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96)
昨晚看英國新聞,坎特伯雷大主教賈斯汀·韋爾比(Justin Welby)於當地時間11月12日突然宣布即將辭職,引發了極大關注。他是一位聖公會主教,自2013年起擔任英國國教的第105任坎特伯雷大主教。
韋爾比辭職的原因是一起剛剛曝光的兒童性侵案件。據悉,一位名叫約翰·史密斯(John Smyth)的教會禦用大律師被指控多年來對多名兒童進行性侵犯,而韋爾比被指責在處理這起案件時存在失職行為,沒有采取足夠的措施來保護受害者。
這起事件引發了教會內外人士的強烈不滿和譴責,大批人士要求韋爾比立刻辭職。在請願得到1.2萬簽名後,英國聖公會多位領袖也發起了聯名請願。最終,韋爾比宣布辭職。
韋爾比雖然並沒有直接參與虐童,但他被發現對這件事情坐視不管。一份措辭嚴厲的報告指出,大主教十多年前未能采取行動,導致那名“令人發指的連環虐待者”從未受到法律製裁,而在事情被公開後,大主教還在試圖保住自己的職位。
英國大律師約翰·史密斯已經在2018年於南非開普敦離世了,死因據稱可能是在接受心髒手術時突發心髒病。值得注意的是,史密斯在去世前“從未因虐待行為受到法律製裁”。
終年77歲的史密斯多年來積極參與聖公會內部的兒童基督教工作,同時還擔任和聖公會有關的基金會的主席,但暗地裏,他卻長期對男童以及年輕男子實施包括身體、精神虐待在內的多重傷害,甚至還導致過一名津巴布韋男孩的殞命。
在公開的文件中顯示,在史密斯殞命前的50年時間裏,有至少130名男孩成為了受害者,他們中的大多數生活在英國和南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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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通百姓的心目中,神職人員被視為道德和精神的指引者。他們常常被認為具有較高的道德水準,能給予人們心靈上的慰藉、教導人們遵循宗教教義中的諸如愛、寬容、善良等價值觀。他們在社區中主持宗教儀式,如婚禮、葬禮等重要的人生儀式,在這些時刻為人們帶來神聖感和莊嚴感,並且為社區提供一種凝聚力。
可是,自從我閱讀了小說《紅字》、《巴黎聖母院》和《荊棘鳥》之後,我對宗教信仰和神職人員的品德持保留的態度。
在《紅字》中,神職人員丁梅斯代爾是一個複雜的形象。他表麵上是一位受人尊敬的牧師,在公眾麵前宣講教義,引導教眾的靈魂。然而,他卻隱藏著一個巨大的秘密,他與海絲特通奸。這種表裏不一體現出他人性的弱點。他的內心被罪惡感和羞恥感不斷折磨,一方麵他有著對宗教教義的敬畏,深知自己的行為違背了道德和宗教規範;另一方麵他又無法抑製自己的情感。他的痛苦和掙紮揭示了當時清教社會的虛偽性,在一個以宗教教義嚴格規範行為的社會裏,神職人員也並非是完美無缺的道德楷模,他們也會被人性中的欲望所左右,而這種矛盾最終也將他推向了悲劇的結局。
《巴黎聖母院》中的副主教克洛德·弗羅洛是一個典型的被欲望扭曲的神職人員形象。他本應是清心寡欲、虔誠的宗教守護者,但他卻被愛斯梅拉達的美貌所吸引,進而產生了強烈的占有欲。他的這種欲望與他的神職身份產生了巨大的衝突,使他逐漸走向黑暗的深淵。他利用宗教的權威來掩蓋自己內心的醜惡,試圖通過迫害他人來達到自己的目的。他的形象深刻地揭露了當時教會的腐朽,神職人員可能會利用宗教的外衣來滿足自己的私欲,宗教權力被濫用,他們在道德上墮落,背離了宗教所倡導的善良、寬容和博愛的精神。
《荊棘鳥》中的拉爾夫神父同樣麵臨著宗教職責與個人情感的矛盾。他在宗教的理想與塵世的愛情之間痛苦掙紮。拉爾夫是一個有野心的神職人員,他對宗教的權力和地位有著強烈的渴望。然而,他又深愛著梅吉,這種愛情使他陷入了兩難的境地。他在教會的使命與自己內心真實的情感之間不斷徘徊。盡管拉爾夫有善良的一麵,但他在教會身份的限製下,他的愛情隻能是一場充滿痛苦和無奈的悲劇。
這些是小說中的神職人員形象,沒想到現實中的有些神職人員更加齷齪、虛偽,叫人如何相信教堂是更接近上帝的懷抱,心靈靜謐之所,是通往天堂最純淨,最明亮的地方呢?
我喜歡聽教堂的鍾聲,它悠遠綿長,仿佛可以穿越時空,抵達人的靈魂深處。但我不敢輕易信教,因為現實並不完美,有些信徒表麵道貌岸然,實則比我們普通人更邪惡。
有信仰的人做違背聖經教誨應該更痛苦。因為聖經說沒有行為的信是死的,所以不存在你說的不斷犯罪求原諒就可以了,認罪並且悔改才是重要的。
另外,聖經裏從沒有說過教會是更近天堂的地方。教會是罪人聚集的地方,所以看到各種不美好的也不奇怪。
(我可以這樣認為嗎?信了神做壞事沒有心裏負擔,因為神會寬恕我們。) 按聖經來說,信了神做壞事犯罪行,懲罰更厲害。不能試探神。人和神的屬靈關係也許是這樣:人認罪悔改,向罪而死,讓基督在裏麵活。所以舊人隻配死,活著的是基督。神是會暫時容忍我們的罪,讓人不會立刻死,有機會從裏麵活出基督。神對任何人的大門是開的。死後按神的公義算總賬,看有多少基督活出。所以有您這種認為的人是在和神玩手腕,應該是自找萬劫不複。可惜是有一些這種想法的人。
(神,不是無所不能嗎?為什麽不把犯罪的土壤清理幹淨呢?)
其實人有幸能有自我意誌和自由選擇。可是,自我意誌和自由選擇就是“犯罪的土壤”。奈何?
這境界已經很高了,祝你成功,快樂!
支持你這個觀點。我寫這篇文,也沒有要否定宗教,隻是持觀望的態度。既然選擇了傳教,信教,就要遵守教義,要不,可以退出嘛。
應該是:人性複雜,有些人道貌岸然。
但對於宗教的書籍,我的觀點是開卷有益,取我所需,為我所用。特別是它們關於宇宙地球人類的起源和記錄,使我有更多角度的理解。
人還是要有自己的主心骨。
根據聖經和基督教的教導,世人都有罪,有一些天使也有罪,從神來的聖靈,能洗滌罪。所以,不要奇怪那些為教會工作的人,信徒,一般神職人員,甚至高級神職人員有犯罪行為。應了“立誌行善由得我,行出來由不得我”,不是嗎?
追隨神的人需要定晴於神,不然會失望。總之大家不要對人的期望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