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有人說過,世界上有兩種東西無法掩飾:貧窮和愛情。撇開貧窮不說,現在想要掩飾愛情的情況越來越少了,因為人們發愁的不是如何掩飾,而是如何表達。
以前,聽到過這種說法。如果一個男人想要吻他所心儀的女人,那麽儘管去吻好了。如果那個女人給你一個耳光,這也不要緊,你可以說:“你打我也許是對的,但我要是不這麽做就錯了。”必須承認,這是我聽到的關於求愛方麵最完美,同時也是最厚黑的解釋。
80年代之前,愛情表達就不像現在這麽火爆。那時候的男孩子約女孩子出來,差不多都是以工作/學習為名。倆人在河邊坐坐,不知不覺中天色就暗了。這時,“心懷鬼胎”的男孩一定會突然停下腳步,仰望夜空,深情地說:“今天的天氣真好……”(這招如今有人還經常用),而此時的女同誌會默不作聲地低下頭,聽任小鹿亂撞…… 不過畢竟是女孩,理智最終占了上風,提出太晚了(男孩一看表,其實才七點半),說她還要回去看資料。於是,男孩便提出要送她回家。女孩也不推辭,倆人來女孩家門口,她正要進樓,但突然覺得與男孩難分難舍,便提出送男孩回宿舍。就這樣,倆人送來送去,最後隻好在女孩家和男孩宿舍之間的地方分手。第二天上午,等兩人再見麵,都不禁愣了一下。原來,女孩特意穿了一件新的緊身高領毛衣,而男孩不但理了頭髮,而且還刮乾淨了因忙於工作留了很長一段時間的鬍子……
說來氣餒,我不敢作第一種男人;時間、地點又不允許我做第二種。想想真的好難。偏偏她還是個愛耍小孩子脾氣的… 唉,按一句臺灣話:我真的好幸福喲……
她曾經問我為啥喜歡她。說實話,她很美,也很聰明,但真正吸引我的卻是她周身散發出來的陣陣少女香…… 據我看,全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的女人隻可以說是生理學上的女人,而她,由內到外,卻是“摩登文明社會裏那樁罕物——一個真正的女孩”…… 一個隻會出現在愛情小說中的角色。記得第一次讀《圍城》就非常迷戀錢鍾書筆下的唐小姐,甚至立誌要娶“唐小姐”作終身伴侶。與她相識後,才忽然察覺她竟比“唐小姐”要豐富,真實,精彩得多。一時不敢相信自己的判斷,“Too Good To Be True”,但又盼望那是真的,盼望著自己真的有如此好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