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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護士移民的新規定

(2006-09-01 17:39:39) 下一個
護士移民屬於Schedule A,不需要通過勞工卡申請,可以直接遞交I-140和I-485獲得綠卡。截止本文發稿為止,護士移民今年仍有名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以馬上申請調整身份獲得綠卡。本文旨在簡單地介紹護士移民和移民局最近發布的有關規定,供讀者(尤其是那些正在選擇職業方向的讀者)參考。 護士移民需要什麽樣的條件呢?總結起來可以分為以下四點: 1)申請人必須具備合法身份(如F-1、H-4等)。 2)申請人必須具備2年的培訓或經驗(包括國外的培訓或經驗)。 3)考取申請人所在州的護士執照(Registered Nurse)。 4)必須找到相應工作。 根據我們的經驗,申請人考取護士執照後醫務機構往往會爭相提供工作機會,並且提供較為優厚的薪酬。所以以上第四個條件不難滿足。我們的客戶大多在來美之前已有醫護方麵的學曆,來到美國後再用半年或一年的時間學習一些護理課程,便可滿足考取護士執照所有的課程要求。美國現在嚴重缺乏護士,從美國人口老化的這一趨勢來看對護士的需要還會進一步的增加。對於那些願意從事醫護行業的人來講,護士移民不失為一條捷徑。 具體到法律文件的要求,根據移民局2005年6月15日的備忘錄,護士移民要求的法律文件包括: 1)I-140表格 2)Form 9089 (取代了之前的ETA 750A和705B) 3)州勞工局作出的工資要求的決定 4)申請的醫務機構為該職位所做的內部公告 5)申請的醫務機構為該職位所做的招聘活動 6)申請人的護士執照證明 7)CGNFS Certificate。該文件是在申請人通過了護士執照考試後向位於費城的Commission on Graduates of Foreign Nursing Schools (215-349-8767,www.cgfns.org/vs) 申請獲得的。如申請人所接受的是國外的培訓或教育,該機構有可能要求申請人通過TOEFL考試。 另外,護士移民同通過勞工卡(PERM)獲得移民的相同之處在於:在提交I-140和I-485申請時,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可以一同申請。限於篇幅,本文隻能做一個簡單的介紹。有這方麵需要的讀者請和我們事務所聯係。 ——————————————————————————————————————————— 陳丹虹律師事務所提供 Law Offices of Jean D. Chen 2107 N. 1st Street, Suite 300 San Jose, CA 95131 Tel: (408) 437-1788 Fax: (408) 437-9788 E-mail: info@jclawoffice.net www.jclawoffic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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