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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什麽是失道、什麽是失德?

(2006-12-04 19:45:12) 下一個
道德經說:“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後人坐而論道,卻始終搞不清這“道、德”到底是怎麽樣失去的。

道可道,非常道。”所謂常道,就是說每一個人在社會生活中扮演的每一個行業每一個職位每一種生意每一個角色都有應該遵守的道德標準,都有其真意,甚至連“盜亦有道”。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裏說的道,就是在社會生活中如果要發財,是在幫助了別人,方便了別人,給別人解決了問題之後得到發財致富回報所應遵守的這樣一種原則。這種原則在現實社會中早已被人舍棄,因此說現在人“失道”是再恰當不過的了。

舉個例子來說,在中國以前是港澳同胞覺得自己頭腦比誰都聰明,喜歡不勞而獲去炒房產,美其名曰“投資”,改革開放到如今內地人也有不少人在搞。本來市場上的房子也很充足,價格還不是太高,比如三四千一平方,群眾雖然感到有點承受不起,但關係到結婚等重大問題,咬咬牙還是能勉強湊夠的。可是這些投機倒把者卻采取付少量首款的方式把房子買下來炒作,哄抬房價,迫使別人想買房隻能買他賣出的高達上萬元一平方米房價的房子。它們靠這種方式賺了大錢,心裏美極了,覺得自己是憑上天賜予的“機靈”掙的錢,是理所當然的,別人腦子沒自己的好使,想不到去炒,所以該窮。

可是它們卻不知道,這正是自己“失道”掙的錢,因為它們不是由於服務了別人方便、別人買房而賺得錢,而是反而通過人為地給別人製造買房的困難,使別人買不到便宜的房子而賺的錢,完全是背“道”而馳,說句大家都知道的話,就是和宇宙特性“道”的要求是截然相反的。由於其哄抬房價,很多年輕人到了結婚年齡還買不起房子,有的人為了買房而債台高築,忍受巨大痛苦,那麽大家說說,這是不是損陰喪德賺的錢啊?你把錢賺到了,別人卻要忍受很大的痛苦,這怨氣要持續很多年,這業力就得往這些炒房人的身上加,如果年輕人因買不起房晚結婚十年而心生痛苦,那這業力在這十年裏一直加在你身上,事實上整個社會買不起房而不能結婚的何止一個兩個?錢是賺到了,德卻喪完了,別看現在還很得意,卻因為所作所為是和“道”相背的,遲早是要被天譴責的。

這其實就和騙錢搶錢沒什麽兩樣了,這個財取之無道。可是現在人卻都接受了這種方式,都不知道“道”是什麽了,連偉大的“國家”也不知道什麽是“道”的,所以反而覺得這樣“促進了經濟”,是“人家有本事”。你要告訴他這麽做是在“做壞事”,他都不覺得是在做壞事,他覺得隻要能讓他發財就是對的,管他會不會給別人造成傷害!它們的理由是:“反正國家又沒禁止,自己是承擔了風險的,所以這錢就該賺。”這種所謂的風險其實是做壞事的風險,如果說承擔了風險就算是正當的話,大家晚上去做賊都會有風險,那麽偷東西就是正當了嗎?道德經說:“絕巧棄利,盜賊無有”,上上下下沒了這種機巧取利的人,社會才不會有盜賊,社會才可能安定。

別小看了人的一念不正造成的影響,一個人這麽做兩個人這麽做,越來越多的人都在做,連沒有多少資本人也要做,結果就拿隻付了首期的房子去銀行做抵押,貸款又去買了更多的房子去炒樓花,甚至房子還沒動工就被它們搶購一空,銀行放了很多這種充滿風險的貸款。但是天有不測風雲,一旦宏觀政策發生了變化,或者經濟形勢有了變化,它那些房子就賣不掉了,銀行的貸款也還不上了。這時它也不可能去還什麽銀行的錢,銀行因為這樣的壞帳實在太多,完全有可能自己破產,銀行一旦出了問題,整個國家的經濟、政治都跟著亂。因為這就是整個社會“失道”的後果。

所以,不“失道”也就不會“失德”,之所以“失德”乃是因先“失道”。而“道、德”對穩定社會的處於良好狀態的作用卻遠遠不是“法律”所能比擬的。因為“道”乃天定,“法”乃人定,製定法律的人本身已經失道本身已經錯誤,其法也必然不會太正確。比如現在的法律看得到一些危害卻認識不了本質,對炒房沒有禁止而隻有限製。

回到原來的話題,現在社會上每一個角色都與該角色應該起的作用完全相反了,也就是完全“失道”了。比如說朝廷設立官職,本是為方便民眾、服務人民、促進社會發展而設,“爵祿者,君所以待賢;忠藎者,臣所以報國。朝無幸位,律有明條。”可現在這公家的官位早就化公為私個人的私人財產了,其存在的目的竟然是為這麽竊取官位的人“合法、正當”地謀取私利的職業了,沒有它們的存在或許人民生活得反而要好一些,它們的作用反是阻礙和限製社會的正常發展。

你要做個高尚點的職業,比如去做律師,就會有一些不勞而獲的人組成司法局、律協來“管理”你,其實就是讓你養著這幫沒本事的寄生蟲,你必須每年去它們那裏注冊,一次得至少交幾千元注冊費才能拿到它們發的“證”,否則你這律師的生意就做不成。平日裏它們說要培訓你給你發點小冊子強製你去參加它們辦的培訓班,然後狠命收錢,它們再當獎金分了,反正不能讓它們的生活水平低於你,不然它們心裏就會不平衡。你說你幹脆不幹高尚的工作,去學武大郎賣炊餅去蹬三輪車吧,也不容易,社會上的這些寄生蟲們還是不會饒過你的,馬上衛生、防疫、消防、街道、工商、交管所等等都會來叫你辦證,你要辦幾十個證,少辦一個就做不成生意,而且每年都得辦,而實際的管理監督工作卻是敷衍了事,不知道當年武大郎是不是也要應付那麽多老爺?這是在促進社會發展還是在阻礙社會發展呢?

它們其實就是想依著自己的權力給你各環節設關卡,在每個關口都掐點油,否則權力帶來的最大利潤就沒達到,做官也就失去了“意義”了。更為可笑的是,現在有的地方官員打起乞丐的主意了,但並不是想法富裕街上的丐幫,而是要求乞丐以後也得持它們頒發的“證”,穿它們賣出的統一的丐服去行乞,美其名曰“與世界接軌,將行乞事業納入正軌!”。中華民族的“優秀兒女”(黨員幹部們)不是想如何讓社會不再有乞丐,反連乞丐的錢也不放過,甚至夢想躲進乞丐的髒衣服裏去當寄生蟲,你說當今社會還有“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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