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張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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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卡申請的郵寄地址

(2010-02-02 04:49:28) 下一個
索引:1) NSC/TSC (FB); 2) multi Package; 2) misUnderstanding


綠卡申請的郵寄地址
- pjiang -

移民局的表格,都有一個 Instruction. 其內,詳細地列有 Where to File 一欄。綠卡的申請也無例外。
另有 What is the filing fee,則告訴你遞交該表該出的銀子數。

在 2007 年大放水之後,移民局對 EB 類的 I-140/I-485/I-131/I-765 的郵寄申請地址作了調整,那就是通通依據申請人的地址,分別寄往對應的兩大中心之一。哪兩大中心?NSC 以及 TSC 是也。
移民局在 2/25/2010 又對 EB 類的 I-485/I-765 的申請地址作了調整,依據申請人的地址,分別寄往對應的 lockbox 之一, Phoenix 或 Dallas.

中心區域的劃分,是這樣的:
  • NSC 下轄以下各州 -
    AK, AZ, CA, CO, Guam, HI, ID, IL, IN, IA, KS, MI, MN, MO, MT, NE, NV, ND, OH, OR, SD, UT, WA, WI or WY

  • TSC 耄下擁有 -
    AL, AR, CT, DE, FL, GA, KY, LA, ME, MD, MA, MS, NH, NJ, NM, NY, NC, SC, OK, PA, Puerto Rico, RI, TN, TX, VT, VA, U.S. Virgin Islands, WV, or Washington, DC
Lockbox 的劃分,是這樣的:
  • Phoenix -
    Alaska, Arizona, California, Colorado, Hawaii, Idaho, Illinois, Indiana, Iowa, Kansas, Michigan, Minnesota, Missouri, Montana, Nebraska, Nevada, North Dakota, Ohio, Oregon, South Dakota, Utah, Washington, Wisconsin, Wyoming, Guam, or the Commonwealth of Northern Mariana Islands

  • Dallas -
    Alabama, Arkansas, Connecticut, Delaware,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Florida, Georgia, Kentucky, Louisiana, Maine, Maryland, Massachusetts, Mississippi, New Hampshire, New Jersey, New Mexico, New York, North Carolina, Oklahoma, Pennsylvania, Puerto Rico, Rhode Island, South Carolina, Tennessee, Texas, Vermont, Virginia, U.S. Virgin Islands, or West Virginia
也就是 NSC 對應 Phoenix (AZ), TSC 對應 Dallas (TX).

概括而言,基於 EB 的 I-140/I-131 依地址分寄 NSC/TSC, I-485/I-765 依地址分寄 Phoenix/Dallas 的 Lockbox.

I-130 寄件地址詳見 I-130 填表指南。
I-140 寄件地址詳見 I-140 填表指南。
I-485 寄件地址詳見 I-485 填表指南。
I-131 寄件地址詳見 I-131 填表指南。
I-765 寄件地址詳見 I-765 填表指南。

注意:對於公司支助的 I-140 來說,取決於申請表上公司的地址。如果填的總部地址,那就是總部地址所在的轄區,可能與工作地點的轄區迥異。
對於 I-485 來說,全看自己的住址了,與公司再無半點瓜葛。
無論你的律師在哪個疙瘩,他的地址是無足輕重、無關緊要的。Dosen't play a role, at all.

綠卡申請中的主要表格有,I-140, I-485, I-131, I-765. 同學們都知道上述表格的依從關係,I-131/I-765 是靠 I-485 的,而 I-485 又是靠著 I-140 的。所以,多表一起提交時,地址跟著"綱"表走。
那就是,I-485/I-140 一起交時,都寄到 I-140 的地址;I-131/I-765/I-485 一起遞交時,寄到 I-485 的地址。
那誰誰誰在問了,I-131/I-765/I-485/I-140 一起交的時候呢,寄往到哪裏去?欸,不知道中學怎麽學的遞歸呀!
--提個醒吧,I-140.

如果是 I-131 和 I-765 一起提交,由於它們對應的郵箱不一樣,所以建議使用對應的街道地址。
I-131 和 I-765 的郵寄地址是南轅北轍,無法一起遞交了。
有關郵箱地址,和街道地址,請參考 "Don't Let PO Box Ruin You" 一文。

境外申請人的 I-140 寄往到哪個中心?
--NSC.

好了,現在寄件地址有了著落,申請表格的組織排列還是個難題,如果多份表格一起提交的時候。
明白了各種表格關係的同學,不難把表格的順序列為 I-140、I-485、I-131/I-765。當你和 LD 一起交表時,你是在把不同申請人的申請 package 一起郵寄,所以要依申請人而分開。

這樣,你不難理清下麵的清單了:
  • 王五的 I-140
  • 王五的 I-485
  • 王五的 I-131
  • 王五的 I-765
    ------
  • 王五太太的 I-485
  • 王五太太的 I-131
  • 王五太太的 I-765
    ------
  • 王小五的 I-485
  • 王小五的 I-131
  • 王小五的 I-765
每個申請人的不同申請,一定要分門別類,比如用 flag, 彩紙,或曲別針隔開。不同申請需要的相同支持文件,要分別備妥附上,不同圖簡而略。
不同申請人的申請,在分別裝袋之後,可以一起寄出,如上。

上麵談的是 I-140 都是 EB 類的。依親 (FB) 類的 I-130/I-485/I-131/I-765 都有自己單獨的 Lockbox 在 Chicago, 不分轄區。

對於一個人的申請 package 來說,其 I-140/I-485/I-131/I-765 的 supporting documents 有相同的。切記,不要偷懶圖省,每份申請要分別附全所需要的支持文件(即使和其它申請的支持文件有相重之處),因為不同的表格將去不同的部門和不同的移民官見麵。
每個人的不同申請,用彩紙或 Flag 間隔標識,使之清晰明了。參見"移民局填表 ABC"。
不同人的申請包,用分別的紙袋分裝,或橡皮筋單獨捆綁。
否則,你就每一份申請表格單獨置一信封郵寄好了。

常見的錯誤認識有:
  • 我的 I-140 是寄到 XXXX 的/被轉到了 XXXX /現在在 XXXX 被審/是在 XXXX 批的,所以 I-485 要寄到 XXXX 去;
  • 領導的 I-485 是寄到 XXXX 的/被轉到了 XXXX /現在在 XXXX 被審/是在 XXXX 批的,所以我的 I-485 要寄到 XXXX 去;
  • 我的 I-485 是寄到 XXXX 的/被轉到了 XXXX /現在在 XXXX 被審,所以 I-131/I-765 要寄到 XXXX 去;
  • 我的上一份 AP 或 EAD 是寄到 XXXX 的/是在 XXXX 批的,所以現在 I-131/I-765 還要寄到 XXXX 去。
--不要把自己的自以為是淩駕於移民局的規矩之上。
不然,吃苦頭的還是自己。

再囉唆一遍,EB 的綠卡申請們,依申請人地址分屬 NSC/TSC 轄區,或 Phoenix/Dallas 的 Lockbox; FB 的申請,不分轄區都去芝加哥。

寄往 lockbox (Phoenix/Dallas/Chicago) 的申請 (I-485/I-765) 可以同時填寫 G-1145 表格。在申請進入係統的同時,申請人將收到移民局的電郵/短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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