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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阿桑奇案看中西女權的距離

(2010-12-21 17:23:56) 下一個
維基泄密發明人阿桑奇的桃色案件鬧得沸沸揚揚,有人猜是兩個女人的爭風吃醋引起,也有人聯想是政府陰謀構陷。本人認為這隻是一起普通的“性侵”案,其正好發生在女權厲害的瑞典,而阿桑奇又是名人,又有某些機構對他不滿,所以鬧了個大曝光,該他倒黴。

本人把“性傾”加引號是因為是否可稱性侵害還有待定奪。本人想說的是,故事裏的女主人公可以把那些理由(比如避孕套破裂後繼續有性等)來指控阿薩奇就說明瑞典對性侵範圍界定的寬泛。

而在中國,性侵要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才可起訴。比如女人是否有傷,有搏鬥痕跡,有無證據。如果是認識的兩人約會發生的性關係,盡管女人不願或很勉強,都屬於自願。如果誰起訴男友或認識的男性強奸,會被人恥笑。象什麽套子的問題太普通了,誰還會去追究?

這就造成很多中國女人打落牙齒往肚裏咽,或者雖然不滿,就稀裏糊塗過去了。在國外,違背婦女意願的性就可以算性侵,當然具體的還有程度的不同。而中國一定是要有暴力才算。哪裏的婦女地位高不言而喻。在西方,還有婚內強奸的這個詞,中國也正在引進,據說以後婚內強奸也要定罪,這是進步。

西方人從小受性教育的機會比較多,所以對婦女比較尊重。這也是他們的法律和文化起的作用。

我一個女友告訴我,她和老外一起出去旅遊一點都不用擔心。同睡一間屋,甚至一張床都不會發生什麽。你要不願意做的,人家不會強迫,一個指頭都不會碰。隻要事先說好的,人家也遵守諾言。而和國哥哥(國內的)一起出遊就比較危險,他們會不斷騷擾,弄得你筋疲力竭。最後她感覺還是和老外異性在一起自在,輕鬆,沒那麽多壓力。

不知道中國的女權運動從何時可以開始,中國女人何時可以真正站起來。什麽時候避孕不是女人一個人的事,什麽時候未婚先孕也合法,什麽時候女人在性的問題上自主了,可以自由地想要,也可以自由地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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