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會成為克林頓第二嗎?
(扁嫂淑珍,即將受審。台灣政壇,變幻風雲。)
檢察官陳瑞仁放棄了第二次臨詢阿扁及妻的機會,突然宣布對吳淑珍提審,說明他已經掌握了足夠多的證據。據說是陳水扁找的證人否定了原來的證詞.
眾所周知,”第一夫人”的受審將會帶給陳水扁”執政”前所未有的衝擊.如果無法證實扁本人涉案, 無法證實扁知情,而扁一直以國家機密為由拒絕交代整個案情經過.檢察官是否有辦法認定扁的罪行.如果事件最後不了了之,那將是對號稱亞洲民主樣板的台灣的一個極大的諷刺.而且這也將是繼克林頓後又一個持”總統”頭銜的人在確鑿證據下逃脫法律製裁.
下麵我將從不同角度分析兩起案件的異同之處.並從中判斷出可能的結局.
1. 相同點:
a. 事件的主角都是律師出身,巧舌如簧.
b. 兩起事件都有確鑿的證據.但當事人意誌堅韌,絕不認罪.
c. 麵對首次臨訊,兩人都有明顯的說謊跡象.
2. 不同之處:
a. 單純個人行為與涉及公共行為的差異:
i. 克林頓與萊文斯基純屬個人生活作風問題,不涉及公共事業,如果克林頓一開始就承認,就沒有說謊問題.則事件僅僅限於克林頓與萊文斯基的婚外情.
ii. 陳水扁之妻卻涉及謊報收據,從國務機要費裏向外偷錢,這是明顯的貪瀆. 陳水扁不可能講他不知情,因為國務機要費屬於”總統”而不是”第一夫人”.
b. 說謊的顯性和隱性:
i. 克林頓是說他不記得做過;
ii. 陳水扁則是矢口否認有A錢,所以他必須找到收取國務機要費資助的人,而現在證人推翻了原來的說法,否認收取.
c. 民眾的反映不同:
i. 由於克林頓是個人行為,民眾大多以看連續劇的心情看這場鬧劇;
ii. 從跨黨派,跨族群的紅衫軍曠日持久的大規模靜坐來講,民眾的參與,大多數人的傾向性一目了然;
iii. 雖然是少數,深綠營支持者不顧事實,以單純的統獨傾向作為判斷是非的標準.
iv. 在美國,兩黨各自支持者,絕不會因選舉而分裂,而台灣在李登輝, 陳水扁操縱下,圍繞一次次選舉,族群嚴重分裂.
d. 檢察審判製度不同:
i. 美國有獨立檢察官製度;
ii. 陳瑞仁即使有深綠色彩可還是倍受來自”府院”高層的壓力和幹擾,但最後還是提前公布起訴書了,陳水扁措手不及;
e. 東,西方政治倫理/生態不同:
i. 這就給厚顏無恥的人鑽法律的的空子的機會.
(視網友回應增)
f. 執政期間,經濟發展不同;
i. 克林頓主政8年,美國經濟蒸蒸日上,如日中天;
ii. 陳水扁當選至今,政績乏陳,台灣經濟跌到穀底,人民痛苦指數急劇升高,怨聲載道.
盡管起訴≠判刑.如果陳水扁不認罪,並以國家機密為由,一瞞到底.審判還是有相當的難度.但隻要檢察官抓住謊報帳目一條就夠了.無論你偷了東西是要做什麽. 偷東西就是偷東西. 即使偷東西是為了非洲難民,也還是偷東西.單就台灣司法製度而言,被起訴本身就是犯罪事實的初步認定.
綜上所述,我不認為陳水扁能象克林頓那樣繼續靠說謊維持其政權.大家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