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書雲:真知即所以為行,不行不足謂之知,此為學者吃緊立教,俾務躬行則可。若真謂行即是知,恐其專求本心,遂遺物理,必有闇而不達之處,抑豈聖門知行並進之成法哉?
知之真切篤實處。既是行,行之明覺精察處。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離。隻為後世學者分作兩截用功,先卻知、行本體,故有合一並進之說,真知即所以為行,不行不足謂之知。雲 “ 知茛乃食 ” 等說,可見前已略言之矣。此雖吃緊救弊而發,然知、行之體本來加是。非以己意抑揚其間,姑為是說,以苟一時之效者也。“專求本心,遂遺物理,”此蓋先其本心者也:
夫物理不外於吾心,外吾心而求物理,無物理矣。遺物理而求吾心,吾心又何物邪?心之體,性也,性既理也。故有孝親之心,即有孝之理,無孝親之心,即無孝之理矣。有忠君之心,即有忠之理,無忠君之心,即無忠之理矣。理豈外於吾心邪?晦庵謂:“人之所以為學者與理而已:心雖主乎一身,而實管乎天下之理:理雖散在萬事,而實不外乎一人之心。”是其一分一合之間,而未免已啟學者心、理為二之弊。此後世所以有“專求本心,遂遺物理”之患,正由不知心即理耳。夫外心以求物理,是以有訚而不達之處:此告子義外之說,孟子所以謂之不知義也。心一而已,以其全體惻怛而言,謂之仁,以其得宜而言謂之義,以其條理而言謂之理。不可外心以求仁,不可外心以求義,獨可外心以求理乎?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斫以二也。求理於吾心,此聖門知、行合一之教,吾子又何疑乎!(節選自《王陽明全集·傳習錄》)
[ 釋讀 ]
來信說:“‘真正認識到了就可因此而稱其為行動,沒有行動就不能稱其為真正認識。這是學者要切實明確的教育觀點,定為親身實踐才行’。假若把行真的當做知的話,恐怕人們會專注於對本心的探求,因此而失卻了事物之理,肯定會有模糊認識和不能通達的地方,這哪能成為聖門知行並進的傳統?”
認識達到了真切篤實的程度,便是行動;行動到了明確的感悟和精微察知的程度,便是知。在實踐中,知與行本來就是不分離的。隻是因為後來撐者把知與行截然分開,分別下工夫,背離了知與行的本義,因而才有了“知行合一並進”的觀點。“真正認識到了就可因此而稱其為行動,沒有行動就不能稱其為真正認識”,就像是來信中所說的“知道了食物的味道才吃”那些話中的意思一樣,前麵已經簡略地分析過了。這雖然是為了切實挽救失誤才闡述的觀點,然而,知與行的關係,本來就是這樣的,並不是用我的意想使兩者的次序有所改變,暫且創立了這麽個觀點,以求一時苟且。所謂“專注於本心的探求,因此而失卻了事物之理”,這樣講大概已經失卻本心了。
事物之理不在自己的心外。到心外去探求事物之理,就沒有事物之理了;舍棄事物之理而求理於自己的心,自己的心又有何物不能包容呢?心的本體,就是性。性就是理。所以,有孝敬父母的心,就有孝之理;沒有孝敬父母的心,就沒有孝之理。有忠君的心,就有忠之理;無忠君的心,就沒有忠之理。理怎能在自己的心外呢?朱熹說“人之所以要學習一原因,在於心與理罷了。心雖為一身之主,實際上卻管理著天下理;理雖然分散在萬事萬物之中,實際上上不外於一個人的心”,在這樣的一分一合之間,已經難免會產生啟發學者把心與理當做兩回事的弊端。這是後來有人為什麽會產生“專注於本心的探求,因此而失去了事物之理”憂慮的原因,正是因為他們不知道心就是理啊!到心外去探求事物之理,因而才會有模糊認識和無法通達的地方,這是告子“義在心外”的說教,是孟子批評告子不懂得義的緣由。心就是一切。從它整體上的同情憂懼來說,稱做仁;從它處事合宜來說,稱作義;從它處理的條理來說,稱做理。仁不能到心外去探求,義不能到心外去探求,惟有理能到心外去探求嗎?到心外去求探理,這是人們抒發在與行分離為二的原因;到自己的心中去探求理,這是聖人門下“知行合一”的觀點,你何必懷疑呢?……
自《尚書》中提出“知之匪艱,行之惟艱”的知行思想後,“知”與“行”成為中國哲學的重要範疇。在王陽明之前傳統儒家知行觀中,廣義上“知”是人的心知的統稱,“行”是人的行為的統稱;狹義的“知”主要是指道德知覺,“行”主要指道德實踐。兩者的關係是分離的。最具影響力的是朱熹的知先行後、知輕行重的知行觀。
而王陽明第一次明確提出並論證了“知行合一”的問題。在他看來,知行盡管可以分為兩個方麵說,但不能“分為兩截”去做,知不離行,行不離知,兩者互為表裏,不可分理。因此他批評“外心以求理”的“知行二分”,主張“求理於吾心”的“知行合一”。
[ 原文 ]
先生曰:“我輩致知,隻是各隨分限所及。今日良知見在如此,隻隨今日所知擴充到底;明日良知又有開悟,便從明日所知擴充到底。如此方是精一功夫。與人論學,亦須隨人分限所及。如樹有這些萌芽,隻把這些水去灌溉。萌芽再長,便又加水。自拱把以至合抱,灌溉之功,皆是隨其分限所及。若些小萌芽,有一桶水在,盡要傾上,便漫壞他了。”(節選自《王陽明全集·傳習錄下·門人黃直錄》)
[ 釋讀 ]
先生說:“我們在致知上下工夫,隻是隨著各人所能達到的程度去做。今天的良知達到這麽個程度,就隨著今天的程度去擴充;明天的良知又有了新的開悟,便隨著明天的程度去擴充,這樣做才是精粹純一的功夫。教他人學習,也必須隨著各人所能達到的程度進行。好比是一棵樹剛剛生出萌芽,隻澆些水就夠了,萌芽稍長,便多加些水。從拱把粗以至長到合抱,澆水時,都是隨著樹所能接受的程度而增加的。假若是些小萌芽,把一桶水盡情倒去,就把樹浸死了。”
王守仁用“致良知”三字來概括自己一生的講學活動。“吾平生講學,隻是致良知三字”(《寄正憲男手墨二卷》)。他肯定學習就是致良知,即挖掘和發揮潛能。如果自身的潛能得到充分的發揮,就可以成為聖人;如果發揮得不夠完全,便是賢人;愚夫愚婦與不肖者雖然不能發揮他們的潛能,但是這種潛能並非不存在,隻要充分地發揮出來,“即與聖人無異”。所以教導之法很重要。
而“隨人分限所及”是其中的一條教學原則。在這裏,人的“分限所及可以理解為人的接受能力的限度。隨著年齡的增長,人的“分限所及”是在逐步境長的;隨著知識的積累,人的“分限所及”也是在逐步增長的。“隨人分限所及”既有因材施教的意味,也有教育必須舌應人身心發展規律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