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帖:老婆把我扔進了監牢(完)
(2006-12-29 18:33:21)
下一個
(感到稍些緊張,知道不會有什麽好的問題了)
檢察官:你發案那天晚上和妻子吵架的內容是什麽?
我:(就是重複剛才的話)( 這是第一次自己麵對麵的和控告我的檢察官對話,自己突然覺得各種感覺湧上心頭。(橫下心來)自己就想看看你到底想幹什麽?!你到底能幹什麽?!所以,她提問問題和我回答問題的時候我的眼睛一直在緊緊盯著她的眼睛(用冷靜、氣憤、蔑視的眼光),就是想看看她的眼睛裏到底有什麽?!想說什麽?!我自己覺得心庭坦蕩,因為我不是罪人。。所以自己也采取了咄咄逼人的架式麵對她)
檢察官:你妻子以前打過報警電話,你知道嗎?
我:不知道!
檢察官:你經常的酗酒嗎?
我:不!
檢察官:你是說你從來不酗酒?
我:是。
檢察官:那你喝酒嗎?
我:是。(TMD,喝酒和酗酒是一回事?)
檢察官:你每天都喝酒嗎?
我:不。
檢察官:發生爭吵那天晚上你喝了多少酒?
我:一罐。
檢察官:沒有喝更多?
我:老婆離開後又喝了一罐。(知道這後一罐不算數,嘿嘿!)
檢察官:一共幾罐?
我:兩罐。
檢察官:你經常喝酒嗎(HOW OFTEN)?
我:是。
檢察官:那你是說你天天在喝酒?
我:不是,有時在晚餐時才喝酒。
。。。。。。
檢察官:你以前“威脅” 過妻子或者“毆打過” 妻子嗎?
我:沒有!
檢察官:你聽過你妻子報案的錄音了嗎?(廢話!全法庭人多聽見了!)
我:是!
檢察官:那時事實嗎?
我:不是!
檢察官:那你妻子為什麽那麽說?
我:不知道!(心裏這個罵呀!這個傻老婆,十足的呆傻呀。。。該打 N個大板!)
檢察官:你妻子說你經常“威脅” 她,還要“毆打” 她,是嗎?
我:不是!
(此時心想,你不能繞開這個“威脅” 和“毆打” 嗎?轉來轉去的想叫我迷糊?沒門!。。清醒中。。)
檢察官:你現在的工作和你以前在中國的工作那個你更喜歡?
(我看出了她想叫我說不喜歡美國的工作,這樣我就會“抑鬱” ,就會產生心裏的波動。。。就會有暴力傾向,就上了她的當了。。嘿嘿,我還沒有那麽傻)
我:都喜歡。
檢察官:都喜歡?!
我:是。
檢察官:你以前學過什麽專業?
我:XXXXX。
。。。。。。
檢察官:你在家裏做飯嗎?
我:是。
檢察官:天天是你做飯?
我:不。
檢察官:什麽時候?
我:隻要有機會。
檢察官:隻要有機會?
我:是。
檢察官:什麽機會?
我:隻要有時間。
檢察官:你有自己的房子嗎?
我:是。
檢察官:你有自己的公司嗎?
我:是。
檢察官:經營狀況好嗎?
我:一般。(看出她想套我進她的圈套,房子和公司每月都需要PAY很多的BI,希望我說不好之類的,那她一定覺得我在工作、生活上有壓力。。。嘿嘿,沒門!老子還沒有到PAY不起BI的時候)
檢察官:什麽叫一般?
我:沒有壓力,能維持(KEEP BAANCE)。
檢察官:你給妻子打過電話嗎?(在禁止令後)
我:沒有。
檢察官:為什麽?
我:不敢。
檢察官:為什麽?
我:無法錄音。(就是法官上次給自己一些“豁免” 的電話的事情)
檢察官:。。。。
(這時發現這一貫“咄咄逼人” 的檢察官官,問我問題的時候有時不太敢不正視我的眼睛了。。。快感中。。。。)
。。。。。。
檢察官:你們夫妻間感情好嗎?
我:好。
檢察官:那為什麽吵架?
我:每個家庭都有吵架。
檢察官:吵架時你是否很氣憤?
我:是。
檢察官:那你怎麽辦?
我:看電視!
。。。。。。
搞了一會兒,又問了一些不痛不癢的東東。。估計這個檢查官也感覺到了我這個“死豬” 真的不怕“開水燙” 。我此時自我感覺我的思路很清楚,我覺得她也感覺到了。。。另外我覺得我也沒有必要膽怯,因為這個檢查官是在這整法庭上我唯一可以得罪的。
。。。。
檢察官(對法官):沒有問題了。
(自己這時覺得還沒有過癮呢?怎麽不問了?(真的不是自己好鬥,是因為這憋了一個月的時間沒有機會在法庭上為自己申辯(就是第一次出庭說過幾句話) ) 。
自己“餘興未盡” 的“悻悻” 地重新走回“被告” 席。
訊問我之後,基本上雙方的舉證就基本結束了,進入到陪審團審議的最後階段。但是在陪審團最後進入密室審議前,檢察官還有最後的一次機會在法庭上申辯(前麵我說過,在陪審團期間,(原告) 檢察官有兩次機會,
隻是想今天有結果,無論什麽結果。
1:30分,法庭正常開庭,法官先說,這個案子各方的證人和證據在法庭上的出具已經差不多了,對被告(我) 也進行了訊問。。。這時法官問檢查官和我的律師,你們還有沒有什麽其它的證據或者證人了可以出示給陪審團和法庭的?都說沒有。。這時我感到這個 GAME接近 OVER了。看看陪審團席上陪審員們,覺得他們也是和辛苦的,和他們不著邊的這麽個小小的案子,牢牢地被“綁” 了四天。有的人每天開幾個小時的車來這裏,而且一來就更不自由了。。。百思不得其解啊!什麽法律呢?什麽製度呢?對誰有好處呢?。。。。就是折騰所有的人。。。。想了想去,噢,對了,隻對辯護的律師有好處啊。
在胡思亂想之際,法官告訴陪審團,現在正式進入陪審團審議階段,這時法官宣布法庭休庭。這時陪審團就離開法庭,進入他們的審議室進行陪審團審議(隔離)。法官告訴檢察官和我們可以在庭外等候結果。我和律師說,我想出外麵呼吸一下空氣,律師告訴我,行,但是不能離開,我說隻在外麵呆一會兒。。。
走到外麵,強烈的願望就是希望陪審團能盡快的有個結果,最好是今天。看看自己的表,今天隻剩下幾個小時了。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走也不是。。。。很痛苦。就像等待這這人生的裁決似的!
。。。。。。。。
不知過了多長時間,好像有2小時吧。突然聽到自己的電話響,我的律師來電話叫我趕快回到法庭,告訴我:JURY已經有 VERDICT了,心裏緊張但是迫切的想知道後果,連跑帶巔的回到法庭,看見已經有很多的人在那裏了。這時看見陪審團的12人都走出來了,在他們回到座位時,全體的法庭人員(法官除外) 全部的起立,麵對這陪審團員們(每次都是這樣,陪審團走進/走出法庭時,全體人員要站立,行注目禮。。。這是法庭上的規定,看得出陪審員的地位有多高!牛啊!)
這時陪審團坐定,他們其中的一人(陪審團團長,建立陪審團時法官指定的) ,把厚厚的文件遞給法官,法官就像接聖旨似的接了過去。。看了看,然後宣布全體起立(此時全體法庭的人都站立) 。
法官宣讀陪審團的決定:
WE,THE JURY IN THE ABOVE-ENTITED CASE,HEREBY FIND THE DEFENDANT,XXXX(我的名字) ,NOT GUITY OF CRIMINA THREATS,A VIOATION OF SECTION 422 OF THE PENA CODE,AS CHARGED IN COUNT 1 OF THE COMPAINT。。。。。。
。。。。當聽到 NOT GUITY時。。反到沒有了感覺,腦裏一片空白,惡夢?結束了?。。立在那裏、愣在那裏!真的沒有了感覺,沒有眼淚,沒有興奮,沒有。。真的什麽都沒有。。。。夢魘般的生活結束了。。。傻傻的站立在那裏。。。這時我的律師擁抱我,並和我大聲說: NOT GUITY!我卻無言!。。。。。後麵的一些旁聽席上的人過來向我道喜,和我擁抱,握手,不認識的人,真誠的為我高興,可是我自己卻高興不起來,此時的我真的覺得自己變成植物人了。
法官這時對著我說:XXXX, YOU ‘RE FREE TO GO!
走出了法庭,突然的湧出了很多的眼淚,很多的,自己無法控製的眼淚。
感謝神,感謝所有幫助過我的人,感謝所有為我高興的人!
最後的話:
一路的跌跌撞撞走來,體會了很多。
當這個惡夢結束後,自己曾想過,也許有人需要知道我經曆的這些。自己更想是否有必要花些時間把這個故事告訴大家。一些好心的朋友告訴我不要這樣做,擔心我寫這些的時候,就會多一次的痛苦。但是幾天下來,自己覺得做為一個曾經經曆過原本不想經曆此事的人,無奈的被拖入到夢魘般的現實中的人,更做為一個在國外生活的中國人,我知道這個世界上一定有很多和自己相似的人和家庭,都有著相似的生活壓力和煩惱。就像我前麵說過的,我隻是一個普通的人,一個有喜怒哀樂的普通人,所以我無法避免有時的衝動、避免有時的家庭糾紛和情緒激動。今天我經曆了這個事情,可能明天其它的人又深陷其中。所以在此自己還是想用這個淺顯的(近似於可笑的)經驗提醒每一個可能會像我一樣遇到麻煩的同胞,隻是想用我的這個教訓(或者是經驗)來對一些可能涉及或已經涉及此類問題的人和家庭有一個好的借鑒,就算是自己的一點點的期許吧。 (請原諒自己在工作之餘寫的” 拙作“,因為時間的關係,寫的時候沒有經過任何的” 潤化“,更沒有經過細心的” 校對“,就是想到哪裏寫到哪裏,所以難免出現了很多錯別字,出現了很多文章結構的差錯,見諒!)
人生的經驗有很多種,對家庭事務的處理方式也是一種經驗。作為生活在國外的我們,有時按中國人的傳統和習慣對家庭內部事務以及矛盾的處理方式在國外是行不通的,甚至會因自己的無知付出巨大的代價。
希望在國外生活的每個中國人都能夠更加的理解,我們不僅僅需要在事業、生活上追求,我們有時更需要掌握一些簡單的,最起碼的國外的法律常識。無論你生活在美國、加拿大還是在英國、澳洲、日本。。。我想哪裏都一樣,麵對且適應不同的文化背景和不同的法律製度是我們必須麵對的現實問題。
每個生活在國外的中國人都是在付出了超乎想象的努力後才擁有了屬於自己的一點點的幸福和權益。我們原本很難,所以我們更不應因為自己的無知和失誤使自己的生活變得更難。所以,清楚的認清如何處理家庭內部的矛盾對我們是重要的,這也就是為什麽我們必須權衡出什麽是最佳方法的原因。
最後,感謝所有在自己痛苦的時候給予自己精神上很大幫助的人,你們的幫助將使我永生難忘!
也感謝所有看過這些文章的朋友,謝謝你們的耐心和時間!
更希望每個生活在國外的中國人,永遠的快樂、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