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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B申請人於四月一日提交申請後的身份問題

(2006-09-01 17:39:40) 下一個
大家知道2006年度的65000個H-1B名額早已用盡謦,2007年度的H-1B名額從2006年10月1日開始生效。根據移民法8CFR.214.2(h)(9)(i)(B)的規定,申請人可於2006年4月1日開始遞交2007年度的申請。也就是說申請人可於4月1日開始申請2007年度的H-1B,但是必須等到10月1日才能開始使用H-1B工作。由於今年的H-1B名額預計將繼續緊張,申請人應盡早提出申請。 比較困擾申請人的一個問題是H-1B申請遞交以後,等待H-1B生效其間,在美居留是否合法。比如說一位申請人OPT今年6月1日過期,該申請人於4月1日遞交了2007年度的H-1B申請,該申請於5月1日獲得批準。問題是在這種情況之下,該申請人6月1日至10月1日其間是否可以不依賴其他簽證身份而合法留在美國。答案是否定的。6月1日至10月1日其間申請人應繼續延長F-1簽證、或轉為F-2等其他簽證身份、或離開美國等到10月1日前後再去當地美國領事館申請簽證。 由於近年的H-1B名額緊張,在校學生在畢業後開始第一份工作以後,幾乎在剛剛進入公司的頭幾個月就要開始申請H-1B,否則OPT時間用完也許正好遇上當年H-1B名額用盡的情況,以至無法繼續工作。 另外說明二點,一是大學提供的工作職位申請H-1B不需要名額。二是對於那些已經獲得H-1B身份(假定不是通過大學職位獲得的H-1B),但需要轉換公司的申請人,H-1B的Transfer不需要等待新的名額。 —————————————————————————————————— 陳丹虹律師事務所提供 Law Offices of Jean D. Chen 2107 N. 1st Street, Suite 300 San Jose, CA 95131 Tel: (408) 437-1788 Fax: (408) 437-9788 E-mail: info@jclawoffice.com www.jclawoffi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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