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場白,講真實故事的原則 (秦垣川,2006-9-10)
想寫點故事的衝動,二十多年來,不時有過。一是因為坎坷不平的幾十年確實有很多東西想記下來,二是幾十年前曾被人認為有可能成為文人,自認為有些資格,想留給世上些筆墨的痕跡。隻可惜命運的陰差陽錯,導致了現在連基本的詞匯都忘光了,甭說當什麽文人了。
想歸想,就是沒有真的提起筆來,落到紙上。想想原因,大致有以下:凡世的事太多,時間越來越少;年齡越來越大,激情越來越少;再就是回憶到過去,難免動感情,一發不能收拾,影響凡世上凡事的進行。原來計劃等退休以後,先補習或溫習一下中文,然後好好再寫。
近來看到不少網上博客的一些東西,寫的不錯,多少受到些鼓勵,凡心又蠢蠢欲動,便想試以下,不知道能否堅持寫下去,不知道能寫多少。如果實在不行,等退休再繼續。
首先聲明一點,由於記憶不是總能靠的住,即使想寫的完全準確,也許已經不可能了。轉而一想,與其費力追求真確,還不如把記憶,想象,猜測,夢幻,當時的道聽途說,以及後來的添油加醋,全湊起來,按某種權重加權平均,豈不更有意思?這樣做,一是可以為記憶模糊輕易找著借口,二是講出來的故事可能更有色彩一些。當然,真實性的比重,可能沒有人能知道了,聽者不要過分認真,不要完全對號入座。
曾經讀到氫彈之父泰勒自轉中提到原子彈之父奧本海默關於講“真實”故事的兩個原則,很有意思,引用如下(憑記憶,可能不是原話 ,不要轉引):
在講一個真實的故事時,
1,永遠不要被事實毫無必要的限製;(One should not
be unduly restricted by the fact)
2,絕對不要不加改進的重複同一個故事。(One should
never repeat the same story without significant improvement)
多麽高明的教誨,令人茅塞頓開!曾經為那些大人物們能信口開河的講那麽精采的故事而欽佩不已,看來學到點訣竅了!暫且稱之為
Oppenhaimer’s first and second principles. 大人物們都可以這樣,小人物就更不用說了。更何況是在博客空間!
有了這兩個原則作主,一切就都好說了!有沒有故事就全看本人有無時間了!
Stay tuned!
那是我心情輕鬆的時候!
一旦開始了過去的回憶,可就沒有那樣的心情了,也就沒有那樣的風格了!可能會很快失去你這個粉絲了!
很喜歡你的文字和行文風格.
好了,你有了第一個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