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的法官不顧所有選民的意見,自己就訂了同性戀婚姻合法,所以這次選舉,就多了個8號提案,就是認為婚姻就是一男一女的提案,如果通過就否決了法官的決定。
其實按照我們艾迪(他是個同性戀)的說法,他也反對同性戀婚姻,而且在他們同性戀的酒吧裏,那些人和他已經爭論了好幾個月了。他認為同性戀們已經得到了他們所有的權益,成為'伴侶'之後,醫療保險,財產繼承等等合法婚姻的權益,他們都有了,還不夠嗎?他還是認同婚姻是神所訂立的,一男一女的結合。那個同性戀酒吧裏隻有三個人是他這種觀點。
我認為對他們的個人選擇我們應當尊重,我們在長堤是全美同性戀人口第三多的城市。我的店更是傳統的同性戀工作的地方,我們從沒有歧視過艾迪和他的朋友們,對她更是倍加照顧。可是聖經的原則不能改變,我可不希望神的懲罰下來,加州象所多瑪那樣被火柱燒毀。所以我就穿上了宣傳讚成8號提案的t-shirt。前邊是英文,後邊是中文:“婚姻是一男+一女的婚姻”。當我買了這個t-shirt以後,有個朋友就好心地說你別穿,他們會殺了你的。
我穿上以後,把朋友說的話告訴了艾迪,他說:你有權利表達你自己的看法,這是自由國家。昨天,他跟我說,他在酒吧裏告訴他那些朋友穿了這個t-shirt之後,那些人說小心,告訴她,她會被殺掉。哈哈!我的車後麵的貼紙都貼了好幾周了,車也沒有被砸。看看最後這個星期,會怎麽樣吧。
我想那也好,死得也值,被他們殺了也比不說話被神懲罰,像所多瑪那樣全都被燒毀掉強。不是嗎?
下邊轉載的文章讓大家對這個提案的提出有個了解。
加州華人教會宣傳「支持8號提案五大理由」
挽救一男一女婚姻最後機會
魯德 / 基督日報記者
2008年09月23日09時54分 (PST) 改變字體大小 [-] [+]
【本報專訊】隨著11月加州大選的臨近,華人教會已經投入更多的精力動員選民屆時能夠投票支持保護一男一女婚姻法製的修憲8號提案。從剛剛過去的主日開始,在灣區一些華人教會主日崇拜程序單中,比如三藩中華基督教長老會等,插放「挽救婚姻、拯救兒孫——2008年11月4日加州大選請投8號提案YES」的資料,清楚而明確的指出,這是「挽救一男一女婚姻最後機會」,並一一列舉了支持8號提案的五大理由,如下:
五大理由簡略摘要:
8號提案保存原有的一男一女婚姻製度
8號提案保衛61%人民原意:婚姻乃一男一女製度
8號提案保衛孩子不受公校裡同性戀教育的洗腦
8號提案保證兒童的成長,有父母同做榜樣與教導
8好提案防衛社會道德墮落
五大理由詳細闡述
1.8號提案恢復婚姻原本定義=一男一女的結合
2.同性婚姻並非公民權利
公民權(Civil Rights)是給予不同種族的人有同等待遇。種族乃與生俱來,不能改變的,但科學證實同性戀乃是一種可以改變的「性偏好」。如果「性偏好」也可列入民權,那「孌童」、「亂倫」和「多人婚姻」也必行將申請列入民權。
3.異族通婚應當合法化,但同性婚姻不當合法化
異族通婚:一男一女、自然交合、可生兒育女、孩子可從父母學習兩性的不同
同性婚姻:兩男或兩女、不自然交合、不可傳宗接代、孩子失去父或母
4.同性婚姻會奪去大眾的權利
1)2000年加州61%選民投票決定婚姻是一男一女,現在4位法官強奪選民的決定權,強逼加州居民及後代子孫接受同性婚姻
2)同性婚姻的合法將導致更多青少年嘗試同性戀,反對同性婚姻的言論勢必被視為「仇恨言語」而受檢控。
3)兒童需要父母做兩性的模範,同性婚姻剝奪了他們的權益。
4)宗教團體也可能因發表不同意同性婚姻言論而被起訴。
5)社團可因不接受同性婚姻而權利受政府裁製。
5. 事實證明同性婚姻造成道德墮落世風日下並且對兒童有害
1)荷蘭2001年同性婚姻合法,如今亂倫合法,2006年人獸交合法(2008年3月重新禁止),12歲兒童性交合法,性病氾濫。
2)瑞典在1994年接納同性婚姻,現在兄弟姐妹已可通婚,傳統婚姻不受尊重,同居與分手有若等聞,50%出生嬰兒沒有爸爸。
3)1989年丹麥同性結合合法,2004年其教育部出版(後被禁)的初中生教育CD,內容竟含同性交合,三人交合與「人獸交合」的鏡頭。06年更出現合法人獸交妓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