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著”和“生活”,哲學上要找和它們對立統一的就是“活不了”了。那麽“活著”和“生活”有什麽區別呢?“活著”是一種狀態,“生活”也是一種狀態。“生活”一定是“活著”,那“活著”就是“生活”嗎?前段時間中壇不知哪位貼了Robin William 在Dead Poet Society 的台詞:medicine, law, business, engineering, these are noble pursuits and necessary to sustain life. But poetry, beauty, romance, love, these are what we stay alive for. 就是說,“活著”是苟延殘喘,維持生命;而詩意,美感,浪漫和愛(愛和愛好?)才值得“生活”。這哥們兒,跟醫法商工有仇啊:))
啥是詩意和美感,肯定每人感覺都有差別,隻能一概而論。神馬“價值感”啊,其實跟“價值”沒關,跟怎麽“感覺美”有關。美可以是抽象的也可以是個實物;可以是活(動態)的也可以是死的;可以是個漫長的過程也可以是即刻的而且隻能即刻的。
那這關“攝影”啥事?“攝影”是一種愛好,愛好就是值得生活的原因之一嚒。俺要給“攝影”一個精確,理性和學術性的冬夢式定義:攝影就是拿個相機,拍自己想看到的,不拍自己不想看到的。問題在於越來越多的人沉湎於攝影,使得攝影成為一個嚴重社會問題,所有有眼睛和沒眼睛的人,都不能忽略;除非是有眼睛的動物。這就讓各種人文科學大家,叔可忍嬸不可忍,要上升之社會科學的理論。其實他們早就看不下去了。
一個人上一次當不是壞事,壞的是總上當不會不上當。大約在冬季,我上了C80的當,說他得到一本非凡的書,是他的生日禮物,誰送的俺也不追問了,盡管俺成為間接的受害(收益)者。他建議我也找一本來讀。翻遍圖書館都借出去了,還是排隊等來的,薄薄一本紙皮小藍書,Roland Barthes 的 Camera Lucida。羅大叔何許人也?他是傑出的哲學家,文學理論學家,語言學家,符號學家,評論家。哲學家就是要把一件簡單的事情,搞到十分複雜。羅大叔一張一張照片去檢驗自己看後的個人情感,為此造了些過去沒有的字,分析了照片的各種屬性,肯定否定再肯定再否定,存在真諦主觀客觀。最後也沒有結論。不過羅大叔把攝影和文字並提,二者像落霞秋水一般共存而相映生輝。不過的不過,俺最後壞笑一下,羅大叔說,the photographer, ‘makes permanent the truth’。 他是不知道攝影數碼化後,後妻有多麽強悍。
影像與文字齊眉舉案,文字是啥?文字就是叫人的用來交流和保存智慧的家夥事兒,成就了人類作為地球上的智能動物。影像相當於文字,乖乖,攝影能不重要嗎?
那麽俺就用攝影來表達一下對活著和生活的理解:
1. 質本潔
2. 被扔到這個世界
3. 依然冰清玉潔
4. 奔向大海的途中
5. 一個旁觀者的感歎
6. 冰水相擊
7. 浪下晶瑩
8. 最後之立
9. 融化。我悲哀的看著冰川冰融化在海裏,不斷的念叨同流合汙同流合汙。。。
最後,關於“生活”和“活著”,色壇曾經的攝影家和寫手立,正在海外原創連載他的長篇《失去愛》,俺舉雙手雙腳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