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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20:33-35隨手傳福音
作者:陳孝浪
來源:中國基督教網站
網址:http://www.ccctspm.org/jiangzhangjingxuan/2014/87/1487221.html
這段經文,是當年保羅對以弗所教會長老的勸勉,其中有一句話“施比受更為有福”是主耶穌的教導,所謂的“施”,就是拿出去或愛心給別人,所謂的“受”,就是拿進來或接受別人的愛心,“施比受更為有福”,就是拿出去比拿進來更為有福,愛心給別人比接受別人的愛心更為有福。“施比受更為有福”既是主耶穌的教導,也是保羅一生勤儉節約、甘心奉獻的動力,也是我們基督徒對待財富應有的態度。我們基督徒認為“萬物是藉著他(三一真神)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1:3),神藉人類的勤勞和智慧所賜給人類的財富都是美好的,其所有權應該屬於上帝,財富的主人不是人類,而是創造萬有的上帝,人類隻不過是財富的代管者即管家,隻有所有權的觀念正確,人們才會正確對待財富,做到合法取財、合理用財。
一、珍惜財富
財富是上帝賜給人類的恩典,人類理當珍惜,不該糟蹋,更不該把財富看為罪惡。
上帝直接創造或間接藉人類所創造的財富都是好的,正如聖經所言:“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提前4:4-5)。可見,財富並非罪惡。但是在教會曆史上曾經有人把財富當作邪惡的,其實聖經隻講“貪財是萬惡之根”(參提前6:10),並沒有講財富是萬惡之根,貪財與財富是兩回事,財富並非惡,其惡是在於貪,如果一個人有貪婪的心,就會把真理放在一邊,用不擇手段或非法的途徑獲得財富。故此,我們基督徒既不能厭財,也不能貪財,應當惜財。聖經講:“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欲裏,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之中。”(提前6:9)這裏所謂“想要發財的人”,不是勤勞致富者,乃是欲不勞而獲者,即“貪財者”。基督徒理當珍惜財富,當年耶穌行了五餅二魚神跡之後,對門徒說:“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免得有糟蹋的”(約6:12)。可見,無所不能的耶穌何等愛惜財物,因為糟蹋財物,就是糟蹋神的恩典,基督徒當珍惜上帝給人類的每一份禮物或每一分錢,當用則用、當省則省,更不能花天酒地、罪中取樂。
我們中國約有十三億人口,如果每個人每天都節約一度電,共有多少度電?每個人每天都節約一斤水,共有多少斤水?每個人每天都節約一元錢,共有多少元錢?我們可以為社會作多少事?珍惜財富,過低碳生活既是珍惜神的恩典。
二、增加財富
創造宇宙萬有的耶穌從小就學會做木匠,他願意通過雙手用勤勞和智慧為社會增加財富,基督徒理當努力抓住機會為社會增加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
《箴言》多次勸勉我們:“殷勤的人卻得寶貴的財物”(箴12:27),“殷勤的人必得豐裕,”(箴13:4)並告訴我們“去察看螞蟻動作就可得智慧”(箴6:6)是的,對於勤奮者來說遍地是黃金,任何一次成就的取得與神的賜恩和人的勤奮是分不開的,上帝願意賜恩給勤勞者,“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太25:30)在這方麵聖經裏有許多的偉人是我們效法的榜樣:如亞伯拉罕是一位精通畜牧業,善於管理的信心之父;波阿斯是一位精通農業,勤勞致富的大財主;戶蘭是一位精通建築業,精益求精的高級工程師。正如使徒保羅所言:“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怎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徒20:33-35)他在百忙之中,一邊傳道,一邊製造帳篷(徒18:1-3),並且勸勉信徒“要安靜作工,吃自己的飯” (帖後3:12),“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飯”(帖後3:10),可見,保羅主張基督徒當努力為社會增加財富。
我們全中國有二千多萬基督徒,如果每個基督徒都帶頭愛崗敬業、勤勞致富,為社會增加物質財富、精神財富,我們的社會將會更加繁榮富強,教會在社會中也自然會有良好的形象。
三、經營財富
當基督徒擁有財富時,理當努力合法經營、盤活,使財富不斷擴大,為社會產生更多的財富。聖經要求我們學習正經的事業,(參多3:14)即鼓勵信徒興辦合法、合乎聖經原則的事業。
聖經中記載有一位主人分別按才幹給三位仆人五千、二千、一千銀子,那拿到五千、二千的兩位仆人分別賺了五千、二千。主人來,不但稱讚他們並且賞賜他們。但那拿一千的仆人,因又惡又懶不去經營,當主人回來時,被批評後丟在外麵哀哭切齒。(參太25:14—30)由此可見,上帝給我們的恩賜或財富,我們基督徒應當努力發揮或經營,否則就是惡仆。在這裏,兩位良善又忠心的仆人與一位又懶又惡的仆人形成鮮明的對比,前兩位之所以能賺錢被主人稱讚,是因為他們良善、忠心、殷勤並具有正確的財富觀,善於經營所擁有的財富。
首先,這兩位仆人應該是信息靈通的人,並有預判能力;其次,這二位仆人善於抓住機會,抓住機遇就是抓住財富;再者,這兩位仆人為有信心者,因為堅忍不拔、持之以恒的信心是一切希望及成功之母; 最後,這兩位仆人為誠實守信者,誠實是經營財富的上策,因為謊言得計是不會持久的,故主人稱之為良善、忠心者。
四、善用財富
財富為上帝所有,“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依靠他、歸於他”(羅11:36)。既然財富屬於上帝,那麽其所有權與分配權也應屬於上帝,基督徒應該按聖經原則善用上帝賜給各人的財富,甘心奉獻,樂意濟貧。
使徒保羅曾言:“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款待”(羅12:12)“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羅12:17),“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乏的人”(弗4:28),“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林後9:6)。可見,保羅要求我們基督徒得諸於社會應還諸於社會,彼得曾言“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彼後1:7),基督徒不但要愛教會,關心社會也是我們的本份。耶穌說:“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鬥,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裏”(路6:38),可見,愛主愛人是不會落空的。
另一方麵我們也必須看到,凡為自己積財的,財富帶給他的將不是快樂而是煩惱。聖經裏有一個“無知的財主”就是這樣,神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預備的要歸誰呢?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麵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路12:20—21)我們有否在神麵前富足呢?物質富足者未必真富足,隻有存知足的心、感恩的心、奉獻的心才是最富足者。辦事需要錢,但你如果認為金錢是全能的,很快就會發現自己已陷入痛苦當中,有一位少年財主之所以憂憂愁愁,不能進神的國,原因何在?還是耶穌講得好:“小子,依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可10:24),“因為人的生命不在於家道豐富”(路12:15)財產不能與生命劃等號。基督徒應當清楚,一個人不能侍奉兩個主(太6:24),若把財富當作偶像來崇拜,就會成為財富的奴隸,我們應該要做財富主人的好管家,善用財富。
但願我們都有正確的財富觀,聽從主人吩咐,按照聖經原則,珍惜財富,增加財富,經營財富,善用財富,使財富為複興教會,建設社會,服侍人群而效力,因為“施比受更為有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