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了新聞,波士頓一個流浪漢揀到錢包,並在極其負責地核對了姓名後,將其交還給失主(原文), 想起我也有過相同的經曆。
那天我下班,走到車前準備開車門時,把公文包放在地上。碰巧有個同事過來說她的車無法啟動, 我過去大概看了一下,象是電池沒電。於是開過去幫她用我車上的電池啟動。然後囑咐她一路別熄火,直接去配件店或修理工那裏。原因是電池沒電隻是症狀,真正的原因待查,一旦半路熄火可能還會無法啟動。
這之後我開車回家,跟本沒意識到公文包丟了。
到家不久接到一個電話,是從我們公司旁邊的車行打來的。原來車行的一個修理工,試車的時候路過我公司的停車場,揀到我的公文包。為找線索,他跟他的工頭一起打開公文包,翻出我的錢包,按駕駛執照上的電話號碼找到了我。
錢包裏有現金,信用卡多張,駕駛執照,保險卡等重要物件。不敢想象丟了會有多大的麻煩。我立刻過去取包,並抽出$30給了那個修理工,告訴他算我明天請他吃午飯。
在此之前我還丟過一次錢包,落在副食店的手推車上,等回家發現沒有了,趕緊回去找,已經蹤跡全無。值班經理說也沒有人繳上來過錢包。當時裏邊有大概有$70現金和信用卡,駕駛執照等。我真希望揀到的人能理解一下重新辦駕照,報失信用卡的繁瑣,如果他/她把現金拿走,然後把錢包繳給商店我都一定會感激他/她。
同樣一件事,碰上不同的人,結果就會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