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掩直己罪過的,
必不亨通;
承認離棄罪過的,
必蒙憐恤
——箴28:13
這節經文有兩個分句,每個分句最後的那個字都包含著重要真理。如果你遮掩自己的罪過,你必不亨通;如果你承認並離棄罪過,就必蒙上帝的憐恤。要明白這個道理並付諸行動簡直是太難了。當我們犯罪的時候,內在的一切邪惡就噴湧而出——掩蓋罪行,熄滅燈光,隱藏罪證,銷毀磁帶,偽造現場,離開犯罪地點,“跑!逃跑!趕快逃跑!”
人的本性使我們逃避認罪的痛苦。當上帝指責亞當所犯之罪的時候,創世以來的第一個人編造了人類曆史上的第一個借口:
“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創3:12)這個回答可不夠光明磊落哦!他先是怪罪了夏娃,然後含沙射影地責怪了上帝,最後才很不情願地承認自己的罪。
這裏有兩個關鍵詞值得我們特別注意。第一個詞是“認罪”,意味著“說出全部的實情”。認罪的時候,我們不但要承認自己的罪,還要認同上帝對我們罪行的審判。真正的認罪要基於這樣一個信念:上帝就是上帝,而我們卻故意違背了他的標準。第二個詞是“離棄罪”,意味著“放棄、拋棄、摒棄、從罪中回轉”。真正的認罪總會導致對罪的離棄。如果我們認罪後很快又回到罪中,或者對罪仍然心存渴望,那就偏離了這節經文的教導,也不會蒙上帝憐恤。
幾年前,有人給我寄來一份教牧輔導員編寫的資料。其中,編寫者對《約翰福音》8章32節做了進一步的闡述,經文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緊隨其後,編者寫加上了一句:“但首先真理要使你經曆痛苦。”這個見解深深地觸動了我,這就是很多人一直在問題中掙紮的原因—— 他們不願意讓真理觸痛自己,所以他們不惜一切代價逃避真理。
難道他們不想變得更好嗎?當然想。
難道他們不知道真理嗎?當然知道,但隻是在理性上知道。
那麽,為什麽他們沒有變得更好?因為他們不想讓真理太靠近自己,不要真理來修剪自己。相反,他們想方設法地抗拒真理來觸及自己的內心。這也恰恰點明了,多年以來你一直去教會聽講道、讀聖經、禱告,但靈命仍然毫無起色的原因所在。“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但首先真理要使你經曆痛苦。”當你最終願意麵對真實自我的痛苦之時,也唯有此時,你才能得以自由。
大多數人都不願承認自己的罪過,因此他們一有機會就逃避認罪。但當我們順服上帝話語的時候,我們就會體驗到罪得赦免的喜樂。如果你願意麵對真實的自己,就必能得到生命的自由。
禱告
求你幫助我麵對真實的自我,好使我能在你的恩典中得潔淨。
默想
1.現在,承認“我錯了”,
對你來說是否容易一些了呢?
2.在生命成長的過程中,
為什麽認罪如此重要?
如果我們拒不承認自己的罪,後果將如何?
3.現在,你有什麽罪需要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