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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重點 | 太古時期 1-11章 | 先祖時期 12-50章 | ||||||||||||||||||||||||||||||||||||
分 段 | 神 的 創 造 : 萬 物 起 始 | 人 的 墮 落 : 亞 當 受 誘 | 神 的 審 判 : 洪 水 滅 世 | 人 的 自 大 : 巴 別 塔 | 亞 伯 拉 罕 | 以 撒 | 雅 各 | 約 瑟 | ||||||||||||||||||||||||||||||
宇 宙 世 界 | 人 | 受 誘 | 謀 殺 | 死 亡 | 挪 亞 方 舟 | 挪 亞 犯 罪 | 萬 族 四 布 | 變 亂 口 音 | 信 心 開 啟 時 期 | 信 心 成 熟 時 期 | 信 心 高 峰 時 期 | 早 年 | 中 年 | 晚 年 | 在拉 班 家 | 在 逃 命 | 在 伯 特 利 | 在 家 | 在 埃 及 | |||||||||||||||||||
1 | 2 | 3 | 4 | 5 | 6-8 | 9 | 10 | 1 1 | 12 - 14 | 15-21 | 22-24 | 25 | 26 | 27 | 28 - 30 | 31 - 34 | 35-36 | 37-38 | 39-50 | |||||||||||||||||||
1-2 | 3-5 | 6-9 | 10-11 | 12-24 | 25-27 | 28-36 | 37-50 | |||||||||||||||||||||||||||||||
主 題 | 有關全人類的 四件大事 | 亞伯拉罕家族的 四大人物 | ||||||||||||||||||||||||||||||||||||
地 點 | 伊甸到吾珥 | 迦南到埃及 | ||||||||||||||||||||||||||||||||||||
時 間 | 2000年以上 | 約 350年 | ||||||||||||||||||||||||||||||||||||
第 1 周 | 起初,神創造 | 月 |
第 1日 | 創一至二章 | 日 |
創世記講些什麽?簡單來說,是講四件事和四個人物。今天,我們要講的是第一件事,就是神的創造。第一章是六天創造過程的概覽,第二章是詳述第六日的創造;前者是順序的記述,後者是主題的記述;前者是鳥瞰式的廣角鏡,後者是特寫鏡頭;前者之中心是創造主──耶和華神;後者之焦點是神創造的最高峰──人。創造的過程是:
首先神創造領域 接著神創造管理者
第一日 ━━ 光 | 第四日 ━━ 太陽、月亮和星星 |
第二日 ━━ 天空和水 | 第五日 ━━ 鳥類和魚蟲類 |
第三日 ━━ 陸地和植物 | 第六日 ━━ 動物和人類 |
“起初神創造”,這話清楚宣告神存在,宇宙萬物非偶然而來,乃他所造。神的創造包括使無變有,如光、天、地、空氣、水、植物、日、月、星體、鳥、獸、魚、蟲等;也包括改變物質,如用塵土造動物及人,使無生命變為有生命,壞的變好,亂的變為井井有條。
神所造的一切是“各從其類”的,是不能混淆的、並非進化而來的。人之獨特在於他有神的靈,所以可以敬拜神,與神相交。人的使命是去管理及治理地上萬物,並榮耀神。
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特的,每個人的指模、性格、樣貌皆不同(但皆有神的形象與樣式),為此,我們根本不需與人比較,毋須自卑。既然一切是從神而來,我們隻是管家;既然“得”是一種恩典,“失”也在神的計劃與保守中;我們不需擔心“失”,亦毋須為“失”而難過。如約伯所說:“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一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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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句: 創世記一章廿六至廿七節,二章七節
“起初神創造天地”(神= Elohim;創造=bara)這句話帶給我們震撼性的信息:
1.它否決了無神論者之理論
“起初”即在還未有時間以先,神已存在。換句話說,尚未有宇宙與世界以先,在任何被造物還未出現之前,神已經存在。
2.它否決了泛神論者之立場
泛神論者認為萬物就是神,神就是萬物,但這句經文清楚宣告,神乃造物主,宇宙世界及其中萬物皆是受造的,是不可以與造物主相提並論的。
3.它否決了多神論者及唯一神論者之立場
“Elohim bara”一句在文法上,嚴格來說是錯誤的,因“Elohim”是複數的,可將它翻成“gods”(眾神),但“bara”卻是單數的,可將它翻成“He created”(他創造)。這句話表明了,一方麵他是獨一與唯一的創造者,隻有一位設計宇宙及世界萬物者,亦隻有一位創造者。但另一方麵,他卻是有多位格的──他是三位一體的真神,聖父、聖子、聖靈是同時參與整個創造(參詩一零二25,九十六5;西一16;約一1-2;伯廿六13。有關造人方麵的經文則有創二7;約一1-2;伯卅三4等),但隻有一位真神。(詳細論述請參拙作《聖經對“三位一體”之啟示》,種籽出版社。)
4.它否決了進化論者之立場
萬物是由神而來,是他所造,是“各從其類”,絕不可能從無生命的東西“進化”至有生命;低等動物“進化”至高等動物;人絕不可能是從猿猴進化而來的。
5.它否決了輪回之學說
萬物之被造是“各從其類”的,人更是神按著自己的形象與樣式而創造。在一切受造物中,隻有人有神的靈,可以有不死的靈魂,而每個人都是獨特的,絕非輪回而來。至於動物,乃神賜給人去享受、管理及治理的,絕非與人同等,但人必須好好管理,愛護神所賜的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