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巧兒
(2011-05-30 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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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巧兒
1942年,陝甘寧隴東地區的人民,在政府的倡導下,實行
婚姻自主。劉巧兒是個紡線能手,勞動好、人品好,可經父母包辦自幼許配趙柱兒,自己從未見過未婚夫的麵,她常為此事苦惱。一次在勞模會上,她偷偷地愛上了勤勞俊秀的小夥子趙振華。地主王壽昌早就看中劉巧兒的美貌,許給劉媒婆厚金,叫她去向劉巧兒的爹提親。劉彥貴貪圖錢財,聽信劉媒婆的謊言,答應嫁女。劉彥貴騙女兒說趙柱兒是個二流子,巧兒不知是計,自動提出退婚。劉彥貴借機逼趙柱兒的爹趙金才前去解除兒女婚約。一日,劉巧兒去合作社送線,與王壽昌相遇。王壽昌上前糾纏,並告訴巧兒她爹已收下彩禮,馬上就要迎親,劉巧兒聽後非常氣憤。婦女主任李大嬸正往地裏送飯,看見劉巧兒在傷心落淚,問明原因,就帶她去找鄉長。正巧遇上正在地裏幹活的趙柱兒,巧兒這才知道趙振華就是趙柱兒,懊悔心中愛慕的人原是自己退婚的人。幸虧李大嬸機智,想法使他們解除誤會,自訂終身。劉彥貴財迷心竅,逼巧兒嫁給王壽昌,巧兒誓死不從。劉彥貴便將巧兒反鎖在家。當晚,柱兒的爹帶人把巧兒救出。於是,兩家官司打到慶陽縣政府,偏巧遇到一個主觀的審判員,他隻看事情的表麵,咬定趙家“搶親”犯法,拆散了巧兒和柱兒的婚姻。專署馬專員受理了巧兒、柱兒二人的訴狀,深入調查,查明真相,批準了巧兒、柱兒二人的婚事,處置了那些為非作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