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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麽不願成為基督徒?

(2015-01-22 22:18:14) 下一個

 

2015-01-22 隨手傳福音

哥林多前書4:9隨手傳福音

  

作者:範學德

來源:範學德的新浪博客

2014年12月21日,作者在博客中寫道:最近,一些微信轉發了一篇《我為什麽不是基督徒》的文章,選自我1996年出版的《我為什麽不願成為基督徒》一書的第六章,原來的標題是:“基督徒,你在哪裏?”幾個轉帖都略有瑕疵,所以,我發一個原版的吧。

1。那生命中沒打上基督印記的基督徒,怎能影響非基督徒使之願意成為基督徒呢?

有的學者指出,祁克果“並不傲然自命已是一基督徒,而其所努力奮鬥的,乃求如何實成為一基督徒。”(注1)在我多年接觸基督徒的過程中,我最關切的一個問題就是:基督徒到底意味著什麽?

我問自己,難道基督徒意味著讀《聖經》並祈禱嗎?意味著自稱信耶穌嗎?意味著記住了許多教義嗎?意味著禮拜天來到教堂,奉獻金錢,並唱詩聽講道嗎?意味著受洗嗎?意味著傳福音,並勸人相信耶穌嗎?我覺得似乎必須包含這些,但僅這些又似乎不足。基督徒生活中到底有什麽東西,能使世人一看就知道這人是基督徒呢?換言之,基督徒的獨特標記到底在哪裏?

一九九一年秋到美國後不久,我就參加了教會的活動。最初,基督徒給我留下的印象又美好又清新。他們看起來熱情、虔誠、有禮貌、有愛心、有信仰。這種新生活,一時間深深地吸引了我。但由於以前對宗教略有了解,我知道信仰能給人的生命帶來一定的變化。所以,我見到的一切並沒有使我頓時恍然大悟,馬上決心成為基督徒。我還想再多看看、多想想,然後作抉擇。

隨著觀察的深入,我越來越懷疑,我最初所見到的一切不過是表麵現象,是在教會這種特殊的公共場合所作的特殊應酬,是對世人表演的宗教遊戲。(注2)這種宗教遊戲看得越多,我對它就越不感興趣,就越反感這些人向我宣講的那些教條,就越確信他們是在那裏自我麻醉、自我安慰,自我欣賞。

我並不是認為他們不該宣揚他們的信仰,也不是嫌他們沒把道理講透,我隻是不敢相信他們所講的道理是他們自己真正相信的。理論和實踐,信仰與生命,言與行在他們的生活中分離得如此之厲害,使我很難看出這二者之間有什麽內在聯係!(注3)於是,聽到他們自稱自己已經被耶穌拯救,我很不以為然,認為他們是自欺,因為那套宗教儀式已成了他們習慣了的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他們沒勇氣拋棄它。

我反省自己,是我太刻薄、太偏激、太理想化了吧?我不否認這些。但與基督徒相識後,我的刻薄和偏激加深了,這也是事實。我隻是想知道,這些基督徒真的認耶和華為天上的父嗎?當他們說自己相信耶穌時,他們是相信一套原理,或美好的理想,或崇高的道德榜樣,還是又真又活的主?他們真的遇見了他們所說的主了嗎?若沒有,他們何苦自欺?若遇見了,為什麽很難發現耶穌在其生命中留下什麽標記。



(兄弟姐妹)

2。基督徒無力在我心中燃起火熱的希望,我不怨他們;我隻希望,他們不要打著耶穌的旗號,讓我失去對耶穌的希望!

讀《聖經》時,使我最震驚的就是保羅的幾段話,他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麵活著。”(加二20)“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腓一20~21)這兩段話使我明白了基督徒到底意味著什麽:即基督徒活著就是基督。基督是他們的主,他們是基督的兒女;基督使他們新生,使他們變得越來越像基督。他們透過他們的新生命而彰顯耶穌的名,使之得到榮耀。(注4)

從理性上,我認為我的推論是正確的。但從我觀察到的現象出發,我又覺得保羅的話是無法實現的理想,或者是隻適於他一個人。連許多基督徒也這樣認為。

實際情況確實如此。在許多基督徒的生命中,我很難發現基督在裏麵活著。與這些基督徒接觸的時間長了,我就發現他們並不像我最初想像的那麽純潔、那麽高尚、那麽有愛心,他們的生命與世人沒有什麽原則性的區別。盡管他們在口頭上承認,一個人不能同時事奉上帝與金錢。但在日常生活中,他們的追求和世人一樣,以“福、祿、壽”(即幸福、金錢和長壽)或“美國夢”為奮鬥目標。區別隻在於:當我得到這些時,我會說這是我奮鬥得來的;而他們則說,那是上帝賜給他們的。

對此,有的基督徒解釋說:基督徒也要食人間煙火啊,這當然不錯。但我不明白,當他們房子唯恐不大,車子唯恐不新,薪水惟恐不高時,他們心中的主是耶穌嗎?那個他們想像中的基督能在他們的生命中作什麽主!

我最鄙視的就是這種信仰上的虛偽與廉價!打著耶穌的旗號,理直氣壯地追求世俗世界的價值目標,居然還自我感覺良好。

其實,盡管我不信耶穌,但在心靈深處,我還是為基督徒留下了一個崇高的位置,我堅信:一個真正信上帝的人,一定是善良無私的人,心地純潔的人,言行一致、表裏如一的人。我之所以對基督徒期望這麽高,這與我的生活經曆是分不開的,在中國大陸生活了三十多年,好聽的口號、遠大的理想,我早就聽夠了。言行不一,表裏不一,對別人一套,對自己又一套,這樣的人和事我看到的也太多了,早就看夠了!心靈中的高尚情感一而再、再而三地被蹂躪,對聖潔生命的向往,在我心中早已所剩無幾,我已經不太容易信什麽了,我的失望已太多,我不願再失望!

我並不願強人所難,基督徒無力在我心中燃起火熱的希望,我不怨他們;我隻希望,他們不要打著耶穌的旗號,讓我失去對耶穌的希望!那是人最後的一線希望,是人對道路、真理、生命的希望,若失去這希望,留給人的,隻有永恒的絕望。

(八十年代末期和朋友們。右起第三位是我)

3.基督徒啊,如果你不愛我,你可以隨便向我傳什麽宗教,但不要傳福音,不要對我說上帝是愛。

在與基督徒的交往中,我渴望他們能理解,他們關心我去教會,參加家庭聚會,討論基督教教義,這對我雖然很有必要,但卻遠遠不夠。我不願意他們隻是關心我信教,而不是我這個活生生的個人,這個有七情六欲,在生活的痛苦中掙紮的凡夫俗子。我常想對他們直言:當我饑餓時,你不能隻告訴我若信上帝一切就都會有的,但卻不與我分享你餐桌上的麵包;當我幹渴時,你不能隻告訴我耶穌是生命的活泉,卻不肯花點時間聽我傾訴心頭的苦悶。你也不必例行公事地匆匆地為我禱告幾句又匆匆離開。這樣的祈禱太虛偽,太例行公事了,我不信上帝會聆聽。

也許我太敏感了,正是在教會中,我感受到了人間最可怕的冷漠,即心的冷漠;而這冷漠的心,竟與信心十足地相信自己已經被上帝拯救了交織在一起,竟緊緊地裹在神聖的話語和可愛的微笑之下!在教堂中,基督徒微笑地對我說你好,還握我的手。這熱情幾乎使我心中的三尺寒冰開始溶化,我有時真有點衝動,想和他們說說心裏話。但是,他們已完成了聚會結束前例行的問候。他們很忙,走了。

我木然了。

經驗告訴我,如果我耐心等待,下次聚會中,我還會享受到這幾分鍾的例行關懷。不過,在兩個周末之間,我必須忍受被遺忘的宿命。基督徒在理論上不會否認,拯救我的靈魂,這任務十萬火急。但他們是不是真的把這當作一回事,我就不知道了。所以,他們的微笑和問候,使我覺得好像是店員歡迎我到超級市場購物一樣。

盡管我在教堂和家庭聚會中與基督徒爭得很激烈,但我並不像我外表裝的那樣堅強、固執、豁達。我心裏渴望基督徒的理解、關懷和真誠的愛,但我嘴上不願意直接說出來。那種超俗的關係,我盼望它會自然而然地發生,但不會乞求別人賜給我。我不願意僅僅在某個星期六、星期天成為基督徒關心的對象。更不願意我的存在,隻是為了滿足他們的宗教感,使他們覺得自己關心人了,為上帝作工了!

和來自大陸的許多中國人一樣,我也受過太多的欺騙、太多的傷害。隻有來自天上的至誠,才能戰勝那地上的欺騙;隻有超出人間愛的聖愛,才能醫治那仇恨遺留的創傷。我渴望在教會裏觸摸到一顆愛心,這愛心能證明:人世間有真誠存在!

由於這些原因,所以,當我感受到向我傳福音的基督徒並沒有真誠的愛心時,盡管我出於禮貌在嘴上沒有說,但卻在心中說:基督徒啊,如果你在心中沒有與上帝相遇,不要對我講什麽上帝,因為你根本不知他是誰。若你沒有被基督改變,不願意遵從耶穌的命令而行,不要勸我信耶穌,我不想變得像你一樣偽善。基督徒啊,如果你不愛我,你可以隨便向我傳什麽宗教,但不要傳福音,不要對我說上帝是愛,不要讚美耶穌來到人間“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太二十28)不要宣講上帝如此愛世人,以致為了世人得救,竟讓他的獨生子耶穌死在十字架上。

我不是說這些信息不好。這些信息當然好。但是,這些好信息若出自不真信神的人的口中,一定會變味,隻能造成人們對基督教的反感。

(八十年代中期,蘇州)

4.一個媚眾媚世的講道,怎能傳導上帝的聲音?而當傳道人在媚俗時,他怎會相信上帝也在聽著他的講演!

有時,我非常好奇地想知道,當基督徒講道、祈禱、傳福音時,他們真的感受到那是耶穌通過他們的口而向我說話嗎?他們真的能感受到上帝在看著他們嗎?(注5)

坦白地講,我常常懷疑這一點。在我參加的一個布道會上,一位著名的傳道人在結束他的布道前,竟當眾三次咒罵他的叔叔像瘋狗,隻因為他叔叔惡劣地拒絕接受福音。我聽後大吃一驚,一個傳道人怎麽能這樣地咒罵自己的長輩!他連自己的親叔叔都不肯饒恕,還能愛他的仇敵嗎?於是,我不僅拒絕接受他講的那些很好的道理,而且,連隊那些受他講演的感動而當場信耶穌的人也嗤之以鼻。

時至今日,我已原諒了那位傳道人。我真願相信那是他偶爾失言,並知道到他為此已經向上帝懺悔。我隻想祈求耶穌饒恕我,因我把他的失言當作自己拒絕基督的借口,並以此攻擊基督教。我希望自己在傳福音時切記:“感謝和咒詛都是從同一張嘴巴出來,”(雅三10)戒之又戒,慎之又慎。因為,當自己傳福音時,不僅人在聽著,上帝也在聽著!

幾年來,我陸續聽了一些牧師的講道,盡管我不信上帝,但還是通過聽某些講道,使心靈得到了淨化。我雖然嘴上不承認自己靈性貧乏,但心裏時而也渴望,渴望那驚天動地的上蒼之聲,把我從沉睡中轟醒。

但聽有些講道時,我的心情卻從來不緊張、不沉重,也沒有平安。這些傳道人的講道有邏輯性、知識性、趣味性,旁證博引,論古道今,大量的宗教術語,與感情豐富的禱告交錯為用,常常引起哄堂大笑。雖然如此,但我總是感到他們的講道不是發自內心的,而是在進行宗教表演。他們利用他們的知識,特別是心理學知識,調動控製聽眾的情感。除去那些宗教術語,他們的講演放到心理醫生那裏也不錯。因此,他們雖然講解上帝的話語,但我聽不到上帝的聲音;他們講解上帝的屬性,但我感受不到上帝就在此時的教堂裏;他們講罪人必須悔改,但我感覺不到耶穌對罪惡的詛咒。總之,我從這講道中感受不到力量。不是那來自人的,但卻能震撼人心的神奇力量。為什麽我感受不到力量呢?難道僅僅是由於我太頑固了嗎?但是,即便我的頭腦頑固如花崗岩,我的心也經不住來自上天的輕輕一擊啊!

那源自上帝的、能震撼人心的力量在哪呢?

我認為,這些講道的最大毛病是媚俗。(注6)一個媚眾媚世的講道,怎能傳導上帝的聲音?而當傳道人在媚俗時,他怎會相信上帝也在聽著他的講演!

於是,他們利用豐富的宗教知識,拐彎抹角地不動聲色地討好聽眾,與這世界調情。他們大講福音是報喜的捷報,但卻很少提它是報憂的判決書;他們大講上帝是愛,卻似乎忘了上帝是公義的、聖潔的、忌邪的;他們高呼天國近了之後,輕輕地提一下人當悔改;講述天堂時,他們繪聲繪色,提到地獄時,他們輕描淡寫;相信主所帶來的好處、福氣,他們羅列了一大堆,跟隨主所必須付出的代價,他們稍微點點一,唯恐把聽眾嚇跑;他們講因信稱義,但不疾呼罪人不能進上帝的國;他們慷慨地宣布,信耶穌就能得救,但卻忘記了宣告,天國之門是窄的,信仰必然帶來生命的改變。

聖經的鋒芒被他們磨得平平的!他們原則性地宣講人是罪人,卻不敢嚴厲地指責罪人就在本教會裏,不敢抨擊這些基督徒的不聖潔的生活,不敢宣布上帝對罪惡的詛咒。在我看來,他們並不在乎得罪看不見的上帝,卻不敢得罪眼前的基督徒。

與聽這種講道相反,讀福音書、讀先知書,我強烈地感受到了那些話語中所包含的緊張與力量。那直刺人心的鋒芒,使我感到它指的就是我,而我是罪人。我不得不承認,若上帝存在,他必是忌邪的,與罪勢不兩立。他仇恨罪惡,但摯愛罪人,以無限的慈愛呼喚罪人悔改,“背道的以色列啊!回來啊!我必不怒目看你們,因為我是慈愛的,我必不永遠存怒。這是耶和華說的。隻要承認你的罪孽……背道的兒女啊!回來吧!”(耶三12~14)聽這泣血的呼喚,我怎能不為之動情。我的心,怎能不沉重!

夜深人靜時,我曾經問過自己:真的能有那一天嗎,我能夠正視並仇恨我的罪孽,伏在上帝麵前說:“主啊,我就是那背道的兒女!”

(1986年在北京中央黨校讀研究生)

5。如果基督徒總是像個扶不起來的阿鬥,不要對我誇口你信靠的是上帝,並且他有大能。

我之所以不願作基督徒,還有另外一個原因:我看到了某些基督徒,他們明知自己的軟弱卻不求堅強,或是不悔不改,或是悔而不改。有一位父親是牧師的美國基督徒,未婚,自認為從小就信上帝。他在和我探討信仰中,竟不認為他的婚前性關係有罪,還說上帝會原諒他的軟弱,因他是年輕人,需要性。

不隻是這小夥子一個人這麽辯解,好幾次我聽到基督徒談到自己的過錯和弱點時,他們總是說:我們也是人哪!我們也軟弱啊。我不懂,他們這樣說是讚美自己,還是根本就對自己的軟弱無所謂,還是為自己不聖潔的生活辯護。

我從沒希望看到的基督徒都是聖人。但我不理解的是:第一,那些基督徒那麽輕鬆地談論自己的軟弱,似乎並不為之痛心。第二,他們的軟弱大都不是由於無知,而是明知故犯,明知許多事是上帝禁止作的,即使在世人的標準來看,也是邪惡的、錯誤的,但他們照作不誤。第三,他們輕鬆地講過自己的軟弱後,照舊還是軟弱。這些基督徒的生活與他人毫無分別,甚至連高尚的非基督徒也不如!與其犯罪,毋寧死!這與罪絕不妥協的見證,難道隻有幾個聖徒能作嗎?(注7)

我不明白:這些基督徒憑什麽自信上帝會原諒他們?就因他們是基督徒,軟弱就成了他們的特權?而我不信上帝,軟弱就該死?如果是那樣的話,基督徒所說的上帝公平嗎?上帝怎能責備自己的兒女不嚴於責備他人呢?這些基督徒是自欺,還是欺人、欺上帝?

令我震驚的是,某些基督徒竟模仿保羅的口氣說,有誰軟弱,我們不軟弱呢?我們喜歡誇我們的軟弱,這真太可笑了。保羅誇口自己的軟弱,是讚美上帝的大能和恩典:即若離開了上帝,他就沒有能力和力量作任何事情。他知道他無能,但卻堅信依靠耶穌凡事皆能;他缺乏力量,所以上帝把力量賜給他。因耶穌對他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因此,保羅才“什麽時候軟弱,什麽時候就剛強了。”(林後十二9、10)

初讀保羅的話時,我感到完全不可思議!軟弱竟與剛強結伴而行?但反複思想,卻認為它合情合理。保羅絕對信靠依賴基督,他能不堅強嗎?基督賜給基督徒的“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提後一7)“你們要靠著主,依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弗六10)這難道不是基督徒生活的希望所在嗎?如果基督徒總是像個扶不起來的阿鬥,不要對我誇口你信靠的是上帝,並且他有大能!基督在基督徒的生命中,不可能是軟弱的,如此,基督是主;基督徒在基督 麵,不可能是不軟弱的,如此,基督徒才會順服。

漸漸地我看到了自己的卑劣:我高興基督徒軟弱,我從這裏找到了為自己的軟弱辯護的理由。我強辯說,你們信上帝也變不成一個新人,我們彼此是半斤對八兩,就這麽軟弱下去吧。聖潔的生活是高尚,但我過不了,你們基督徒也過不了。我更認為,人就是那麽回事,信不信上帝,生命都沒什麽兩樣。

(1993年在美國社區大學讀書)

6.我真希望基督徒能明白,不必怕我看你,要怕你不看基督,要怕我在你的生命中看不到基督。

看到那麽多軟弱的基督徒,我不僅對他們的信仰打了問號,更對這個信仰本身產生了懷疑。為了解除我的疑問,有的基督徒告訴我,要看基督,不要看基督徒。這個忠告給了我很大的啟發,使我能將注意力集中到《聖經》所記載的耶穌上。但我還是擺脫不了一些疑問:上帝是靈,從來沒有人看見過上帝,我怎麽能看見他?耶穌若是又真又活並賜人新生命的上帝之子,他必能活到今天,不僅活在宇宙中,也活在基督徒的心中,成為他們生命的主人。若基督沒有活在基督徒的生命,我怎能看見基督活到至今呢?

再說,基督徒既然向我傳福音,我怎麽能不看他們呢?基督呼召人們成為他的門徒,不正是要讓世人看到生命的光,看到新生命的榜樣嗎?(注8)保羅說:“上帝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為我們成了一台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林前四9)基督命令基督徒必須讓世人“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四14~16)這些話不是很清楚嗎?基督徒正是基督要世人看的。

我真希望基督徒能明白,不必怕我看你,要怕你不看基督,要怕我在你的生命中看不到基督。不要叫人們看見你的壞行為,就將髒水潑到基督信仰上。

其實,當觀察基督徒時,我並不在乎他們位高權重,但想看他們身居高位能否謙卑地為普通人服務;我雖然偶爾會嫉妒他們錢多,但更想看他們身為富人能否過簡樸生活並慷慨地周濟窮人;我當然敬佩他們學問高深,但更想看他們是否德性高潔,敬畏上帝。說到底,我要看基督徒的生命是否有基督同在,並發出了基督的光。我要看聖靈的果子,如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製等等,是結在基督徒的嘴上,還是洋溢在他們的生命中?

我要通過基督徒看基督。我要通過觀察基督徒是否活出了基督的生命,看基督的生命是否可以被人活出來。當我看見基督徒並沒有基督的生命時,我連基督也不想看了。我更加確信,基督的生命是好,但卻不是人可以活出來的。那些教會名冊上的基督徒大概沒有想到,在世人麵前,他們竟扮演了一個劊子手的角色!他們殺死了耶穌,殺死了人們對耶穌基督的盼望。

有的基督徒埋怨,世人衡量基督徒的標準太苛刻了。但是,這難道是壞事嗎?人們畢竟沒用獄中罪犯的標準來衡量基督徒,而是使用《聖經》中的標準。基督徒如果不願意世人使用《聖經》的標準衡量他們,應該去責備提出這標準的上帝,而不是運用這標準的非基督徒。盡管他們和我一樣,常常是出於不良動機而運用這個標準,進一步說,我也不願聽基督徒對我講《聖經》是上帝的話,如果不用《聖經》衡量你我,大家彼此也許都會舒服點。

我想告訴基督徒一句心裏話:其實世人看不看你們,你們不必過於在意!這畢竟是人在看你們。但你們若相信上帝是又活又真的,你們能不信他正在看著你們嗎?你們感到了他的目光嗎?你們的感覺怎麽樣,心中敬畏上帝嗎?基督徒應歡迎世人看你,應該抓住這個寶貴機會,讓人們透過你的生命看到基督。


 

(1998年5月16日,在慕迪 Moody聖經學院獲碩士學位)

7.他們確實得到了他們所祈求的東西,但我真不知道,這是上帝給他們的,還是扮成天使的魔鬼給他們的!

我真高興,在教會的聚會中,我聽到了一些美好的見證,它們使我感受到了愛、無私和崇高。這樣的見證,使我心服口服。但我聽到的另一些見證,卻使我困惑了。這些見證大多是當基督徒有了物質需要之後,就向上帝禱告,即使滿足他們的需要必然要傷害他人的利益,他們也照樣祈禱不誤。奇怪的是有求必應,上帝竟充充實實地賜給他們了。我相信,他們確實為自己的需要禱告了。也相信,他們確實得到了他們所祈求的東西,但我真的不知道,那些東西是上帝給他們的,還是打扮成天使的魔鬼給他們的!到底什麽是奉耶穌的名祈求?什麽是打著耶穌的旗號妄求?我不明白。

為什麽盡管他們的禱告總是圍繞著“我”打轉轉,上帝卻總是滿足他們?是上帝對禱告不加任何限製條件,有求必應?還是上帝成了他們實現一己之欲望的工具,被自私的人所利用,還是上帝對信他的人偏心,盡量給他們帶來好處、利益。《聖經》中那聖潔的上帝,怎能如此這般地同這樣自私自利的人同流合汙呢?

我的利益,我的好處,我的需求,我!我!這祈求和這利己主義、個人主義盛行的時代,怎那麽合拍?和人心中那最自私的欲望,怎那麽吻合?它能榮耀耶穌基督嗎?

一些其他宗教的信徒,不是也持守這有求必應的信條嗎?他們不是也發現他們信的神給了他們所需要的東西嗎?這種“有求必應”式的禱告,彼此之間究竟有什麽不同?這些靈驗了的祈禱,能說明什麽!一些人相信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他們也是圍繞“我”而追求,並且也得到了他們所追求的,他們認為他們靠的是個人奮鬥,運氣好。相比之下,某些基督徒就聰明多了,他們把自己的真實動機,用高尚的宗教詞匯掩藏起來,在最崇高的名義下,追求最自私的東西。

當有的朋友與我討論這類見證的真實性時,我往往認為不屑一顧。我說,如果基督徒連這點犧牲精神都沒有,耶穌真是白白地為他們死在十字架上了。如果禱告就是不斷地向上帝索取,即便會傷害他人,照樣索取不誤,那我情願不祈禱,從而不去傷害他人。我不是認為基督徒不該為自己的事向上帝祈禱,我隻是覺得基督徒不該像支使仆人那樣地命令上帝,我要看到在基督徒的祈禱生活中,基督怎樣使他們分別為聖了。

有時朋友問我,他們的禱告怎那麽靈!我說,未必。那些失敗了的禱告,他們不說就是了。在與基督徒的交往中,我非常希望他們能超俗一些,別像世人一樣,用隱私權把自己裹得緊緊的。多一點不是來自人的遮掩,而是來自上帝的坦誠。就拿禱告來說吧,他們不必害怕把那些上帝沒有答應的祈禱告訴我們,這樣的禱告不會太少。這樣見證的效果未必不好。它至少可以使我深思,上帝不答應什麽樣的禱告,或什麽是妄求。這樣的見證並不會否證上帝的大能,它隻能證明基督徒也是罪人,即使在祈禱中,還是罪人:因為他們常常隻為自己求,隻求得到自己的好處。

當我讀過戴德生、王明道、倪柝聲等聖徒的傳記後,我完全相信是上帝聽見了並且應允了他們的禱告。從他們的禱告中我看見,他們是為了榮耀上帝而求,為了愛上帝愛世人而求,為了得到聖潔的生命而求。他們求神的國、神的義。他們奉耶穌的名而求。在他們用聖潔的生命所作的見證中,我強烈地感受到了生命的光,在這耀眼的真光下,我看見我的生命很可憐,很無聊。拒絕向上帝祈禱,這就是我是罪人的鐵證。


(我們家)

8.人若不結束以自我為中心的舊生命,他不會在十字架上與耶穌同死。人若不死在十字架,他不可能經曆十字架上的基督與他同在。

我個性的一大缺點就是有時太偏激了。但目睹基督徒像推銷商一樣推銷上帝,雖然盡力克製自己,但我還是難以心平氣和。他們說,隻要你口裏承認(耶穌為主),心裏相信(基督從死 複活),就能得救,升天堂。他們把接受耶穌賜給的救恩,換成了接受一些教義,好像隻要人承認那些教義,就成為上帝的兒女了。這種說教對我沒有任何吸引力。我不信,相信耶穌就像買人壽保險一樣,買了,就有了進天堂的門票。今生的好處占全了,來世的便宜也少不了。天下哪有這樣便宜的好事!

我相信常識:便宜沒好貨。信仰是入死出生的大事,它是生命方向的根本轉變,這決不可能是點頭表示相信幾條教義就完事了!若心裏相信基督從死裏複活,但心中卻沒有聖靈的感動,沒有作一個新造的人的渴望,不在生活中把基督賜給的新生命漸漸地展現出來,那麽,口稱信主,不過是自欺。

耶穌宣稱他是賜給人新生命的主,人不可能接受耶穌為主,卻拒絕接受耶穌基督賜給他的新生命;人如果不棄絕舊生命,不可能接受耶穌賜給的新生命;人如果遵循現實世界的原則(福、祿、利、壽)而生活,不可能棄絕他的舊生命。人若不進入耶穌的生命並進而得到他的生命,耶穌宣告的十字架上的真理與他有什麽關係!

閱讀《聖經》使我體會到:耶穌賜給基督徒的新生活,是十字架下的生活。人若不首先對耶穌順服,他不會看見十字架;人若不結束以自我為中心的舊生命,他不會在十字架上與耶穌同死;人若不死在十字架,他不可能經曆十字架上的基督與他同在。人唯有舍己,才能背得動十字架!人唯有背起十字架,才能看見十字架上的主,才能知道他跟從的是耶穌。

我對自己說,信上帝如果隻是相信一些教條,或一些道德律令,或一個理想,我統統都不信。世上的教條和道德律令都已經太多了,誰還願再被新的條條框框所束縛!古往今來,有多少理想都變成了幻想、空想、狂想,何必再增加自己的失望。

若是我信,我隻信一個又真又活的神,一個把我的舊生命擊毀的主,一個使我心意更新的聖靈,一個我可以絕對信賴,永遠與我同在的上帝。

9.基督徒如果用耶穌的慈愛,關心、理解世人靈魂中的苦惱和掙紮,用愛服事他們,什麽鐵石心腸能不為之融化呢?

我在與基督徒探討信仰的過程中,往往過於苛刻,對他們在口頭上表白自己信仰如何純正,信心如何堅強不大感興趣。這不是因為我不尊重他們,而是因我隻能看見他們的行為,看不見他們的內心。何況,他們也無法把他們的信心和愛心掏給我看。(注9)

我心想,若你們真想讓我有一天也能信耶穌,你們最好把你們的信心和愛心表現出來讓我看!讓我透過你們的生命看到你們的信仰是生命之道。讓我看到你們的新生命時,不得不相信你的信心和愛心來自上帝。不錯,一個道德高尚的人,未必有自耶穌而來的對上帝的信心;但是,如果基督徒不能以自己的美好生命為耶穌作見證,怎麽能讓我相信你心中有天國?

我覺得林語堂對中國人的觀察大體是對的,“在事實上,中國從來沒有人因教義而信基督教,中國人信教,都是因為和一個基督徒人格有過親密的接觸,而那個基督徒是遵守基督‘彼此相愛’的教訓的”。(注10)

在教會以及家庭聚會中,我多次和基督徒爭論基督教的基本教義,爭得麵紅耳赤。但我從來沒覺得他們說服了我,反而為自己舌戰群儒自鳴得意。但我從沒和一位名叫林道真的姐妹辯論過。我自信她絕對不是我辯論的對手,她甚至連普通話也講不好。但我沒有勇氣和她爭論。我能感受到她對人的慈愛,是發自內心的,是誠摯無偽的。那是來自天上的愛,是自然而然流露出來的生命之光。我在她的生命中看到了耶穌基督,在她麵前,我感到了自己人格的缺陷。她用那無言而又無私的愛,一再地擊中了我那顆頑梗驕傲的心。她那種聖徒般的性格吸引了我,迫使我反省,她是人,我也是人,為什麽我沒有她那柔和謙卑的生命呢?

我相信愛是來自天上的語言,她無聲,卻勝過一切有聲。隻有在愛中,心與心才能相印,人與人才能理解。我在林道真家的多次聚會中,一次次和基督徒激烈爭論,對她的先生也口下不留情。我妻子很不安,向林道真道歉。她卻高興地告訴我妻子說,她很高興。她看到我是在認真地追求信仰。她相信主會帶我的。這些話是在我相信了主後,我妻子才告訴我的。

我能說什麽呢?主啊,我感謝你!是你使她能理解我,等待我。許多人隻聽到了我對基督教的激烈批評,她卻用愛主的心直覺到了我的心,那顆焦慮、痛苦、倔強的心:尋找基督,但不知基督在何方;渴望信主,但不願不死心塌地的跟從他。由此我想,基督徒如果用耶穌的慈愛,關心、理解世人靈魂中的苦惱和掙紮,用愛來服事他們,什麽鐵石心腸能不為之融化呢?

我還非常幸運地與一個執著地相信耶穌的白人青年伯悅德(Brad)成為摯友。二十七歲未婚的他,在性關係的嚴肅態度,使我相信他對耶穌的信仰是認真的,我願意跟他探討信仰問題。兩年來,我們常常交換彼此的看法,這給了我很大的幫助。兩年後。當得知我信耶穌時,他哭了。一個年輕人為我信耶穌哭了。這世界上,第一次有一個白人為我而哭,他是基督徒!主啊,他的淚水是感謝你的淚水!他感謝你聽見了他的禱告。他為此禱告了近兩年,他隻向你表達他的心聲。在我們真正成為弟兄之前,他從來沒有告訴過我,他一直在為我祈禱。我們彼此非親、非故,亦非同種、同文。但他愛耶穌,所以他在我心靈饑渴時,給我水喝,這水自天上來!

主啊,三年多的苦苦尋找,在那個深夜,我終於聽見了你對我的呼召,“你要跟從我,作我的門徒”。我從心裏對你說:主啊,我跟從你。

備注:

1。謝扶雅,“祁克果的人生哲學導論”《祁克果的人生哲學》,第10頁,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86年。

2。陶恕說:“許多人簡直看宗教如遊戲一般,此種宗教的遊戲,實在比一切的遊戲被人玩得更普遍,玩者更多。”《超然的經曆》,第20頁,宣道出版社,1990年。

3。陶恕說:“在教會中,理論與實踐的鴻溝是如此之大……(使人)驚異得不敢想像二者有任何關係。”《義人之根》,第61頁,宣道出版社,1992年。

4。坎伯·摩根說:“基督徒就是有基督在他裏麵成形的人,基督透過他將自己彰顯出來,基督並與他同工,在苦難中與他交通。”《活著就是基督》,第9頁,美國活泉出版社,1993年。

5。陶恕說:“許多祈禱時口若懸河的弟兄,如果認識到神是認真地聆聽人的祈禱時,恐怕他會馬上停止禱告。”《午夜的複興》,第39頁,宣道出版社,1992年。

6。昆德拉認為,宗教信徒與非宗教信徒在價值取向之間的差別的淡化,是宗教媚俗的典型現象。轉引自劉昌元文,見《二十一世紀》,第12月號,1993年。

7。坎伯·摩根說,“與其犯罪,還不如死。那正是曆來殉道者的寫照……基督永遠挺立不屈,並且聲稱情願死亡也不選擇犯罪。”《活著就是基督》,第51頁。

8。王明道說:“我們應當教訓信徒不要看人,但我們卻當在凡事上作眾人的模範。因為在事實上大多數的信徒還是看人。”《忠告守望的人》,第30頁。

9。王明道說:“如果我們沒真實的好行為,我們不但不能表示出來我們 麵所有的信心、愛心、忠誠、熱枕,恐怕連我們裏麵是否真有這些,也成為疑問了。”《王明道著作每日選讀》,二月二十日,基道書樓,1982年。

10。林語堂,《信仰之旅》,第250頁,道聲出版社,1992年。

 

(1994年,全家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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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宜加 回複 悄悄話 反求諸己。
人人都能想到,沒有人能做到。否則哪來那麽多罪惡的羔羊?

否則作為牧師,不就失業了,

自信是人的立身之本,做好任何一個職業都如此。隻是,自己總是忘記,自己也是要享受人間煙火的。
嗬嗬。

自己以為自己懂了,就覺得自己比別人高人一等了,嗬嗬,佩服。
每個人都一樣,七宗罪,難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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