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140相關話題 (二):優先日期的Carry Over
(2006-09-01 17:39:40)
下一個
首先我們簡單介紹如何計算Priority Date - 優先日期(盡管許多讀者都已經知道優先日期的計算方法):如果申請人通過勞工卡獲得I-140批準,那麽優先日期是從遞交勞工卡的那一天開始計算。如果申請人是通過EB1或NIW獲得I-140批準,那末優先日期就從遞交I-140開始計算。
真正取得優先日期需要等到I-140申請獲得批準。I-140批準書上會顯示優先日期。根據優先日期的規定,I-140獲得批準就意味著優先日期被確定下來,申請人在此之後通過同一公司或通過其他公司遞交的職業移民申請可以繼續使用該優先日期。
我們現舉一例加以說明:王先生為A公司工作,A公司在2003年為王先生申請了EB3勞工卡,勞工卡獲得批準以後A公司又為王先生申請了I-140並獲得批準。由於職業移民排期問題,王先生不能遞交I-485調整身份。鑒於EB3排期較長,王先生考慮換工作。現在B公司有意雇用王先生,其工作職位符合EB2,王先生有沒有可能通過B公司申請PERM勞工卡並使用A公司2003的優先日期呢?答案是隻要A公司那份I-140申請沒有被“Revoke”,王先生可以繼續使用原優先日期。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原先的I-140申請被“Revoke”了,申請人就不能繼續使用相關的優先日期了。繼續以上的例子,比較常見的情況是如果王先生就職的A公司倒閉了,A公司為王先生申請的I-140就會自動失效。B公司為王先生申請的職業移民便不可以再用A公司批準的I-140的優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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