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張綠卡

如題,專門瞎掰關於申請美國綠卡的事兒……有時也聊聊“挨踢”
個人資料
  • 博客訪問:
正文

綠卡與婚姻危機

(2008-02-10 10:35:42) 下一個
索引:1) Revoke I-485/GC, 2) GC based on Marriage


綠卡與婚姻危機
- pjiang -

如果在申請綠卡的過程中,你們正好步入七年之癢。作為副申請人,你也許就處在人生的一個轉折點上,麵臨婚姻的破裂。當婚姻無法挽留的同時,你應該對其產生的副作用有所了解。

首先你要非常清楚的懂得,你提交的 I-485 申請,--雖然是作為你配偶的依附人,--是你簽的字,那麽除了你之外,是沒有任何人可以取消/廢止它。即使是你的配偶,以主申請人的身份,也不能拿離婚為由來撤消你的 I-485 申請。

同時,你也要意識到,作為副申請人的你,其 I-485 的批準是完全依賴於你與主申請人的婚姻關係。當你們的婚姻關係不複存焉,你的 I-485 也就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基礎。
在離婚之後,移民局可以隨時拒掉你的 I-485(通常在 RFE 之後),不管排期是否當前。倘若你收到了 I-485 的拒信,不應該是令人驚訝的事兒。

在什麽情況下,你的 I-485 會因此而被拒掉?
唯一的因素是你們的婚姻關係,在你的 I-485 裁定之前,宣告破裂。這個宣告,是有政府相關部門作出的。並且寫在紙上了,白紙黑字。
如果你們剛剛提出離婚,或是正在協議之中,或是在排隊等待文字工作,這些對於 I-485 的裁決是沒有任何的影響的。

當然,如果你的配偶作為主申請人,其 I-485 被拒掉了,不管你們的婚姻是否已經結束,你作為副申請人的 I-485 也殃及池魚。

在某些時候,移民局沒有及時地了解你們的婚姻已經結束的情況,並作出了都批準的決定。作為副申請人,你的綠卡雖然持在手,可心裏不能太踏實。因為萬一秋後算起帳來,綠卡還是難保。哪怕若幹年之後,你已經轉成了公民,你的小尾巴還握在別人的手心裏麵。

作為副申請人,如果你沒有獨立的非移民身份(如是 F-2/H-4/J-2/L-2/TD etc)時,在離境之前要小心為上。
作為 I-485 的申請人,你任何時候都可以申請 AP. AP 的作用是保證你在境外時,能回到美國來。
如果你希望通過簽證入境,請仔細思量一下,因為你的配偶要是不提供證明他身份的文件,你的 dependent 的簽證就有可能申請不下來。
而當你在境外不能返美時,你的 I-485 也救不了你。

當你謀求經濟上的獨立時,你需要先申請 EAD 才能合法地工作。提醒一聲。

如果離婚將成定局,在 I-485 裁決之前,副申請人有什麽需要注意的?
身份,身份,還是身份。

在離婚之前,保證你的非移民身份是獨立的。什麽是獨立的非移民身份?F-1, H-1B, J-1, L-1, TN 等等。象 F-2/H-4/J-2/L-2/TD 等,都是依附人的身份,隨著你們的離婚就自動失效了。

你的 F-2/H-4/J-2/L-2/TD 等依附人的身份,隨著婚姻的解體而逝,隻剩下 AOS 在兜底兒。即使是獨立身份 F-1/H-1B/J-1/L-1/TN 等,由於 AP/EAD 的使用,也可能帶你進入 AOS 狀態。離婚之後,雖然你的 AOS 身份在 I-485 裁決之前合法,你的 AP/EAD 依然有效並可再延,但因婚姻的結束而導致 I-485 被拒卻是早晚的事兒。
如果你不能在 I-485 被拒之前把身份調整成 H-1B/L-1 等什麽的,請未雨稠繆早些做好回國的準備。
由於有了移民傾向,你不可能再轉成 F-1/J-1/TN 等單純的非移民身份了。

嗨,主申請人,前麵已經有和你相同處境的人發我 QQH 了。很遺憾,你確實是沒有任何的權利,撤銷你配偶的綠卡申請,如果在 I-485 已經交了之後。你的配偶也可以自由自在地申請 AP 或 EAD,與你半點瓜葛都沒有。
話又說回來,一日夫妻百日恩,想想你們的第一次這個,第一次那個......這個婚還是非離不可的話,就拖到綠卡批下來之後再去辦手續吧。

綠卡批準後離婚,副申請人的綠卡能否取消?
--和雇主要取消主申請人的綠卡一樣,是不可能的。

綠卡批準後馬上離婚,會有影響嗎?
--同上(無 180 天的要求)

離婚會影響以後的入籍嗎?
--同上

有什麽要注意的事項?
--配偶的綠卡是依附於主申請人才得到的,但在批準之後其綠卡不再有任何的依附

上麵討論的是夫妻雙方同時綠卡,對於夫妻一方為配偶申請的婚姻綠卡,則是完全不同的情形。在 I-485 批準之前,綠卡申請不能再繼續,這和上麵是一樣的。如果婚齡不足兩年,新發的綠卡是臨時性的,需要在兩年之際再次申請,更換為十年期的。

臨時綠卡的轉正申請,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填寫 I-751 表格。如果已經離婚,或者雙方分居,或是正在冷戰,一方的拒絕簽字會給綠卡轉正帶來波折。除非申請轉正的一方,能夠提供受虐證據,則可以獨自申請。

在獲得十年期綠卡之後,通過婚姻而獲得的綠卡也沒了禁錮。此後的婚姻破裂,對於綠卡沒有了任何的影響。




Last Rvsd 3/16/10 (1)
版權所有

[ 打印 ]
閱讀 ()評論 (1)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