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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沒聽過福音而死的人

(2010-01-15 08:02:01) 下一個



關於朋友上次的最後一個問題,轉來康來昌牧師的觀點,我很讚同。不然我們為什麽要努力去傳福音希望更多人聽到得救啊!

再次呼喚,聽到過福音的朋友,真心希望你能早點信主。生命一刻不在我們手中(海地的地震,一瞬間十萬生命就沒了,真的是我們都不知道什麽時候我們就沒了啊)。很迫切地希望我們大家都能在地上的生命結束前統統拿到神白白給的永生的入門券。

把握時間,不要再拒絕神的亮光進入你的心裏。願你得著神永生的禮物。



關於沒聽過福音而死的人
康來昌牧師的觀點
(2009年1月17日


關於未聽福音而死的人

問:他們的結局如何?

答:按正統傳統教會對聖經的理解,這些人是滅亡的。(曆來很多人不同意這理解,於今尤盛)。

問:那神不太壞了?他們沒信神,是因為不知道這位神啊!

答:受造物不能對造物主有任何論斷(羅9:20),

祂要憐憫誰,就憐憫誰,羅(9:18)。

而且,誰說他們不知道這位神?「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徒14:16, 17;羅1:19-21)

神對他們(和萬物)充滿了恩惠慈愛(詩145:9,17,詩33:5b),

這慈愛是要他們尋求神(徒17:27),

他們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他們…故意不認識神」。(羅1:21-3,25,28)

他們不是因拒絕了沒聽過的福音而滅亡(他們沒拒絕,沒機會拒絕),他們因為自己的罪:故意不認識神、抵擋這已顯明在他們心裏的真理(羅1:18)而滅亡。

問:但罪輕一點吧!很多人比基督徒好多了。

答:一點罪也是罪,(雅2:9b,10;加3:10)。

人隻能因信稱義,所以我們要努力傳福音。兩千年來,教會對外傳福音,就是因為教會堅信,沒聽福音的人是滅亡的,如果他們不一定滅亡,沒人要走遍海洋陸地,被殺被打受盡一切痛苦去傳福音。

問:彼前3:19,「他(基督)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裏的靈聽,」4:6,「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是什麽意思?

答:是說,傳福音是靠靈,聽福音的人,都是「監獄裏的靈」,是「死人」,(賽42:7 ,「開瞎子的眼,領被囚的出牢獄,領坐黑暗的出監牢。」約5:25,「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

問:還是不公平,未聽福音而死的「好人」,怎麽可以和未聽福音而死的壞人待遇一樣?

答:聖經沒說他們待遇一樣,聖經也沒說神兒女將來在天上待遇相同,(路12:47-48)教會不能鐵口斷言,未聽福音而死的人,一定從未,也再不能聽到福音,不過,在聖經中,似乎沒有這提示,教會隻能堅信,神是絕對聖潔善良的,神在任何事上,對任何人,都有公正慈愛的安排。


再另外從別的地方轉載來的問答:

問:從來沒有聽到過福音的人都不能得救,都要下地獄嗎?耶穌以前的人
又怎麽辦(他們不可能信耶穌)?
  
新民答:
  
上帝既然是一位公平公義又滿有慈愛伶憫的上帝,我們可以完全放心他對
任何人(包括夭折的嬰孩和其他沒有機會聽過福音的人)的最後判定。一個
可以差遣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替人代罪而死的上帝,一定是一個對人厚愛
有加的上帝,完全值得我們的信賴。
  
耶穌基督在人類曆史的定點所成就的救恩乃是所有得救者的共同保證,包
括在主前主後所有蒙恩得救的人。也就是說,如果從來沒有機會信耶穌而
仍然因信而被上帝悅納的人(比如挪亞,亞伯拉罕,大衛,參見希伯來書
11章信心偉人榜),他們得救的根源仍然是由於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拯救。
天父因他們對上帝的敬畏和“歡喜仰望”的信心(參見約翰福音8:56,大
衛王的許多詩篇,如第16、第110篇),看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舍身流血贖罪
的份上,赦免了他們的罪。
  
以琳答:


關於沒有聽過福音的人的結局這個問題,我們不妨看看聖經裏麵是
怎樣說的: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
上帝麵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複活了。他借
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裏的靈聽,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
上帝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借著水得救的
不多,隻有八個人。”(彼前三18-20)

“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麵前交帳。為此,就是死人也
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
靠上帝活著。”(彼前四5-6)

另外還可參看羅馬書二章1-17節。

基甸答:

馬書二章12-15節: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
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原來在神麵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
是行律法的稱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
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
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
為是,或以為非。)”

對耶穌以前的人或沒有聽到過福音的人,上帝當然也有他審判的標
準。很多事情我們未必清楚,聖經也未必都已經啟示給我們(上帝
確實有向我們隱藏的奧秘),但是有一點是非常清楚的,那就是按
照聖經上帝是絕對公義的,絕對不會偏待人,更不會冤枉人。同時
上帝又是絕對慈愛的,上帝對那些我們“放心不下”的人的愛一定
超過我們。如果連我們這些罪人都知道要“具體情況具體處理”,
更何況絕對公義慈愛的上帝呢?所以我們完全不需要“替古人擔憂”。

有些華人基督徒甚至相信孔夫子是得救的(因為孔子有真正“敬天”
的思想,而且“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這個當然是有爭議的,
我們也不能確定,而且基本上任何個人的得救都是上帝跟他個人之
間的事,旁人無權也無法論斷。不過從聖經來說,聖經倒是很清楚
地講到一些耶穌之前的人是得救的,我們今後在天家能見到他們。
比如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何以能得救?羅馬書第四章告訴我們那是
因為亞伯拉罕的信心是“因信稱義”的信心,其本質跟耶穌以後的
人相信耶穌(是複活的主)的信心是一樣的。

雷子答:

第一,沒有聽見福音而死了的人,在審判的時候他們怎麽辦?用羅馬
書回答,一句話,就是按道德與良心審判。

那麽,有哪一個人一生過來從未違背良心與道德的呢?除了主耶穌以
外一個都沒有。因此,人的滅亡,是因自已的罪而滅亡。

第二,有沒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就是有人自已來到了耶穌的麵前,但
耶穌說:“我沒有揀選你,你去地獄吧”,?說這樣的話真是對耶穌
的褻瀆!!

要知道人類自從亞當犯罪以後,罪已經侵襲了人的方方麵麵,也特別
侵襲了人的理智與意誌。也就是說,人類在科學、文化、藝術等等方
麵都可以有卓越的成就,但人類在認識神這件事上絕對的茫然。

這說明人不僅在神麵前失落了,而且人已經失去了回歸到神麵前的能
力。因此人需要拯救。

那麽,誰能回到神麵前呢?就是那些蒙神揀選的人,那些在創世以前,
在基督耶穌裏所揀選的人!!為什麽這些人的自由意誌會決定相信耶
穌呢?為什麽其它人的自由意誌會拒絕福音呢?我們接受了福音的人
難道是比別人好,比別人能幹,比別人聰明,都不是的!

這完全是神的恩典。原來在我們決定信主前,神已經在我們的心靈之
中工作了,使我們的理性正常化,使我們的意誌正常化,從而使我們
能夠理解福音、使我們覺得福音很合理,使我們的意誌能夠作出要相
信耶穌的決定。

把這些話概括起來就是一個意思:我們之所以得救,這完全是神的工
作。我們之所以會相信接受耶穌,也是神的工作:是神首先使我們的
理性、靈性、意誌正常化的結果。也就是說沒有一個人會自動到耶穌
麵前的,所有到耶穌麵前的人,無一不是被神所呼召的。

第三,對於神的公義怎麽理解,一些人得救另一些人沒有得救,這是
神的不公義嗎?錯了!!什麽叫做公義,凡是罪人都要受審判,沒有
一個例外都要受審判,這是神的公義!!

請注意一個對應關係:公義與神的審判對應;揀選與神的主權對應!
所以人沒有理由說,神揀選我們不揀選他們是神的不公義,斷乎不是。
(請參閱羅馬書9章14~24節)

第四,就是對那些滅亡的人來說,神也已經給了他們光照,這就是神
給予人類的“普遍啟示”。(參閱羅馬書1章19~20節),人照
理應該順著這個“普遍啟示”尋求神、歸向神。為什麽人不去尋求神
呢?這正好證明自已是罪人,是該滅亡的人。

第五,我們今天的信徒,理應擔負起傳揚福音的責任與使命,這是毫
無疑問的。但是福音所到之處,人必定會分成三種:一種人對福音很
有興趣,聽道對他們來說是實在是蒙恩的開始;另一種人,對福音很
反感,對基督徒傳福音很憤怒;(其實在恨我們以前,早已在恨耶穌
了);還有更多的人對福音是無所謂的。

因此,有人不信福音,這很正常。

當然我們作為福音的使者,我們也要審察:我們所傳講的是不是純正
的福音; 我們是否考慮到了聽眾的文化背景;我們在神麵前是否真
正的又忠心又有見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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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YouCai 回複 悄悄話 艾艾好文!同艾艾一道呼喚,閑牛你快懺悔幹過的壞事吧~~ 趁還不晚~~
閑言 回複 悄悄話 艾艾好文!同艾艾一道呼喚,聽到過福音的朋友,真心希望你能早點信主。^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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