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194)
2008 (73)
2009 (47)
2015 (1)
這次大選,加州的第八號提案“婚姻乃是指一男一女的結合”。換句話說就是反對同性結婚的合法性。其實早在四月份的時候,加州州政府的四位大法官已經通過同性婚姻的合法性了。後來反對的州民又把這個法案列成這次十一月投票的一個重要議題。說白了,我自己始終認為婚姻本來就是 一男一女或者一女一男。就算是撇開宗教的立場不談,如果兩男,倆女,硬要結合過日子,那實在是他們倆人的自由。別人也實在沒有必要去反對。我們也應該由衷的祝福他(她)們白頭偕老。可是硬要變成法律,把婚姻的定義改寫為一男一女,倆男,或倆女,這一點就實在有商量的餘地。我相信當初加州法官所以同意同性戀婚姻的合法化,出發點就是認為人基本上有權力決定他(她)們對婚姻另一伴侶性別的選擇。
這次大選,正反兩麵花了近六千萬美金來較量。雖然美國的經濟不景氣,可是好像錢還是蠻多的。至少在加州許多有錢的闊佬出錢支持同性戀。而反對的同樣有許多本州,外州的團體支持。反對的人認為同性戀者有一連串的野心,一步一步的來擾亂這個社會。同性戀一旦合法化了,首當其衝的就是學校。小學生的課堂就可以講授同性戀了。我可以想象,如果剛好老師也是個同性戀者,那不是很幽默嗎。有許多人說,同性戀是天生的。所以教育並不能把一個小孩變成同性戀者。做為一個家長,我可是不願要我的孩子從小就去接受這方麵的教導。本來也許是好好的一個孩子,說不定一旦接觸了同性戀的資訊,搞不好還真的變成同性戀了。老祖宗不是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嘛。
本來一直在心裏嘀咕是否應該投票讚成婚姻就是一男一女。前幾個禮拜,下班後看到大門口留下了兩個反對同性戀的宣傳海報。想想一定是教會的朋友送來的。我就順手把他插在我的院子前麵。車來車往的相當醒目。我這一插,第二天,我們這一排鄰居有五六家也都跟著插上了。開車經過,好一片景觀。可惜,沒有幾天,一個早上起來跑步,發現所有的旗子都不見了。我的一位老美鄰居,是個退休的老頭。告訴我,那天他把那個小夥子給逮著了。同時打電話把警察也叫來了。以後幾天報紙上常有報導,反對同性戀的宣傳旗幟經常被移走。我的心裏很不高興。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表達自己選擇的自由。在沒人看見時偷偷的把反對意見的旗子拿走,這種見不得人的心態就反應出來了。幾個禮拜前,南灣的一個住家也是同樣的被同性戀的支持者把他插在院子旗幟給拿走了。他一氣之下,就自己做了一個大的海報,高高的貼在房子的牆上。第二天門前就停了一輛麵包車。玻璃窗上寫了三個英文字“Bigots Live Here”。我還特地查了一下字典。原來這個“必溝”的意思就是不能忍受不同意見的人。這家主人,打了電話叫了警察。後來查出來車主是兩個女同性戀。警察給了三天期限,她們必須把車開走。到了第三天早上,這個車主出現了,把車窗的字給洗掉了,也把車開走了。
選舉前一個禮拜,我的鄰居又給我送來了兩麵大旗。並囑咐我,周末再掛出來。星期六一大早,我就把兩麵醒目的旗子給插上了。我的鄰居們也跟著插上了。一片旗海,好不壯觀。我們這一帶鄰居可真是團結。再也沒想到,到了星期一早上,所有的旗子又不見了。這下子,我可是下了決心投了我的神聖的一票。大選結果也出來了。就像我預測的一樣。這次同性戀的支持者,一再的做出這種不能忍耐不同意見人的舉動,而且還說反對同性婚姻的人是“必溝”,就有點忘記了自己也是個“必溝”啊。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大家都應該彼此尊重對方的意見。同性戀者應該好好的反省反省如何去爭取大家的選票而不是在沒人看見的時候,偷偷把那個反對的旗幟給移走。大家來來往往的,一下子所有的旗子都不見了,那不就是很明白的告訴大家,做了見不得人的事了嗎。自然,多少也反應出同性戀人的心態了。
謝謝您的留言。我非常欣賞也很感謝您的留言。不錯,我的那一票也許投的有點倉促。最近地方報紙的一些社論提到反對著借著激烈的手段對付同意婚姻是一男一女的行動,十分反應出那些人的心態就像我文中所提的。這個議題大家絕對可以心平氣和的討論。有人為此焚燒摩門教堂。有人為此不上反對者的餐廳,結果導致餐廳關門而使得同性戀的員工沒有工作。這些激烈的行動所造成的就是反效果。我覺得您說的很對,對同性戀者我們是應該給與相同的權力。我們可以雙管旗下。一方麵修改其他的法律讓同性戀也可以享受像您所提的一些不公平的待遇。另一方麵就是全麵同意同性戀的合法性。每個人意見不同,我們都應該尊重雙方的意見。這就是民主的真諦。我由衷的希望,每個人都能像您一樣很有條理,理性的討論同性戀者的權利。我相信,大家把心胸打開,互相理解,探討,最後總是會達到共識的。至少,我認為同性戀應該享有異性戀者同樣的權力。至於對婚姻的定義,我相信早晚會有個定論的。再次謝謝您的瀏覽與留言。我是獲益非淺啊。謝謝您!
大約半個世紀前,絕大多數的美國白人反對異族通婚,他們的理由是如果允許黑白通婚,那麽以後就會通過法律允許父女母子結婚,人與狗結婚,人種將會混雜,世界將會滅亡。南方的還有把黑人上私刑吊死的。
今天,同樣的論調用在剝奪同性婚姻的權利。今天,同樣在美國南方還有人因為別人在臥室裏行事與他們不一樣而憎恨甚至殺害同性戀人。
同性戀的civil union權利和異性戀的marriage所享受的權利是非常不平等的。僅舉一例, 同樣是生生世世的結合,異性戀的婚姻一方可以把在中國(或其他國家)的配偶依據美國聯邦政府的家庭團聚法案,將自己的愛人合法移民到美國來。但同性戀伴侶則沒有這個權利。我身邊就有幾個同性戀人因為一方工作簽證或學生簽證到期卻無法通過異性戀人天生既有的結婚權利得以繼續居留。他們相互的關愛就像所有異性戀戀人一樣,但他們的結果是不得不生生的被拆散,在機場痛哭流涕地訣別。 因為美國聯邦法律給予家庭團聚的人人應有的權利現在隻承認“一男一女的婚姻”。 還有其他100多項聯邦政府的福利也是隻給現有定義下的婚姻中人,而不惠及同性伴侶。這就是為什麽“婚姻”的狹隘定義受到挑戰。
那麽有人會說,那好我們堅定維持“婚姻”的宗教神聖,我們可以另定一套維護“同性伴侶”的法律來保護他們的權利。讓兩套法律並行很荒謬,也很不實際。同性戀者並不訴求特殊的法律待遇,隻要求平等的待遇。
請不要對待我們像150年前的奴隸,100年排華法案下的華人,75年前沒有投票權的婦女,50年前種族隔離的有色人,30年前文革裏的右派,和當前美軍槍下的伊拉克平民。
如果您是佛教徒,您是無神論者,哪怕就是魔門徒或基督徒,給予同性戀人同等的權利您會有什麽損失? 相反,當多數人搖旗呐喊巨臂高呼的時候,他們有多少人想過你輕而易舉地撥奪了少數人的基本人權,你到底贏得了什麽?
在同一天的公投日,很多褫奪同性戀權利的人投票支持Prop 11,給予籠養家畜更多的空間而使它們有自主起臥和扇動翅膀的待遇。Prop 11獲得輕而易舉的通過。
說的好啊!您不也是一樣嗎?上文學城不都是吃飽了,過來溜達溜達嗎?難道您是俄昏了,才跑來找東西填肚子啊?
I am a mother of an 11-year-old boy. If someday he tells me that he loves a man. I would say, "Go ahead, for your happiness." I think there are two issues here: 1, love means acceptance, unconditional. I love my son, so I want him to be himself and to be happy. 2, what is marriage? It is a big topic. I am not an expert, but I believe that it will undergo continuous examination, both legally and morally, as our society develops ...
奧,我對你被偷了牌子很同情的。我的奧巴馬牌子被偷了兩個。第三個安全渡過大選日。我一個鄰居的 for gay marriage牌子被偷了, 其他麥-佩和反gay marriage的沒被偷。
美國真是個好國家,大家政見不同,鄉裏相親還是和和氣氣的。
一極棒教授:用不著重新定義的。法律應一視同仁,不分同異。marriage呢,是教堂的事。法院不小心用了marriage一詞,咱們隻能湊和著用。或著重來,所有的人在法律前都算“civil union“。要marry就到教堂去。
可惜啊,這不是魔們教人想幹的事,他們就事要在法律上搞歧視。利用不明真象的大眾。
異性戀裏有很多壞人,我們也沒定個條條不許結婚生/領孩子。
很多教堂是願意marry同性戀的。
我的看法完全和您一樣。我的老板就是同性戀。人好的不得了。我一再說過,同性戀,異性戀那是自己的選擇。沒有人可以幹涉,也實在管不著。可是加州的8號提案是把重點擺在婚姻(marriage)的定義,那就是一男一女。我看很多人把兩件事給混在一起了。婚姻就是一男一女。倆男,倆女,可以給另外取個名字,那就可能通過了譬如Garriage 或者Lisbianarriage。扯遠了!
我覺得您真是有點奇怪耶。我讚成婚姻是一男一女,我哪來的那個權力去剝奪同性戀的權益?是您給我的?同性戀者也不會因為8號的提案通過了就不去同性戀了。再說,我不是同性戀,我幹嘛要同意變成同性戀。為了不同的意見可以拿出來討論,實在沒有必要在夜裏偷偷的把人家的旗子給拔掉啊。這又是哪一門子的邏輯。照您的說法,看樣子,以後不讚成同性戀的可以挨槍子了。好好把問題搞清楚了,再來責怪別人,否則真不知道您在說啥!不過,還是謝謝您的來訪與留言。
是一個很優秀的醫生,我對他印象很好。後來科裏開PARTY時,他和他的男性PARTNER一
起來的,我才知道他是同性戀。後來他們結了婚。我有好幾個女病人是同性戀,而
且夫妻二人我都認識。我覺得他/她們除了性取向和多數人不一樣之外,其他方麵都
很正常,也非常正直(至少我接觸到的同性戀是這樣)。如果他/她們選擇愛戀同性,
我願祝福他/她們。
你那是打著保護自己權益的幌子去剝奪別人應該獲得的合法權益,這還搞不懂嗎?你和你的孩子是異性戀,讓你們變成同性戀你們還不同意呢。骨子裏還是把同性戀看成洪水猛獸而已。應該好好反思反思自己,人家拔旗幟,那是對抗非正義。
"我是男人也是丈夫,父親。如果有人定義丈夫父親也可以是女人,這就侵犯了我的權利"
這有些強詞奪理了吧!你是一個男人,隻有你妻子一人認你是丈夫;你是你孩子的父親。僅此而已。別人不nosey你的事,你也沒理nosey別人的。更沒理定個法律不許人家做你也做的事。
我特看不慣老頭兒討小妞兒做媳婦,你說咱能定一個法條不讓人結婚嗎?
在舉個例子,我的父親是男人,我的母親是女人,如果有人問我“你的父親是男人還是女人?”,或者“你的母親是女人還是男人?“這也是侵犯了我的權利。
如果我們不現在就動手做一些事情來防止的話,我們的孩子和他們的孩子就會被問到上麵的問題。
但是如果有人問我“你的狀況是單身,已婚,還是同性戀結合?“,這沒有侵犯我的權利。
扯遠了。豎旗子是表達讚成婚姻是一男一女。對方也有豎旗子的認為不管男女隻要兩人在一起就算是婚姻。我豎個旗子的意思隻是強調婚姻是一男一女。倆男,倆女,要一起過日子,我管不了也沒有那個興致去參乎。我沒有反對同性戀,也沒有哪個本事去剝奪同性戀的權力。剝奪得了嗎。不要把兩件事混為一談。一個是反對同性戀,一個是認為婚姻是一男一女。就是那麽簡單。對您插納粹旗子的比喻,好像不太對勁吧。
沒有人剝奪同性戀的權利.婚姻是人類傳統異性組織家庭的概念.現在把同性戀歸入婚姻是侵犯異性婚姻,破壞已婚人類的權益.同性戀可以用別的詞來定義他們的結合.
沒人剝奪他人吃飯的權利,但是我可以拒絕你在 我吃飯時你在旁邊吃....你自己關起門來自己愛吃什莫吃什莫但是別打擾別人.
如果大家對婚姻的概念有爭議,隻好通過投票來決定.
我並沒有不懂您的意思。我也沒有反對同性戀。我的另一邊鄰居是反對8號提案的(讚成同性合法婚姻),有好幾家也插了旗子。可是從頭到尾就沒有人把旗子拿掉。我每天早上經過,也都看上一眼。為啥支持同性戀者就不能忍耐不同的意見。這就是心態的問題。而且,不隻是我們鄰居附近的人。看看前一陣子,此地的報紙,每天都有人在抱怨同性戀的怪異舉動。我不覺得我的投票是剝奪了同性戀的權利。他們不會因為這個法案的不通過就離異。看看統計數字吧,麻州第一年通過後,有近兩萬對同性戀完婚,到了第二年就隻有不到五千對了,第三年也隻有一千多對了。我一再強調,同性戀者應該以自己的選擇為驕傲。透過理性的溝通來爭取合法化。對於那些支持同性戀法案的人,我也不認為他們在剝奪男女婚姻的權力。就是這條法律通過了,我們大家還是過我們的日子啊。最重要的就是不要以為法律承認就可以使同性戀的人不覺的被歧視,有那麽嚴重嗎?隻要自己覺得同性戀是自己的選擇,就應該處處時時感到驕傲啊。隻有自己心理健全的人才能有個美滿的婚姻,同性戀,異性戀都是如此的。謝謝您的再次解說。
謝謝你的回複。
我想你也沒有聽懂我的意思。
8號提案從頭到尾都是講同性戀者的權利。他/她們移走你的宣傳牌,是有一些過激。可是,你應該可以體會到他/她們這種為了自衛的心理。
你有你對婚姻的看法。沒有人強求你改變。
同樣,別人也有對婚姻的看法,(和你不一樣的),請不要有你神聖的一票剝奪他/她們的權利。
社會發展到今天,同性戀者終於不會被當作怪物當眾燒死。可他/她們並沒有免除所有的歧視,也沒有完全得到作為一個普通人應有的權利。
婚姻,作為一個普通人的應有的權利,因為8號提案而被剝奪了。
想一想,你如入了籍可以把你的妻子或丈夫移民美國,他/她們卻不把自己的人生伴侶遷來美國。對他/她們,是不是有些不公平?
What I want to point out is the marriage hurts at least three parties: the professor, his wife and their kid. This ia all becasue of the discrimination to gay peoples. W/o the discrimination, they didn't have to get married under those pressures. We should stop the discrimination and let Gays have the same right such as the marriage that 異性戀 have.
對於一對相戀的同性戀,當然也會想要婚姻,
或者在同性家庭裏的孩子,他們的倫理思維全部都和別人不一樣,這不是害了一代人嗎,不同意同性婚姻,不反對同性相愛
加州的事令人失望,摩門教狂利用人們的無知或偏見得逞,實在可惡。
反對同性戀婚姻合法化一個最大的理由就像您所說的他們的下一步是啥?讚成同性戀婚姻合法化者他們下一步要走的路子就像當年歐洲荷蘭瑞典幾個通過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後來就通過了人獸合法化,還有您所說的亂倫合法化。這是一連串破壞家庭倫理的有計劃行為。這次加州算是險勝,家庭婚姻的倫理觀念,還有待大家的共同努力。
I don't worry about homosexuality overpowers the traditional marriage. It's not at that level yet. I worry about our teenage children get misled and believe marriage is between anyone who likes each other regardless of the gender and relationships. Also, people can do wired things they like inside their homes; that doesn't bother me. But, I have problem seeing two men "married" with each other forming a family then adopt children to educate the children that homosexuality is a normal thing. This is like you give someone the right to force you see gay movies... Let the majority people make that decision.
謝謝您的說明,絕對尊重。我從小就喜歡小女生,可是我真的不知道,如果我從小就在同性戀的環境下長大,我是否還是會喜歡小女生。平心而論,這個國家尤其是加州對同性戀者許多的法律保障是有目共睹的。我知道阿肯色州最近還立法反對同性戀者收養小孩的權利。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同性戀者,更應該以自己的選擇為傲。別人反對,就應該采取理性的辦法說服反對的人,而不是夜裏偷偷的消極的把反對的海報給移走。我就是因為這種舉動,在最後改變我的想法的。無論做啥事,自己認為對的,就應該去做。不必計較別人的看法。難道,法律不承認同性戀的婚姻,就不能過好日子了。不通過,也不是意味著藐視同性戀的結合啊。這個心理的障礙,隻有同性戀者自己去突破。我要說的是同性戀者絕對值得我們大家的尊重,我們應該絕對支持已經是同性戀者。可是話又說回來,要立法通過同性戀的婚姻,改變婚姻(Marriage)是一男一女,我覺得有困難的。其實,聰明的人不少,想想給同性戀找一個合法婚姻的名詞,不要用Marriage, 不就解決了嘛。譬如Garriage或者Lisbianarriage等等,如果這樣,我相信大多數人都會投讚成票的。扯遠了,謝謝您的回言。
Unfortunately, scientific evidences have shown that homosexuality exists in many animal species. However, only a small percentage has the homosexual tendency. You don't need to worry about homosexual activity overpowers the other end of the spectrum. On the contrary, homosexuality is a mysteriously natural way to prevent over population of any species.
Gay and bisexual, trust me, I know, I am part of the minority world. Bisexuals are naturally attracted by both men and women. Again, for a totally straight person, he or she will never get a boner to the same sex. There is nothing to do education. You can try. But if the natural instinct is born with the person, good luck to the education and suppression.
但是我們不能改變婚姻的定義.不能讓未來的孩子們認為他們可以自由選擇與異性或同性結婚.同性戀是天生的生理變異需要社會的同情,到此為止.想要改變人類對婚姻家庭的定義,不可能!
作為人類,我們可以理解但不能公開認同提倡同性戀,把他們和婚姻相提並論. 如果說同性戀是公民憲法的權力,請問兄妹,兄弟,姐妹是否也有權結婚?
設想一下如果牛豬出現同性戀的跡象,這些動物的結果會如何?滅亡!
我想您一定很激動啊。Shit是屎的正確拚法不是Shjt, 請注意。
這一點您可以放億萬個心,我不會到學校去宣揚這些異性戀,同性戀。我有啥立場去啊。自己敲門?我可以做的事多了,還沒有吃撐。就是吃撐了,也不會,也不可能去搞那些名堂。在自己院子裏插插旗子,響應一些我的鄰居而已。我們不是常說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嗎?遠親不如近鄰,您一定知道吧!早上起來,還沒如廁,看到您這個屎字兒,到提醒我了。謝謝您的提醒啊!
人行本善,人性本惡,這也是一直大家討論的問題。我相信您一定聽說有雙性戀者。您也一定聽說有人改變性的傾向。我自己認為教育是一個關鍵。當然,我不是同性戀,所以無法親身體會。這隻是我個人的意見。謝謝您的瀏覽與留言。
想一想,你,作為一個非同性戀者,去插旗,提倡,反對同性戀者的權利,那同性戀者自然有權利起來反對你,阻撓你。
這不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事。
將心比心一下嘛!
多多禱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