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得癌症的是你…… | 2007-03-16 02:01:40 | |
假如得癌症的是你,你是選擇被欺瞞還是知道實情?
前幾天,一家人在吃中飯,有個電話打來找媽媽。媽媽接聽電話的聲音越說越小,語氣越說越凝重,電話講了好久。等媽媽回到飯桌,一說,原來是YP阿姨打來的,她是媽媽認識了28年的好朋友,原來是前些日子,YP發現兒子的耳後背長有腫塊,就讓兒子去醫院裏切除了那個腫塊,術後對切除物做常規活檢,才知道那腫塊是淋巴瘤。在癌症裏,淋巴瘤是很凶猛的一種癌。她的兒子24歲,去年從英國留學回來,剛在四大裏找到了工作,正準備8月份正式上班的。知道這個消息,YP幾乎要崩潰掉,又不敢跟老公和兒子說。YP說,老公和兒子都是很脆弱的人,肯定會承受不了……
這讓我想起了去年因胃癌去世的二舅媽了,發現的時候,已經是晚期,一開始胃部接受了大部分的切除手術,然後做了各種跟癌症相關的治療,花去了大量的金錢,真正受罪的是她本人,特別是到末期的時候。那個時候,舅媽人已經非常的虛弱,但她的子女們仍然堅持要做各種的嚐試性質的治療,動了無數次的手術。醫院是為了收到更多的錢,根本不理會病人的身體能否承受得了手術。有一次的手術,已經是第N次打開了腹腔,發現無法手術,又縫合起來,收了8萬元(HKD)的手術費。醫生給她的女子們出各種各樣的主意,要這樣治療那樣治療,子女們為了日後不要悔疚(我認為),跟白癡似的,隻要是醫生說的話,就奉為聖旨,在思想上意誌上肉體上蹂淩著病人。在舅媽去世的時候,已經是體無完膚,大腦已經死亡,是靠機器維持著生理,直到所有的器官完全的衰竭,大家才認為盡了全力了。舅媽直到咽氣,仍然不知道自己到底得了什麽病,一直以為自己得的隻是平常的胃病,唉,這算什麽啊?這不是用錢來虐待人嗎?
這裏涉及了三方麵的人,病人,家人,醫院。病人,被醫生及家人隱瞞,不知情,在以為隻是平常的病情況下,接受各種治療,不一定是病人本身願意接受的治療。在這個時候,病人想什麽,已經不重要,也根本沒有人理會,說“尊重”,隻是個笑話。家人,以為自己可以主宰病人的命運,決定病人的決定,把自己的意願強加在病人的身上。一方麵,認為這樣是對病人好,卻不考慮這是不是病人的意願;一方麵,做為家人,沒有人願意承受日後可能受到的精神煎熬,比如說,也許當初做了這個或者那個治療,病人不會這麽快去世雲雲。醫院,說句老實話,有哪個醫院是不想掙錢的?還有哪個醫院是隻想著“救死扶傷”的??不給醫生、麻醉師、護士長塞紅包,你就敢往手術台上躺??現在“醫者父母心”的還有幾人??現在,在醫院裏,如果你不認識人的話,你開的藥裏,有一半是廢藥(與你的病無關的、沒有必要的藥)。
在我看來,每個人是自己身體的主人,因此,每個人都有知道自己身體狀況的權力,有權力決定治療或者不治療,有權力決定要不要把自己的病情告訴自己的親人,有權力去決定怎麽處理自己剩餘的時間。而,在中國恰恰是反過來的!!許多病人到去世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得了什麽病,病人被剝奪了知情權。不管病人願意不願意去做這樣或者那樣的治療,也被家人瞞騙做一些治療,滿以為隻是些平常的病,卻飽受折磨,甚至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吃下或注射副作用極大的藥物,動各種各樣的手術,當撒手而去的時候,因為病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得的是絕症,更不知道自己還有多少日子,也許他/她有未了的心願,都無法去實現了,造成了遺憾。
這事,見人見智了,就跟討論“安樂死”的合法性類似,以上隻是我的個人看法。假如得了癌症的是我,我希望我是第一個知道實情的人,然後由我自己來決定一切。
說到底,大家要保護好自己的身體,身體是革命的本錢,沒有了健康,其他的東西都會失去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