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蘭克福教授在論述開篇就給了個嚇人的結論:在我們的文化裏,最突出的特征之一就是,有太多的人在“扯淡”。然後,他讓讀者區分撒謊、胡說、鬼話與扯淡之間的關係與區別,通過對比,揭示出我們平常忽略的一個現實——扯淡的哲學。
法蘭克福認為,“當形勢需要人們去講他們自己都不知所雲的話的時候,扯淡即不可避免。因此,當一個人有責任或有機會,針對某些話題去發表超過了他對該話題的了解時,他就開始扯淡。”
但是,可怕的是,如果每個人都成為愛扯淡的家夥,那麽整個社會將會失去真實。
對於扯淡本人來說,它從來都不在意自己扯的東西是真是假,而隻是要告訴聽者自己和扯淡之間的關係。比如一個人生病很痛苦,他形容自己像隻被車碾過的狗。這種表述純粹是在扯淡,因為他不是狗,也不知道被碾過是什麽滋味,他所要表達的隻是他與痛苦之間的關係。但是,因為扯淡並不是蓄意的,所以社會對於扯淡的人總是給與寬容,並不像撒謊者般的嚴厲。問題也就隨之而來了,法蘭克福認為,一個撒謊的人,當他撒謊的時候,他首先知道什麽是真實,然後再去主動撒謊騙人;但對於扯淡者而言,他從來都不考慮什麽是真的,而隻關注自己的扯淡能帶來什麽影響。扯淡的人隻關心如何能夠盡快地名利雙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