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 師達能(John Cornelius Stam)於1907年1月18日出生在美國新澤西州帕德遜鎮(Paterson, New Jersey),父母親來自荷蘭,父親彼得(Peter Stam)起先從事建築業,繼而發展房地產、保險業和木材生意而致富。夫妻二人皆為敬虔的基督徒,共養育六男三女,師達能排行第七。他們同心建立起一個基督化家庭,以聖經教導孩子們。彼得還熱心傳福音,創立了“希望之星宣教會”(Star of Hope Mission),專門幫助醉漢、墮落者和未曾聽過福音之人。
師達能自幼就讀於教會學校,少年時即已清楚救贖真義。但他的性格非常內向,怯於向陌生人傳福音。父親曾為此特別訓練他,鼓勵他獨自出去宣道。師達能15歲時便出外謀生,曾試圖在商業上有所發展。但四年後,他對商業興趣全無,反倒有誌於成為一個宣教士,因此他進入芝加哥慕迪聖經學院深造。在校期間,他先後選修了宣教課程和聖經課程,各門功課,包括實習,他都十分優異。同時,他亦熱心投身於學生誌願海外宣教運動,參加內地會裴忠謙牧師(Rev. Isaac Page)每周在其家中舉辦的祈禱會。從中他越來越認識到世界上有千百萬失喪的靈魂需要拯救,以致他對海外宣教,特別是對中國宣教的負擔愈來愈重。他在自己的見證中說:“神把中國放在我的心裏,並且愈來愈重。我實在找不出任何一個理由來對主說,我不能去中國,因為中國的需要是這麽大!從神的話語和禱告中,加上研究中國的情況,以及我自己的際遇,使我亳無疑問地知道,主是真真實實的引領著我”(黃錫培著,《舍命的愛》,第416頁)。
在裴忠謙牧師的祈禱會上,師達能認識了女同學史文明(Miss Betty Scott)。他們常常在一起禱告,記念中國人靈魂的需要,共同的誌向使他們成為好朋友。1931年春,史文明畢業,遂加入內地會。同年秋,啟程赴中國宣教。臨行前,她與師達能一起來參加最後一次禱告會。會後,他們把兩人相愛的消息告訴裴忠謙牧師,並決定把他們的婚事繼續仰望在主的手中,深信衪必會成全。 1932年7月初,師達能也被內地會接納為宣教士,乘船前往中國宣教,10月12日抵達上海,史文明早已等在碼頭接他。二人在上海訂婚後,師達能被安排到安徽安慶語言學校學習中文,僅五個月,他就順利通過第一級考試。之後,他被派往安徽舒城,與當地宣教站負責人白安基夫婦(Mr. & Mrs. George A. Birch)一起宣教。他們常隨當地教會的宋長老(Elder Song)一起到附近村鎮探望信徒和傳福音。從這位熱心愛主的宋長老身上,師達能學到不少寶貴的功課。
1934年2月,師、史二人從舒城南下,到旌德宣教站訪問。該站負責人任明光夫婦(Mr. & Mrs. Samuel Warren)正準備於是年夏天返國述職,故希望他們前來主持這裡的工作。師達能夫婦用了24天的時間,行程二百多哩,巡迴探訪了附近各福音站。在一個星期六的早上,他們和羅傳道(Evangelist Lo)一起,到距旌德12哩遠的廟首探訪教會。廟首教會的信徒大多住在農村,需要牧養,因此他們邀請羅傳道來做他們的牧師。到廟首後,師氏夫婦住在王太太(Mrs. Wang)的家,她是廟首的第一位信徒,是數年前內地會唐進賢牧師(Rev. George W. Gibb)夫婦巡迴佈道經過這裡時,所結的果子。翌日,他們和信徒一起進行主日崇拜。在廟首的時間雖短,但彼此相處得非常融洽,留下美好的印象。
1934年9月,史文明的產期臨近,他們就留在舒城待產。稍後,乘火車到蕪湖。9月11日,他們的女兒愛連(Helen Priscilla Stam)在蕪湖醫院誕生。當史文明尚在蕪湖調養之時,師達能即隨顧芳德教士(Erwin A. Kohfield)一起到旌德進行實地考察。因為旌德一帶常有紅軍出沒,並曾一度佔領旌德。當時,師達能一家將要被分派到旌德工作,為安全起見,他們先到旌德實地考察,以作定奪。當他們見到旌德縣長並征詢他意見時,他表示歡迎,並承諾若遇危險時,他可以派兵保護他們。
當師達能夫婦被押往刑場行刑時,他們那剛剛出生兩個多月的女兒愛連被丟在床上,無人照料有36個小時之久,但在神的奇妙護佑下,竟被人發現並拯救出來。原來師牧師到達旌德縣之後不久,即與羅傳道(Evangelist C. K. Lo)約好,於12月7日在廟首相會,一起出去傳福音。12月6日(星期四)晚上,羅傳道偕家抵達廟首,住在信徒王太太(Mrs. Wang)家,卻不知當日在旌德所發生的事。次日,紅軍突然襲占廟首,羅傳道也遭逮捕。虧得當地張秀軒先生(Mr. Chang Hsiu-sheng)認識他,證明他是好人,紅軍才釋放了他。於是他全家連夜出逃,星期六整日藏匿於附近山上。
簡單料理完後事,羅傳道立即偕全家帶著愛連北上。他們用擔竿挑著裝有兩個嬰兒的籮筐——一頭是小愛連,一頭是羅傳道兩歲大的兒子——趕路,經涇縣到宣城,沿途找年輕健康的乳母給愛連喂奶,同時,羅師母也用史文明留下的十元錢給愛連買奶粉吃。12月14日到達宣城後,當地的白安基教士(George A. Birch)立刻陪同他們一起乘火車到蕪湖。最後把小愛連和廟首郵政局長轉交的師達能遺信一併交給內地會安徽監督韓粹中牧師(Rev. William J. Hanna)。遺書內容讀來感人至深: “致上海內地會親愛的弟兄們: 昨天一些共產黨人經過旌德時把我們擄到這裏來。我曾經要求他們讓我的妻子和女兒帶一封信從旌德到你們那裏去,他們不肯。所以我們今天一起來到廟首,途中有段路他們容許我的妻子以馬代步。 他們要求二萬元贖金才可以釋放我們,我們直截了當的告訴他們,不會有人付這筆錢的。因此他們便把救災的款項、我們身上的錢,和一切的財物,全都拿去了。 願神在你們所做的一切事上賜給你們智慧,並用衪的恩典來扶持我們,能以不屈不撓的勇氣站穩。衪是全能的神! 主內師達能手書 1934年12月7日寫於廟首”(同上,第435頁)
從遺書內容,我們可以強烈地感受到師達能牧師對神的忠貞與信靠,以及麵臨危險和死亡時的鎮定與從容。韓粹中牧師強忍悲痛,急忙找來美以美會醫療宣教士包讓醫生(Dr. Robert E. Brown),仔細為小愛連檢查身體,當證實一切正常後,眾人才如釋重負,皆稱她為“神跡嬰兒”(Miracle Baby)。隨後,韓牧師委托護士吳寶和姑娘(Miss Laura M. Woosley)照顧並護送她到山東濟南市,親手交給她外祖父母史蓋臣夫婦(Dr. & Mrs. Charles E. Scott D.D.)撫養。
在師達能夫婦合葬的墓碑上,中間鐫刻著一個十字架。在十字架之下刻寫著:“1934年12月8日在安徽省之廟首”;十字架左邊旁刻著:“師達能(JOHN CORNELIUS STAM),1907年1月18日。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立比書一章二十節)”;十字架右邊刻著“師史文明(ELISABETH SCOTT STAM)),他的妻子,1906年2月22日。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腓立比書一章二十一節)。墓碑的基石上還刻寫著:”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啟示錄2章10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