為神的國度做出貢獻的唯一途徑。
此外,雖然禮拜日他們的工廠照常運作,他們自己卻避免在這一天工作以便參加教會。他們也鼓勵基督徒員工在禮拜日調休。但他們並沒有將之變為一項硬性規定,因為這樣做會導致收入損失。
聖經原則,公司的核心信條
本文開篇提及的江良,采取的是另外一種模式處理信仰與商業的關係。48歲的他來自新加坡,是一間跨國製造公司中國區的首席執行官。上世紀90年代,他被上帝呼召,攜妻子和三個兒子來到中國。
他一直在努力使公司“符合《聖經》教導”(biblical),而不是“基督教化”(Christian)。對江良來說,企業經營在精神和物質兩方麵並不矛盾,因此不能用二分法對待。他們看到二者的互補性,有不同的功用,但卻不應該混合為一。例如,江良不在辦公室進行任何宗教活動,“因為不是每個員工都是基督徒。一旦在這裏開始了查經小組,人們便會覺得自己有義務參加。我不希望出現這種情況,但我會經常和大家討論信仰。”盡管如此,他卻將大部分源於《聖經》原則的高道德標準,視為公司的核心信條。
正如他所說的,“我執行一切《聖經》的原則,此外無他。但我不會告訴他們這來源於《聖經》。我竭盡全力依據‘如果耶穌在這裏他會怎麽做’來行事。”像耶穌一樣來經營企業對任何人來說都是相當困難的,江良的許多銷售人員在更多了解這種企業文化後便選擇離開。但是他卻堅持建立一套在當今中國商業文化中罕見的企業文化。
例如,他在公司開展名為《品格第一》的基督教課程,自2000年以來先後學習了48種品格,比如謙卑、責任、犧牲和仁愛等。每個人,包括他自己都參加學習。從那時起,他要求經理做決定時要基於“什麽是正確的,而不是依據權宜或者流行。”
他的經理告訴記者一個例子,2008年汶川“512”地震後,公司擬向受害者巨額捐款。與中國許多企業一樣,他的經理想在媒體上宣傳以吸引公眾注意力。然而江良卻堅持匿名捐贈,因為《聖經》裏說,“你施舍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
經過8年的實施,這一套信仰在公司大多數高級職位的人當中已經很有影響力。他說:“從聘請到解雇,我們立足品格。比方說,一個人有良好的品格但技能稍遜,另一個人品格不好但技能突出,我們會提升前者,他會成為一個更好的領袖。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為公司晉升了一批無能的人,我們要求他們時刻注意提高工作能力。品格第一,但並不意味著僅有品格。”
隨著時間的推移,那些留下來的員工開始懂得欣賞自己企業文化的獨特性,他們禁止如下事情:暗中交易、不公平地對待供應商、延遲支付供應商、禮拜日上班和使用盜版軟件。
所有這些價值觀與現今在中國開展業務所流行的方式格格不入,然而卻似乎將公司引向更好的表現。江良的公司在同行業中處於頂尖位置,在過去的幾年中,稅後純利超過30%。因此,即便是他在美國的非基督徒老板也開始推廣他的經驗,在世界各地的分公司采用《品格第一》的培訓。
江良演示了信仰如何通過不同的流程,如招聘,管理和培訓,來維持公司的信條,但這些價值觀並不以基督教的修辭來傳達,甚至基督教的味道已經被刻意淡化。該公司的人員流動率是14%,大大低於同類公司普遍25%至30%的比率。此外,他的公司還能一直保持一組已在公司工作超過10年的高級管理人員,這對於在華的跨國公司來說同樣很罕見。
筆者在60位受訪者中發現,大多數受雇於非基督徒雇主的全球性大公司的首席執行官,都采取了與江良類似的方式處理商業與信仰的關係,共有19位。他們大多是有著高等教育背景的四五十歲的男性,成為基督徒已有很長時間。由於他們並不是公司的擁有者,他們肯定不能把公司變成教會。因為將自己視為老板的代表,他們往往不顯示個人宗教身份或在公司將宗教製度化。
盡管如此,他們卻有權力決定反映他們道德信念的行動方針和政策,他們負責打造公司的企業文化。因此,他們能夠係統性地將基督教價值觀融入企業文化中,在辦公室以創新的方式彰顯自己的信念,而不是建立一間“基督教公司。”
一些人使用基督教教材作為企業管理和員工培訓的資源,例如《品格第一》,因為他們看到信仰可以為在工作場合發生的許多倫理道德問題提供有用的解決辦法。其他人則鼓勵他們的經理出席由教會和團契舉辦的企業工作坊,或偶爾邀請基督徒管理顧問到公司進行內部培訓。
他們看到執行“基督教”的管理培訓是為公司植入良好價值觀以及使管理決策更容易實行的有效途徑。大多數人將之視為企業家在中國活出基督信仰的主要做法,既可行又安全——這並不違反中國的宗教法規,但也可以向人介紹基督教價值觀。
江良的好朋友陳赫也是新加坡華人,在一家製造公司擔任CEO。他也在公司推廣《品格第一》的培訓。他第一次在公司介紹品格課程大約是在五年前,那時沒有人把他的話當真。直到有一次他公開為自己的過失道歉並做出相應改變,情況才有了變化。他的經理無法接受他的“謙卑”舉動,認為此舉在“權威從不犯錯”的中國文化中顯得非常不合時宜。
陳赫隨即表明他的信念,公司僅有一個權威——品格,每個人,包括CEO在內都應遵守。他如此忘我地致力於建立良好品格,是為了服務兩個同樣重要的目的:為企業運轉產生實效,整合信仰價值觀。
麥平的故事為此提供了又一例證。他在香港出生,在美國完成學業,他任總裁的公司組建了業內在華最具規模的連鎖係統之一。這家跨國公司在中國的累計銷售額達數億美元,招募超過40萬銷售人員。
當問及他是如何管理這樣一個大型團隊,麥平說:“很多公司都提到要做好事,做有道德的事情,要無私奉獻……在我們的業務模式中,我們提倡如果你真的做到這些事情,你就會得到回報。不僅是精神或心理層麵的回報,你的付出也會得到金錢上的認可,一切都聯係在一起。”
但是,如何對待那些不遵守規則的人呢?麥平說:“如果你隻關心你的收入,你將無法久留。你對於我們如何計算你的福利或分紅會感到沮喪。因為我們所設計的業務模式反映著我們的價值觀,隻有當你也遵循這些價值觀的時候,你才會看到生意的成功。”
在實地采訪中,筆者曾和麥平公司三個非常成功的推銷員談話,他們都在加入公司後成為基督徒。值得注意的是,首先令他們對基督教感興趣的,並不是別人在公司與他們的直接分享,而是因為獨特的企業文化。
北京本地人高女士的故事可以解釋這一點。高女士通過朋友介紹到這家公司,她對這間公司的商業價值和工作環境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高和她的商人丈夫被公司中許多既成功又富於愛心的人吸引。同樣重要的是,她很享受公司的人性化政策,例如靈活的調度安排,使她能更容易地履行做母親的職責。
與許多同事一樣,她事後才驚訝地發現原來公司中那些令她印象深刻的人都是基督徒,而那些價值觀則來自《聖經》。於是,她決定成為基督徒,幾年之後甚至在家中開辦家庭教會。去她教會的大多是在麥平公司工作的年輕女性。
顯然,麥平的經營策略不僅為員工努力工作提供了道德上的無形激勵,使他們獲得經濟報酬,更有著引人進入神國度的“意想不到的結果”。
(注:Joy Kooi-Chin Tong 博士已將60位基督徒企業家曆時三年的調查采訪報告出版成書《Overseas Chinese Christian Entrepreneurs in Modern China: A Case Study of the Influence of Christian Ethics on Business Life》,Anthem Press,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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