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1)
填表 (
Q 36,
Chinese Code); 2)
預約 (
返簽); 3)
納費; 4)
麵試; 5)
B-2; 6)
簽證清單; 7)
Inquiry; 8)
加墨簽證; 9)
FAQ; 10)
Refusal
領著去辦美國簽證
- pjiang -
辦美國簽證的第一步,是要填表。除此以外,你還有預約簽證、交納申請費和簽證麵試幾步。
無論你在世界的哪一個角落,隻要你申請美國的非移民簽證,就必須填寫 DS-156 U.S. Department of State NONIMMIGRANT VISA APPLICATION. 該表格無需下載,且隻能
在線填寫。填表前請閱讀有關的
中文說明,看看你的計算機是否滿足其所需的技術要求 (IE 5.0 和 Acrobat Reader)。
從2010年3月1日開始,美國非移民簽證的申請將使用新表格 DS-160. 下述的 DS-156, DS-157, DS-158 表格已不再適用。
DS-160的表格指南,請點此。
本文的後部分,除了過時的表格,均仍適用。
北京大使館提供的電子申請表格 DS-156 附有中文解釋,老師也就沒有必要在這裏再囉唆,隻講幾個重點,給大夥兒提個醒。
1-14 項的內容,都能在護照上找到;
1. Passport Number 護照號碼
2. Place of Issuance 發照地點:
State/Province 州/省--北京的同學填 "N/A"
3. Issuing Country 發照國家
4. Issuance Date (dd-month-yyyy) 發照日期 (日-月-年)
5. Expiration Date (dd-month-yyyy) 失效日期(日-月-年)
6. Surnames (As in Passport) 姓(與護照上一致)
7. First and Middle Names (As in Passport) 名(與護照上一致)
8. Other Surnames Used (Maiden, Religious, Professional, Aliases) 其他曾用姓氏(未婚時稱呼、宗教稱呼、工作用稱呼、化名)
9. Other First and Middle Names Used 其他曾用名字
10. Date of Birth (dd-month-yyyy) 出生日期(日-月-年)
11. Place of Birth 出生地點
12. Nationality 國籍
13. Sex 性別
14. National Identification Number 身份證號碼 (If applicable)(如適用)
15-21 項是問你的個人情況;
15. Home Address (Include apartment number, street, city, state or province, postal zone and country) 住址(國家、郵遞區號、州/省、城市、街道、單元號碼)
16. Home Telephone Number住宅電話
17. Marital Status 婚姻狀況
18. Spouse's Full Name 配偶全名 (Even if divorced or separated. Include maiden name.) (不論離婚或分居,包括婚前姓名)
19. Spouse's DOB (dd-month-yyyy) 配偶出生日期(日-月-年)
20. Name and Address of Present Employer or School 現任工作單位或就讀學校名稱、地址
Name名稱--返簽的 F-2/H-4 填 "N/A"
21. Present Occupation 現任職業
(If retired, write "retired". If student, write "student".)
(如退休, 則填寫"retired". 如是學生,則填寫"student".)
23 項的電郵地址,哪兒都有免費的可以申請;
24-25 項要的是你在美國的聯絡方式及地址;
22, 26-28 項是問你赴美的計劃和安排;
- 22. When Do You Intend To Arrive In The U.S.? 擬抵美時間
(Provide specific date if known) (如有確定日期,請提供)
- 26. How Long Do You Intend To Stay in The U.S.?
對於 F/J/H 而言,照表 (I-20, DS-2019, I-797) 填就好了;B-2 可以考慮寫 2-5 個月。
- 27. What is The Purpose of Your Trip?
挑一個適合你的理由,Studying, Working, Visiting
- 28. Who Will Pay For Your Trip?
自己負擔機票填 Self,孩子則是 Son 或 Daughter
29-31, 35 項問你以前赴美及簽證的情況,據實以答就好了
29. Have You Ever Been in The U.S.? 您是否到過美國?
WHEN? 何時? (Most Recent 最近一次)
FOR HOW LONG? 逗留了多久?
Enter Additional Visits to the U.S. Here: 請在此填寫其它訪美及停留時間:
30. Have You Ever Been Issued a U.S. Visa? 您是否曾得到過美國簽證
WHEN? 何時? (Most Recent 最近一次)
WHERE? 在何地?
WHAT TYPE OF VISA? 哪類簽證?
Enter Additional Visa Issuances Here: 請在此填寫其它獲簽記錄:
31. Have You Ever Been Refused a U.S. Visa? 您是否曾被拒簽過美國簽證?
WHEN? 何時? (Most Recent 最近一次)
WHERE? 在何地?
WHAT TYPE OF VISA? 哪類簽證?
Enter Additional Visa Refusals Here: 請在此填寫其它拒簽記錄:
你在美國境內向移民局提交的申請被拒,與簽證被拒,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32-33 項無論是就業和讀書,Visitor (B-1/2, F-2, J-2, H-4 etc) 都填 "No"(J-2 的 EAD 申請不會因此而有問題的)。
32. Do You Intend To Work in The U.S.? 您是否有意在美國就業?
(If YES, give the name and complete address of U.S. employer.)
(如有意就業,請提供美國雇主的名稱及地址。)
33. Do You Intend To Study in The U.S.? 您是否有意在美國就讀?
(If YES, give the name and complete address of the school.)
(如有意就讀,請提供美國學校的名稱和地址。)
34 Names and Relationships of Persons Traveling With You
無人同行,寫 "None".
35. Has Your U.S. Visa Ever Been Cancelled or Revoked? 您的美國簽證是否曾被吊銷或作廢?
36. Has Anyone Ever Filed an Immigrant Visa Petition on Your Behalf?
是否有申請移民,這個問題值得一談。
對於你申請的非移民簽證來說,沒有比你回答的 "Yes" 更是拒絕你簽證的理由了。但是,你若申請"雙重傾向"的 H/L 簽證,如何回答則是無關緊要的。
如果你填過了 I-130/I-140 或 I-485,那麽你沒有道理回答 "No",除非是副申請人還沒有填過 I-485 表。象主申請人還隻是在 PERM 階段,副申請人隻是列上了 I-140/I-130 的家屬,可以尚不認為有移民傾向。
如果你是主申請人,幫你申辦移民的不是你的雇主就是你自己(EB-1a, NIW);對於副申請人來說,是你的配偶。
37 問父母、配偶或未婚夫/妻(沒有問 BF/GF 呀)、子女、兄弟姊妹是否正在美國,及身份。
對於身處 AOS 的同學來說,由於所給的選項所限,填 Studying, Working 亦無不可。
38 所有回答都是 "No".
值得一提的是 "Have you ever violated the terms of a U.S. visa, or been unlawfully present in, or deported from, the United States?"
表中 "unlawfully present" 的中文譯為"是否曾非法進入美國",這是不正確的。
在美國移民法中是如此定義的,"Construction of unlawful presence.-For purposes of this paragraph, an alien is deemed to be unlawfully pres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if the alien is pres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after the expiration of the period of stay authorized by the Attorney General or is pres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without being admitted or paroled. " - INA 212(a)(9)(B)(ii)
所以,"unlawfully present" 不隻是偷渡,也包括非法滯留。
"violated the terms of a U.S. visa" 是指身份違例,非法打工是其一。詳見"剖析身份違例"一文。
39-41 別忘了簽名和日期
所有申請人均需在麵試前,填好該簽證表格電子版,並打印出來(包括最後一頁的條形碼)。這裏有一個
樣本以供對照。
注意:複印及傳真件無效。同時,請不要折疊表格。
如果在打印後發現表格填寫有誤,最好不要手改,重新填一份再打印。
在上海申請簽證的同學請注意了,其網站
要求所有的表格是"必須正反麵打印"。北京的無此規定。
表格打印出來之後,你還要在 6-7 項手書你的中文姓名及對應之電碼。中文電碼可在
這裏查詢。另外,15,18,20 項之個人信息,也請一一填上對應的中文。
如果你是在美國給國內的申請人代填表格,請將填好的表格存盤後 email 回去,讓其自行打印。注意,你需要 Arobat Professional 才能將 PDF 文件存檔,市麵上免費的 Arobat Reader 是不行的。對於存盤後的表格,可以用 Arobat Reader 來打開並打印。
除非是不足16歲的小孩,申請人還要填寫一張附表 DS-157 表格(
此處下載)。DS-157 表所列的都是申請人的家庭和工作情況,事實陳述而已。該表格是微軟的 *.doc 文件,僅一頁,需要 MS Words 軟件。
注意,網站提供的 DS-157 的中文
PDF 文件,是供你中英文對照用的,不是正式的表格(沒有 OMB#). 申請人也無需再填寫一份中文 DS-157 表。
F-1/2, J-1/2, M-1/2 的申請人,更要多填一張 DS-158 表格 (Contact Information and Work History for Non-Immigrant Visa Applicant)。此表亦是微軟的 *.doc 文件,有兩頁,
此處下載。為申請人更多的家庭和工作情況。
DS-157 表格不要求簽名,但 DS-158 是需要的。
上麵的填表部分,在全麵采用DS-160表格之後,已經過時。
下麵的其它簽證手續,仍然適用,沒有改變。
表格完成之後,申請人必須先進行預約,才能前往使館申請簽證。
預約簽證,隻能通過電話進行。要打通電話,必須購買指定的電話卡。
電話預約,不是必須先填寫申請表。沒有填寫申請表,沒有申請表的條形碼等,不影響簽證預約。但是申請表上,會填有預約所需要的大多信息。
該特約電話卡在網上唯有一處有售,這裏是
其網址,別無分店。
電話卡價格,分別為人民幣36元或54元(話時8分鍾或12分鍾)。使用美國的信用卡,則依匯率按美元結算(約 $4.6 ~ $7.3)。一般來說,8分鍾可以用於一人的預約;若夫妻同約,考慮較長的卡。電話卡的密碼,在幾秒鍾之內,將發送到你的郵箱。密碼通常為 14 位的阿拉伯數字。
在電話預約之前,你可以在這裏看看最近別人預約的情況,以作參考。(
官方網站)
簽證預約的電話號碼為 4008-872-333 (中國國內),或 86-21-3881-4611 (中國境外)。在撥打電話之前,請準備好申請人的護照,填寫好的表格,還有紙、筆備用。
如果,你希望預約為某一特定日期或時段,請在電話接通始時,即為谘詢。如:"請問 B-2 簽證能否約到十月8號的北京麽?"
如果在預約之後換了新護照,你的新護照上會注明老護照的號碼,所以不會影響簽證的申請。
電話卡有效期一年,未用完的分鍾數也可轉讓。你可以
捐到這裏來。
如果你是返簽(從美國回到中國後再次申請簽證),你不受限於下麵的地域分區,可以在任何的領館預約簽證。
首次申請簽證者,依工作/生活地點分屬不同的轄區。
北京使館:北京、天津、山東、山西、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西 、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內蒙古
上海領館:上海、浙江、江蘇、安徽
沈陽領館:黑龍江、吉林、遼寧
成都領館:貴州、四川、雲南、西藏、重慶
廣州領館:福建、廣東、廣西、海南
你也可以在香港、歐洲,或任何其它的美國領館申請簽證。
從2010年6月4日起,H、L、O、P、Q、R類簽證申請費按150美元/人等值人民幣收取,其他包括B1/B2、F、J等類型的簽證申請費按140美元/人等值人民幣收取, K類簽證申請費按350美元/人等值人民幣收取。
在中信實業銀行以人民幣交納 (依匯率會有變化),獲得有效期為一年的兩聯收據。第一聯在簽證時交使館,第二聯留存。
請先了解該行代收赴美非移民簽證申請費的
有關說明,然後找到一個方便的
服務網點。有什麽問題,可以和客服中心(電話號碼為 95558)聯係。
另外,如果你上次獲得的簽證沒有失效超過 12 個月,而且申請同類(B1/2、F、J 或 H)簽證,你可以無需麵試而由中信銀行代辦簽證(收費約人民幣200元)。
"14歲以下或80歲以上的申請人"首次申請簽證,也可以使用
免麵談代傳遞服務。
廣州領館的新
通知 (6/1/08) 略有不同。
但這兩類人員均無需麵世。14 歲以下的申請人的首次簽證申請,可能需要監護人麵簽。
雖然無需麵試,指紋還是需要印的,除非"於2007年11月15日當日或之後來美國使館""提供了全部十個手指的指紋"。
另外,簽證官認為必要,仍然能要求申請人麵試。而且,免麵試不等同於簽證一定會批準。
簽證批準之後,你可以自己去取,也可以要求該行將你的簽證轉寄與你。有關詳情,請垂詢客服中心。
在麵試之前,請精心準備好簽證所需的材料。所需的官方表格有:
- B-1/2:None
- F-1/2:I-20
- J-1/2:DS-2019
- H-1/4:I-797 Original, Copy of I-129 (H-1 的 I-797 Approval Notice 是給雇主的,你得借得原件來簽證)
邀請親友以 B-2 簽證來訪,是不需要移民局的任何文件。
簽證的關鍵是,申請人能否讓簽證官相信其沒有移民傾向。
在美沒有無親友,與其關係的親疏,都不重要。不必認為你弟妹的孩子與你的關係不如你的父母關係親近,就擔心簽證會很難。這裏過的有
姨媽、
侄女,兄妹也無問題。
與邀請人的在美身份也沒有什麽直接的聯係,無論你現在是 F-1 學生,正在 H-1 延期,交了 I-485,拿到了綠卡或轉成了公民。
是一個人出麵邀請,還是倆口子,no difference. 是家庭主婦,或是剛剛失業,均 ok.
也用不著煞費苦心給簽證官寫信,因為那信簽證官連瞟一眼都不會的。想練作文可以到壇子上多灌點水。
申請簽證的理由是探親,還是旅遊,統統都是 B-2, 區別隻有 B-1是 business, B-2 是 pleasure,且現在還有了 B-1/B-2 類。
注意:唯一不要提的就是去美國帶小孩呀,照顧月婆呀,服侍病人什麽的,不管這是不是你的真實意圖。除非是和這個小孩、月婆、病人是同進同出,象桑蘭的保姆。
如果你在想,是一個人去簽好,還是和人一起去好。簽證官說,你以為我看到陪襯人就會犯迷糊?
還有,申請人是工作還是退休了,收入如何,存款多少,有無房產,等等等等,都不是獲得簽證的充要條件。充要條件隻有一個,那就是沒有移民傾向。
另外,申請人的雙程機票不是獲得簽證的保證。順便說一句,單程機票也不是美國進關的障礙。簽證或入關,都沒有查機票一說的。
附錄[2][3][4]收錄了幾篇專門談這個問題的文章,可以更大地打開你的知識界。
其它親友來訪,手續與父母探親無異。
因為簽證官一般不依賴於你的經濟擔保書 I-134,所以最好還要有別的財政證明,如銀行帳單、稅表等等。
對於配偶簽證,記得帶上結婚證書。子女則是出生證。
請詳查各類簽證的具體要求:
B-1/2,
F-1,
J-1,
H-1, 以及
F-2/J-2/H-4.
檢查你的護照是否有六個月以上的有效期,同時準備兩張美國尺寸的 2 寸彩照(5 厘米見方)。
這種照片的要求和國內常用的小 2 寸是不一樣的,如果不好辦,請參考"
DIY 自己動手做護照、簽證照片"一文。
簽證材料清單:
- 護照
- DS-160 條形碼打印頁
- 簽證申請費兩聯收據
- 邀請函 (B-1/2)
關於邀請父母來美探親的更多信息,請參閱附錄[3][4]
- I-20 (F-1/2)
- I-797, I-129 (H-1/4)
- DS-2019 (J-1/2)
- 結婚證(配偶)/出生證(子女) (F-2, J-2, H-4)
- 在中國有牢固約束力的證明:出示經濟、社會、家庭或其它方麵約束力的文件,以幫助您證明您在美國短暫停留後有意願返回中國(B-1/2, F-1/2, J-1/2)
如果你是個謹慎的人,你會想知道最近簽證官心情好不好,簽證批得怎麽樣。那麽,去
這裏找答案吧。
填表和麵試回答問題,一定要據實以告。如果有誤導或欺騙行為,
INA 212(a)(6)(C) 會給入境或在美國調整身份帶來麻煩。
美國北京大使館已遷新址(點擊下圖放大)。
Thanks to "relaxpls"
挑上一套自己喜歡的衣服,你就可以去麵試了。Good luck.
是否給你簽證,是美國的內政,掌握在簽證官的手中。倘若簽證官離譜地象以移民傾向拒了你的 H-4,不妨給 John Daniel Morris (非移民簽證處之領事官)發個傳真 (86-10) 6532-3178.
因為 H/L 是可以有 dual intent 的。
你的簽證被獲準之後,護照上就貼上了這樣一張帶照片的簽證。有的簽證還要求與簽證的支持文件共同使用,如 F-1/2 的 I-20 表。通常文件是密封於釘在護照上的一個信封內,在入境時由海關開啟,並加蓋日戳後退還。
申請到簽證之後,你的簽證雖然是在中國申請到的,但不意味著你隻能從中國直接到美國入境。你從歐洲遊玩一圈之後,再飛到美國,入境是沒有一點問題的。
簽證能保證你抵達美國口岸,不管你是從哪兒來的。但是請認識到,是否允許入境是由美國海關 CBP 的官員決定的。當然,很少有被拒入境的情況發生。
對於第一次申請留學簽證來說,不能早於報到日期的120天去簽證,而且隻能提前最多30天入境美國。返簽之後則沒有這些限製了。
H 簽證隻能提前最多10天入境。
請依此安排你的旅行日程。
如果你實在想提前到美國的話,也不是不可以。你在 30 天 (F-1)/10 天 (H-1)之前到了美國,CBP 雖然不能讓你以 F-1 (H-1) 入境,但會給你 B-2,你要做的就是在境內改身份 (I-539 COS) 就行了。
入境美國時,護照的有效期應比預期
停留期至少多半年(見
附錄4)。
過海關時,你將被要求填寫
I-94 及
申報單 (CUSTOM DECLARATION - CBP Form 6059B).
如果你想去 Canada 或 Mexico 簽證,預約的網站分別是
http://www.nvars.com/,或
http://www.usvisa-mexico.com/(不識西文者,請點擊上方的
).
FAQ:
1) 我在中國呆的時間比在美國呆的時間短,所以現在還不能申請簽證?
--沒有如此的規定。雖然有的時候簽證官會以這樣的理由拒絕你的 B-2 簽證。
2) 因為我在美國申請過延期,所以我的簽證即使尚未失效,也不能使用了?
--沒有如此的規定。但是如果你在美國身份過期,尚未失效的簽證也是作廢了。
3) 我的護照上現在有一個簽證沒有過期,所以還不能申請新的簽證?
--沒有如此的規定。
4) 因為我......所以不能使用中信銀行的代簽業務?
--詳見
這裏。
如果你的簽證申請被拒,任何時候你都可以再次申請,其間間隔沒有法律規定。但是,若是你的條件沒有質的變化,後續的申請也難以獲批。
簽證官沒有頒發簽證,而是要求你提供更多的材料,此非拒簽。
理論上講,申請人可以在任何的美國海外領館申請簽證,因為法律沒有任何的限製。但是,有的時候個別領館會要求申請人回本國去簽證,在國內則要求去轄區。
附 錄
[1]
美國北京大使館網站
[2]
邀請父母來美步驟[超級具體]
[3]
雜談父母的赴美簽證
[4]
美國商務旅遊簽證(主要針對廣州)
[5]
Passports requirement of to be valid for six months beyond the period of intended stay in the US
[6]
Immigration Classifications and Visa Categories
Last Rvsd 6/5/10
(1)
版權所有
http://shanghai-ch.usembassy-china.org.cn/uploads/images/cQx6TkCcr6YSee5kAbWitQ/APPLYING_FOR_A_NIV_30MAR2009_FINAL2_ENG-CHI.pdf
leini2007@libero.it
非常感謝
下麵是我從一個博客上看來的:
“如果你是在美國給國內的申請人代填表格,請將填好的表格存盤後 email 回去,讓其自行打印。“
我填完DS156並得到條形碼後才發現我有地方填的不對, 請問有修改的可能嗎?
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