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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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女與親兒爭遺產

(2024-09-26 08:29:21) 下一個

三十多年前的深圳,繁華初現,夢想與現實交織。一位打工妹在這喧囂的城市中,遭遇了意外懷孕的困境。當那個女嬰呱呱墜地,她卻狠心地將其遺棄在了街頭。

在公安局工作的友人,將這一消息告知了孫哥夫婦。孫哥是個精明的生意人,在商海沉浮中積攢了些財富。他們心懷憐憫,收養了這個女嬰,給了她一個家,一個新的開始,給她取名叫孫悅。

孫哥夫婦將孫悅視如己出,悉心照料,給予她無盡的關愛和良好的教育。日子在溫馨與忙碌中匆匆流過,孫悅也漸漸長大,出落成了一個懂事乖巧的姑娘。孫悅大學畢業後,孫哥也給她安排了一個好工作,28歲的時候也結婚了,有了自己的家。

孫哥夫婦的親兒子孫明也在這個充滿愛的家庭中成長。但與孫悅的勤奮努力不同,孫明從小就對學習和工作不太上心,長大後也沒有一份穩定的事業,更談不上有賺錢的本事。

時光匆匆,三十年轉瞬即逝。去年孫哥因病溘然長逝,留下2套房產和幾百萬現金,給相伴多年的妻子和親生兒子。

養女得知此事後,滿心憤懣。她認為自己在這個家庭中同樣付出了感情和努力,應當有權分得父親的遺產。於是,她毅然將養母和哥哥告上了法庭,堅決要求平分父親的遺產。

孫悅的堅持讓這個家庭的氣氛變得異常緊張,曾經的溫暖與和諧不複存在。養母在這場紛爭中,心痛不已,她不明白為何一直視為親生女兒的孫悅會做出這樣的決定。

“悅悅,你怎麽能這樣?這些年,我們從未虧待過你啊!你的能力比你哥哥強,這是你爸爸留給我和你哥的最後一點依靠啊!”養母聲淚俱下。

孫悅也紅了眼眶,“媽,我不是不感恩,可我也為這個家付出真感情,我覺得我有權利爭取。”

站在孫悅的角度也是可以理解的,從收養的那一刻起,養女就成為了這個家庭的一員。她在這個家庭中成長,享受著家庭給予的溫暖和資源,孫哥夫婦在她的成長過程中扮演著父母的角色。從情感上來說,養女對這個家庭是有感情的,孫哥也無疑是她心中的父親形象。她渴望在父親去世後能得到應有的遺產份額,這背後可能是對自己在這個家庭地位的一種認定,是對自己多年情感付出和依賴的一種回應需求。

但是,從傳統的觀念來看,兒子在很多家庭中被視為家族傳承和財產繼承的重要角色。孫哥的遺產分配給沒有賺錢能力的兒子,也是一種常見的家族財富延續的思維體現。親生兒子在血緣關係上與孫哥更為緊密,這種血緣關係在傳統觀念中往往被視為遺產繼承的重要依據。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收養關係一旦成立,養女就擁有與親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她在法律上享有對養父遺產的繼承權。所以,孫哥在遺產分配時可能忽略了養女的合法權益。雖然他可能出於對兒子的照顧,但這並不能成為剝奪養女權利的理由。無論是親生子女還是養子女,都應該在家庭的框架下感受到公平和尊重。

目前,這個案子還沒有結案,有人指責養女貪心,不懂感恩;有人則認為養女的訴求合情合理,畢竟付出了多年的真情。

結局會怎樣?是孫悅如願以償分得遺產,卻失去了家庭的溫暖;還是她在最後一刻幡然醒悟,放棄爭奪,重拾親情?又或者養母最終心軟,同意給予孫悅一部分遺產?這一切都沒有定論,站在不同的立場,真的會有不同的思考和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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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xyz66 回複 悄悄話 這“故事”不知是哪裏抄/轉來的,連基本事實都沒搞清楚:

”時光匆匆,三十年轉瞬即逝。去年孫哥因病溘然長逝,留下2套房產和幾百萬現金,給相伴多年的妻子和親生兒子。” 聽上去孫哥留了遺囑,把房產現金給了妻子和親生兒子,所以才有養女的官司。

博主給網友留言中又說“孫哥沒留遺囑”。

紫萸香慢網友簡明扼要地說明了在有無遺囑情況下的遺產分配,沒遺囑就按中國遺產繼承法在妻,親生兒,養女三人之間分配,打官司又是在辯什麽?

你這“講故事的”,都不屑於去搞搞清楚這個基本事實嗎?

還是壓根沒這樁事,編故事也要專業點:)
桔子熟了 回複 悄悄話 法理與親情人性……本來是個善意和美好的開頭,卻也換來各自的傷心和彼此的傷害。感覺這個家庭中的每個人的都沒有錯都有道理,裂縫撕開了終究難以愈合。
Firefox01 回複 悄悄話 我認同網友“紫萸香慢” 的觀點。
紫萸香慢 回複 悄悄話 養女已經成人,如果有遺囑的話,按遺囑分;沒遺囑的話,按中國繼承法,夫妻共同財產裏妻子有一半,剩下一半由死者的(在世的)父母,配偶和孩子分。 此處 如果死者父母已經不在的話,養母,兒子和養女各得剩下一半財產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說養父母的共有財產裏,養母拿三分之二,兒子六分之一,養女六分之一。其實養女能拿得也不是很多,應該還算公平,也不會把養母弟弟逼得很窮,他們兩人的份額是六分之五。養母可以公證遺囑,把自己的財產留給兒子。其實按情感和實際需要上,應該留給養女一些份額。從情感上,自己養大的孩子,是有感情的,留一點給她,即使比兒子少一些,也是留一些念想,把她完全排除在外,會讓她覺得自己不是這家裏的一份子,感情上很受傷。而且她知道自己是被收養的,心理上應該會有被親生父母遺棄的創傷;養父什麽都不留給她,也會讓她覺得又被遺棄了一次。從實際上來說,養母漸老,兒子不能幹,以後要用這養女的時候不少。現在對她公平點,以後用她總比用陌生人好。
faf999 回複 悄悄話 別說養女了,有些地方哪怕是親生的女兒,嫁出去了就是別家的人了,分遺產的時候都沒有份
老姐 回複 悄悄話 看法律怎麽說吧。若老爹沒遺囑,老娘先拿50%。剩下的50%老娘與所有子女平分。若老爹有遺囑,他的50%願意給誰給誰。
BeijingGirl1 回複 悄悄話 升米恩,鬥米仇。 如果孫哥沒有留下這麽多財產, 可能養女也不會爭吧。 還有我覺得基因的作用真太可怕了。 等看中國的法律裁決吧。 如果在西方, 應該是由妻子繼承丈夫的財產吧。
我生活著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parsely,sage,rosemary&thyme' 的評論 : 哎,人心啊,到了分財產的時候,可能就親疏有別了。
我生活著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多倫多橄欖樹' 的評論 :我倒是能接受家庭均貧富,父母的遺產向比較苦難的一方傾斜,讓大家的日子相對平衡,挺好。但人心總是難滿足啊,所以總有矛盾。
我生活著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曉青' 的評論 :孫哥沒立遺囑,可能在他的認識裏,留給親兒子是理所當然的事。深圳的房產值錢,如果錢不多,養女可能也就不在乎了。
parsely,sage,rosemary&thyme 回複 悄悄話 收養了這個女孩子,就是自己的女兒了,畢竟和收養個貓狗不一樣啊。我個人覺得,很明顯的此養父母並沒有把養女和親生兒子平等對待。如果沒有真愛的能力,做不到一視同仁,真的不應該去領養此女孩,應該讓真正有愛心視她為己出的家庭來領養人她。
多倫多橄欖樹 回複 悄悄話 這個事,很難分對錯,是有很多人家是能者多勞,並多勞少得,家庭的均貧富,最後都有些矛盾。
曉青 回複 悄悄話 孫悅如果不是養父母,她沒有今天。至於法律上,那要看遺囑。有貪心的人不會幡然悔悟的,遺傳來自親生父母,後天無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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