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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nger in Paradise by Sarah Brightman
Take my hand
I'm a stranger in paradise
All lost in a wonderland
A stranger in paradise
If I stand starry-eyed
That's the danger in paradise
For mortals who stand beside an angel like you
I saw your face and I ascended
Out of the commonplace into the rare
Somewhere in space I hang suspended
Until I know there's a chance that you care
Won't you answer this fervent prayer
Of a stranger in paradise
Don't send me in dark despair
From all that I hunger for
But open your angel's arms
To this stranger in paradise
And tell him that he need be
A stranger no more
暫離塵囂:死穀獨行(下)
Zabriskie Point,以多彩奇異的山形而著名。我到的時候,車場竟然幾乎停滿了車。了望台上,架著幾十個三角架。等我走上去,發現周圍山梁上都有人。背後的山風一陣陣吹來,寒氣侵骨。我穿著北方雪中登機的衣服,幸災樂禍地看著加州短打扮的人們跳腳,或者縮頭縮腦地聊天。終於遠方的高山頂,染上一抹紅色,周圍立刻寂靜了下來,隻聽得喀察喀察快門響。我身旁一位設備精良的老美,用bracket shooting,按一下快門響三下,還按起來沒完,吵的我不勝其煩,拔腿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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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照山,俺照人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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螳螂捕蟬,不知黃雀在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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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裏的Zabriskie Point,是死穀一大景觀,攝影者的極佳主題。可能因為幾十人聚集在這裏照著大同小異的照片,我對這裏的感覺並不深刻。人有上相和不上相之分,景色也一樣。死穀多有上鏡頭的地方。開闊平坦的穀底,如同舞台,而台上的角色,就是色彩多端形態奇特的山巒。相對而言,Zion是不上相的地方。
日出,如同給這裏的山打上了追光燈。人人都在投入地照相,以為把景色拍下來,就擁有了美色美景,因而放棄了用眼睛與心靈觀察體驗的機會。可憐我也不能免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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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我這個花癡,那天做了個討人嫌,不停地問著拿DSLR,在死穀住了幾日的人,哪裏有花海,都不耐其煩地告訴我,就在Furnace Creek的周圍。臨下觀景台時照了幾張panorama,合成的不好(以後得給邇東交學費學裁縫手藝),廣角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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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的雲彩一掃而去,太陽一出來就非常強烈。Zabriskie Point周圍也散散地開著各種野花,多為叫做沙漠金(desert gold)的黃色雛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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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枝條疏長,紫邊白瓣的花,像鶴一樣雅致,那天中午在Furnace Creek的參觀者中心,費許多時間也沒查著名字。回家後在網上找到的名字一點沒有恭維:石塊鬼?Gravel Ghost (Atrichoseris Platyphy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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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車裏匆匆吃了點東西,我向bad water的方向開去。這裏不愧為窮山惡水,著名的就是這個惡水。拐上去惡水的路,一馬平川的鹽湖穀底,路麵平直,車猶如在平原上滑行,我搖下車窗,讓沙漠幹燥的風迎麵吹來,前方地平麵上,嫋嫋熱氣上升。雖然那輛SUV有光碟機,我也帶了幾盤音樂,但沒有一首可以描繪那時的心情。湛藍深邃的天空,心裏響著明麗的旋律,山在靜靜地觀望,平添一份神秘和未知。上這個帖時用了Sarah Brightman唱的Stranger in Paradise,是因為她的清亮的歌,讓我想起在死穀行車時的明快心境。謝謝看風景的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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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座彩色的山,從眼前打開,展現,掠過。遇到嫌我慢的車,一概到路邊請他們超過去。讓我充分欣賞這每一刻,這是生活中不可多得的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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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著魔鬼的高爾夫球場路標,我開了進去,時間尚早,沒有其他遊人。我獨自站在鹽堿灘裏,天蒼蒼地茫茫,感到自己的無窮小。過膝的大土圪塔,是鹽的結晶,硬如石頭,摔一交肯定碰個頭破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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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灘上開著叢叢紫花,叫做notch-leaf phace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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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著在鹽灘上行車,不知不覺已經到了bad water。不知道這水有多壞,怕吃了變成壞蛋,沒敢去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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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海拔負八十六米,海平麵在山壁上的白字處。下麵是那時僅有的兩輛車,紅的是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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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著一條白色的鹽路,走到裏麵鮮有人跡的地方,照了幾張相。環望四周,以高山為界的廣袤鹽灘,延伸到遙遠,可望不可及處,又一次體會到了我的無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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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個景點,是自然橋(natural bridge)。順著幹枯的河道走上去,就是碩大的自然石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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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往上走,曾經有過急湍的瀑布,在石頭上刻下這樣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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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橋下通過峽穀,可以看見Telescope積雪的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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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自然橋的停車處開到大路上,是個大下坡的土路,身後揚起長長的塵尾,麵向銀白的大鹽湖衝去,非常過癮。下個景點,是藝術家之路(artist's drive),這九英裏的單線路,蜿蜒曲折,有上有下,多彩的山石仿佛伸手可觸,也是個過車癮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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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有死穀最為燦爛的山色,不需要夕陽朝陽的點綴,他們就這麽斑斕著。一度或者幾度的地質火山運動,和隨後的風蝕,形成了奇異的山景,展示著自然曆史的不可逆轉。我們以為山是靜止的,隻是因為我們活得太短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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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奈逖樟???醋雜朧?匪??慕鶚粼?亍:歟?酆突粕?醋雜胩??躺?醋雜讜頗甘??亍⒙痢⒚盡⑻???冉鶚艫匿X矽酸鹽),而紫色來自於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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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家的調色板(artist's palette),一條幹枯的河床引我到了它麵前。也有通向它麵前的柏油路和停車場,感覺在無人的幹河穀裏看,更有觸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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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峽穀(Golden Canyon)是這個公園不上相的景點之一。順著河床走上去,黃色的山壁千姿百態,如同披著大氅的將軍,在看著你東倒西歪地向山上走。細看山壁,有的地方鑲嵌著不同顏色的石頭。很遠就能看到一堵紅色的牆,在黃色世界裏格外醒目。那是紅色聖殿堂(Red Cathedral),從這後麵爬上去,就是Zabriskie 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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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金峽穀出來,車燈顯示油盡。租車時可以選TOYOTA 4RUNNER,因嫌小沒選,現在到了為燒油大王而付出的時刻。向北去Furnace Creek加汽油。進入綠洲前一片黃色的花海,早上我開過而絲毫不知其存在。想順便拿地圖,Visitor's Center人聲鼎沸,都是剛到死穀度周末的人,我隻得作罷。四塊五一加侖的油,我隻加了四加侖,然後走進了花海。路上有一牌子,顯示一條支路私人所有,心裏曾經納悶,誰那麽牛,在國家公園裏有私人領地?原來是印第安人。這是他們的村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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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金在這樣的石塊中生長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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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斑點點的花,一直蔓延到山腳。我照完相回到車邊,路上傳來馬達的轟鳴,一大隊摩托車開來。我站在車邊等他們開過的工夫,摩托車隊裏的一帶頭盔墨鏡的黑衣人,突然向我舉起了手,隨後車隊裏又有兩隻手舉了起來。“三劍客!”我也高興地向他們三人揮手。看來他們聚集了誌同道合的一幫,風馳電摯而去。昨天道別時,戲說要在Dante's View相見,卻在這裏不期而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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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回家後,從網上死穀的花訊,我才知道錯過了Furnace Creek北邊向Hell's Gate方向的大片密集的花海。當時花開正旺。那是我前一天晚上在黑暗裏開過的路程。這讓我後悔不已,如果前一天在天黑之前去Salt Creek,就會隨路看到。死穀一年四季多是禿山荒漠,早春突然開放的花朵使得死穀活了起來。山原鹽灘是硬件和軀殼,那裏的生靈才是軟件和靈魂。歎著無緣,也讓我醒悟:每一個難忘的曆程,總是有著深切的缺憾。短暫的花季如同人生,稍縱即逝。
我要去的下個景點,是Dante's View,不是為了去會三劍客,而是去俯瞰死穀,那是個高達五千四百多英尺的山巔。路上開過單行的Twenty Mule Team Canyon,幾英裏的彎曲土路,陽光下耀眼的白塵飛揚。旁邊是白色和土黃色的山石,渾圓矮胖,憨厚可掬,觸手可及,是個開車觀景的好去處。
感覺去Dante's View的路很長,意識到自己已很累,路標上說隻有十三英裏。山頂上刮著習習涼風,我穿了件單夾克,沒等爬上臨近的山頭,就凍得渾身打顫,加上覺得體力不支,回到被太陽曬得烤箱一般的車內,喝水吃飯。下午三點,高山明亮的陽光,照得人睜不開眼,不知為何我覺得遠處似乎不甚明朗。拍了幾張照片,和一個畫水彩的英國人聊了一會,我就上了回程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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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山回到190,很快就出了國家公園,路邊開著無數黃色的primrose,停車照相,發現花兒在風中搖擺的利害。越開風越大,甚至車在風中搖晃。等到出了死穀,山影都朦朧起來,才發現外麵的世界正在經曆沙塵暴。而為山所環抱的死穀,仍然風和日麗,如同兩個世界。怪不得在Dante's View看遠景覺得不清晰。
又在Shoshone加了一次四塊三一加侖的汽油。然後我開進了沙暴中。沙漠的植物在風中劇烈地搖擺著,包括成千上萬嬌嫩的黃色小花。在一個比較明朗的地帶,我停車開門照了張照片。出門的時候推不開車門,關門的時候沒等把腿收進,就被風推來的門擠了一下,關好了門,發現滿臉滿嘴的沙子,開出去好久,咬牙還咯吱作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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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十五號州際公路後,天完全黑了下來。蜿蜒的路,上了San Bernardino山脈,山下萬家燈火,延伸到看不見的海岸線。那天我有半夜的飛機,隻要在洛杉磯不走錯路,時間充裕。
死穀行,短暫而又豐富,自由又自在。讓我重新認識了大自然,也重新審視了自己。我一向覺得水電日常所需,舉手便來,直到沒有了才格外感到珍惜。如今有汽車,行路便利,能夠在短暫時間內走遍許多地方,與當年用二十頭騾子拉車的時代,有天壤之別。我一向自稱環境保護主義者,每次去國家公園,更堅定了我的信念。不過這次獨自一人,開一輛燒油的SUV,來回七百英裏,讓我感到格外的奢侈。在這兩天裏,我不想任何責任,沒有日常煩惱,一人吃飽全家不餓,樂得忘記自己是誰,沒有昨天和明天,活在此時此刻。這是格外格外的奢侈。
無論我多麽喜歡那個地老天荒的地方,他的豐富讓我用餘生去回憶,但我生活在塵囂裏,還將回到我所屬的地方。死穀若無其事地繼續著他千萬年的傳說,而我向山下的滾滾紅塵奔去。
這一係列其它文章:
暫離塵囂(1):加州海岸
暫離塵囂(2):“海市蜃樓”
暫離塵囂(3):古今瑰寶
暫離塵囂(4):獨行死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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