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485 被拒若幹例
- pjiang -
境內申請綠卡是有兩步要走,一是 I-140,二是 I-485. 通常來說,獲得了移民資格(I-140 的批準)之後,I-485 一般都沒有問題。
但是,I-485 也有被拒的。
下麵的 cases,有的是一目了然,也有的繞了幾個彎兒。
例 1:
"移民局發現我的兒子在去年從加拿大旅遊回來時用的是F1學生簽證。結果我們被告知兒子的485申請被拒了。我們是在2007年7月31日同時遞交了EB3 的I-140,I-485, 太太和兒子的工卡,我和太太的Advance Parole申請. 不久,我就拿到了140通過的通知,我和太太也拿到了Advance Parole. 太太和兒子也拿到了攻卡。這些都在一年內拿到的,算是順利不提。我們的主要問題是我們去年在10月17日打完指紋以後,去了趟加拿大。回來時,我和我太太分別用H1和H4入關,兒子則從它所在的大學辦了新的I-20並用此入了關。問題就出在這裏,移民官說,兒子用1-20入關等於自動放棄了移民身份。他的 485申請也就被取消了...我想請問,我們的兒子還有沒有就?"
在申請非移民簽證時,申請人最怕的就是"移民傾向"。一旦被簽證官認定有移民傾向,那簽證就是一點兒戲也沒有了。
一旦開始了移民申請,情形就反了過來。申請人必須保持有移民傾向,如果表露了一丁點兒的非移民傾向,其移民申請也就黃了。
非移民身份的申請人,在開始了移民申請之後,需要申請 AP 並用之入境,就是表白其移民傾向用的。
上麵的"兒子",就是壞在沒有 AP 上。
例 2:
"* got my green card in June 2003 via EB2
* filed I-485 “follow to join” for my daughter in August 2003 (she was 18 back then…came from China to US in May 2003 on B2)
* Her I-485 has been pending ever since….
* I became US citizen in October 2008 (which I wish I had never done or be able to undo … the biggest mistake and the most stupid thing I have done in my life…)
* Received my daughter’s GC interview notice in Feb 2009 after writing to congressman and senator…"
這位網友為了其女兒的 I-485,前後找了老師有半年之久。在一開始谘詢女兒的麵試,老師就告訴她,女兒的 I-485 除了被拒,再無第二條路。
其女的 I-485 是follow-to-join, 享用母親的排期。不知是什麽原因,居然拖了五年之久。這種情況,多是其入境或身份的維持,有些許不順。--題外話。
然而,這位母親在女兒的 I-485 沒有著落之前,申請了公民。而且,她找的律師還說,不影響女兒的 I-485 批準。於是,悲劇已經是不可逆轉了。
2007 年底,賓州的一起移民案也是類似,就是因為受益人由於自身條件的變化,而引得移民申請級別的下降。
詳見
“入籍美國翻舊賬 亞裔夫婦臨遣” 之風波一帖。
而這個 case 是因為申請人本身條件的變化,而使得受益人之移民申請級別的下降,由 EB 類轉為 FB-1 了。原來的申請自然不會被批準,而母親需要重新提交 I-130,除非其女能自己申請綠卡。
這位母親難以接受老師的分析,仍舊四尋律師並其它論壇,在徒費了金錢之後,收到的是移民局的一紙拒件:
"The record shows that your mother, adjusted status to that a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on June 23, 2003. On October 6, 2008, she becomes a US citizen by naturalization. Since the principal alien is now a US citizen, you are no longer eligible to adjust status as a derivative alien."
這位母親的護犢之心,無可厚非。
然而,提供誤導之言的谘詢律師們,還厚著臉皮收取費用,不令人油然生惡?
後來,這位網友感歎於本人
博文一段"如果你不幸成為菜鳥律師的實驗白鼠,除去你遭受的心靈創傷,你還需要",稱之為 "this is my hard learnt experience".
例 3:
"剛收到拒信,說申請時沒有visa number。
我的情況是:ld的PD是06年10月,file EB2 I-485 07年7月。我作為家屬於07年10月遞
了I-485申請。拒信說因為10月EB2的排期已經倒退,我必須等排期前進至06年10月才可
遞申請。請問這種情況可以申訴嗎?"
這個沒有什麽好說的,移民局當初就不該接受,這份排期不當前時提交的 I-485 申請。結果害的申請人白費了錢財。
希望這位申請人沒有去 appeal, 那是瞎子點燈。
例 4:
"2007年底 filed NIW I-140 and I-485 (I-485 was rejected);
following month, filed EB-1a I-140/I-485;
2009年的8月, EB-1a I-140 was denied;
10-01-09, NIW I-140 批了"
這個帖子出來的時候,其 I-485 尚在 pending. 但老師提醒這位網友說,I-485 的被拒是早晚的事兒。理由是 INA 245(a)(3). -- 半年後貼主證實
所有 I-485 均被拒。
INA 245(a)(3) 說的是 I-485 必須在有 visa# 的時候才可以提交,——這句話的意思是說 I-485 隻能在其下的 I-140 的優先日期當前時才能遞交。另外,I-485 也隻有在有 visa# 的時候才可以批準。
其 I-485 提交之時 (2008/1) 中國的 EB-2 的 2007/12 排期並不當前。
下麵是類似的情形,其 I-485 也隻有被拒。
1) 2007/7 交 NIW I-140/I-485, 2008/10 交 EB-1a I-140, 2008/11 NIW denied
2) 2008/1 交 EB-1a I-140/I-485, 2008/10 交 NIW I-140, 2008/11 EB-1a denied
Point: I-485 等同於在 I-140 之前提交,更不要提 visa# 了。
Last Rvsd 1/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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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了一趟INFOPASS,得到的答案是,我的485已經被審查,現在正等待VISA#。窗口的IO說,我的後批準的NIW140 overwrite 我先前被拒的140。如此說來,我的485已經成功地和NIW140 interfile了。也許是,上帝開恩,憐憫我們吧!
我想請問一下H1 或 H4身份的人可不可以在美國開網店?
如果不可以,有沒有什麽其他的方式可以開?
謝謝!
我有一個問題,是關於你<可憐天下父母心>一文。我的NIW 140批了,但是,這個140在移民局pending了兩年又兩個月(2007.11-2010.1)。按照你在<可憐天下父母心>的說法,如果將來某一個月,EB2中國出生的,前進到2007年11月,我和我太太就可以遞485了,我們的女兒,如果她那時的年齡減去140等待的26個月後還小於21歲,那她就可以遞基於父母的485申請了?
謝謝你的解答和幫助。
拖拉機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