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文不必如其人,幾篇隨手就當作人生曆程的點滴記憶吧。
正文

-------------------五論最近的一貼。

(2006-12-19 00:29:32) 下一個
-------------------五論最近的一貼。友電告最近茶館上有一新加坡先生,發帖與人鬥口,點擊率挺高,左右無事,翻一兩頁,爾爾(不好意思,我提倡男女平等,嗬嗬)。友再告,涉我,疑?確有其事,且置我一再警告於不顧。其人行為,可參照下我以前在此的一個寓言帖子,改波斯貓為公爾,形狀無異,情節大致相同,其人與參與者如李大人言之廁鼠,樂於廁中,本不欲加入其中,畢竟廁所中的遊戲可不是天天可以玩的。然這位新加坡先生頗不知趣,置餘一再警告不顧,自以為得意,狂。故拾吾牙慧殘屑,成此一文,飼之。一,清白與不清白。觀其人貼,無非言詞鑿鑿,義憤填膺,清白為人誣陷,如此否?不然。其人在另貼中對其祖宗穢言昭昭,其貼猶存,清白何指?誠然,一蠢蛋罵人在前,然其回複之言,汙言四濺,濁水四飛,張口閉口垃圾,圖窮匕現,可覆焉。如此,至諸多觀者於何地?其人何談清白?尤甚蠢蛋而,至多一有成就的掩耳盜鈴之徒。二,權利被剝奪?觀全貼,其與人鬥口,不亦樂乎,參與者也多有所得。然包括斑竹在內,多有息事寧人之態。奇怪,按照我對這裏的了解,應該是七大叔,八大姨一起上,用唾液星把你淹死才對。然此次,即使你在一個提供中國人思鄉的板塊裏,這樣罵中國,居然大家是一團和氣,除了一兩個蠢蛋與你為伍,鬥那“我xxx你xx,我xxx你xx的xx"之類的沒有一絲技術含量的口外,甚至沒有人對其的滿口垃圾提出異議,(想此節,我為國人悲)。然其還在此複言什麽權利被剝奪!看看,帖猶存,誰剝奪了你的權利?得了便宜還不賣一點乖?三, 有罪與無罪。當然有罪。試問,瘋狗咬人有沒有罪,觀其行為,與瘋狗無異。首先,斷章取義,望文生義,見一兩個言辭稍善者,搖著尾巴就湊上去,那種肉麻,實是與狗無異,讓人惡心。其次,無關之人,你不問青紅皂白,一概侮辱之言辭。我家鄉有瘋狗者,如給其一骨頭,短時間內,其尚且不至於亂咬,而其人,仗牙尖嘴利,吃飽了就亂咬一氣,請問?可類瘋狗乎?四,有情與無情。真不知道,其所言之情是什麽,是對小妹妹的愛護之情?還是對人手下留情之情。餘觀其人,此處是道是無情勝有情。一下子請喝酒,一下姐姐長,妹妹短的,誠如其所言無情乎?非也,其人者,有所圖即有情,無所圖即無情,通俗點,無非是牡丹無刺即有情,玫瑰多刺即無情。有本事,摘玫瑰去呀。五,婊子與牌坊。其人原文立意,是向往一種“家裏紅旗不倒,外麵彩旗飄飄“的生活,此本無可厚非,直接一句“寡人有疾”,不就好了?看清楚了,是疾!!!都殘疾人了,還在這裏談什麽尋求公正?(聲明一下,我不是要做什麽道德民兵,我最討厭道德民兵,或許有那牡丹仰慕其高財,財子佳人,我雙手讚同)。然,又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嗬嗬,毛主席教導我們“要駕著尾巴做人”。綜上,正告其人,莫要以為這裏的人都是傻瓜,罵人的,就要準備被別人罵回去。吐人唾沫的,遇到客氣的,先警告你,不客氣的,回去的可就不是唾液了,可能是刀子。自古燕趙多壯士,想到你的律師和警官朋友,心裏害怕,加上我們拖家帶口的,當不了壯士,寫一兩篇爛文反擊一下的本事還是有的。用你的話說,男的,也有不紳士的,男女都一樣。俗語,理論總是不實踐的人製定的,此文為一點小小的回應,也可以理解為報複(不要忘了,我可警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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