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NSC對學士學位加5年經驗申請EB2的注解
(2006-09-01 17: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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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消息,在最近一次會議中,律師協會向Nebraska Service Center(NSC)移民官員詢問NSC如何具體操作職業移民申請中有關具有學士學位加5年工作經驗的申請人申請第二優先(EB2)勞工卡的規定。
根據移民法8 C.F.R.204.5(K)的規定,申請EB2職業移民的要求之一是:申請職位要求碩士學位或者學士學位外加5年或以上相關的“Progressive”工作經驗。自2005年3月28日PERM實施以來,我們事務所已經成功為多個具有學士學位外加5年以上經驗的申請人獲得EB2-PERM和I-140的批準。有興趣的讀者可以查閱我們之前的相關文章(1/17/06:EB2 I-140獲批:學士學位加5年經驗)
NSC最近公布的具體操作程序符合我們對該法規的一貫理解。具體來講:
1)如果職位要求隻是寫明該職位需要學士學位加5年以上經驗,而未注明要求碩士學位,以上的法規仍然可以應用,該職位仍然滿足EB2職業移民的要求。當然,其他EB2職業移民的條件也必須滿足,比如說職位所付的工資必須滿足Prevailing Wage等等。
2)如果職位要求“碩士學位加1年相關經驗,或學士學位加3年相關經驗”,該職位將不能申請EB2勞工卡。因為該職位的最低要求一不需要碩士學位,二不需要學士學位加5年相關經驗,從而該職位不能滿足EB2職業移民的要求。即便是申請人擁有碩士學位,這樣的職位要求也不能申請EB2-PERM勞工卡,申請人隻能申請EB3勞工卡。大家都知道現在第二優先(EB2)和第三優先(EB3)排期存在著相當大的距離。
以此看出PERM申請的職位要求和Job Description要求十分具體,律師準備PERM申請時須對法規有透徹的理解,差之毫厘,謬之千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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