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將自2006年4月1日起開始接受2007財政年度的H-1B工作簽證申請。因為雇主可在雇員開始工作前六個月為其遞交H-1B工作簽證申請,所以要使雇員在2007年財政年度(2006年10月1日—2007年9月30日)內開始工作,即占用2007年財政年度的H-1B工作簽證名額,雇主最早可在2006年4月1日提出申請。盡管早期提交的申情可能在10月1日前得到批準,但是受益人也隻能在10月1日以後,即在2007財政年度內,才能開始工作。但提前申請的好處是可以盡早占用有限的H1B名額。
每年H-1B工作簽證的名額是十分有限的。如果今年法律和政策不變的話,那麽一般的H-1B工作簽證名額是65,000,除去其中基於雙邊協定留給智利和新加坡的6,800個,實際供來自其它國家的申請人使用的隻剩下了58,200個;此外,根據2004年11月20通過的法案,又每年新增了20,000個供獲得碩士以上美國學位的人才申請的H-1B工作簽證名額,這雖然大大造福了在美國進行深造的外國留學生,但依然沒有改變H-1B簽證名額緊張的局麵。
根據往年的經驗,H-1B工作簽證競爭非常激烈。以2006年財政年度為例,一般的65,000個名額在2005年10月1日(即2006財政年度申請者最早開始工作日)以前已經全部用完,而新增的20,000個僅供碩士以上高學曆者申請的名額也在年度內不夠使用。
特別值得廣大外國雇員及其雇主注意的是,H-1B工作簽證申請遵循的是先提交先服務的原則,而不是先批準先保留。因此,我們提醒各位雇主,應抓緊時間盡快申請。如果使用Premium Service,最快可以在2006年4月15日得到批準。
另外,持2006年7月31日前到期的OPT工作的人也應特別注意避免遭遇OPT到期而H-1B簽證尚未生效的“失去身份”狀態(因為持OPT工作者在OPT到期後尚有兩個月的grace period,可以保持合法身份,所以持有7月31日以後到期的OPT,一般情況下可以避免失去身份)。這種情況下,移民局不會批準直接從F-1轉為H-1簽證,而會命令這些人離開美國並在居住國的美國大使館申請H-1簽證。這些人如果不想被迫離開美國,應采取積極行動保持合法身份,如申請一所學校成為正式學生,以延續F-1簽證的學生身份;或者,如果配偶有合法身份,如H1B,則可以轉為H4,到2006年10月1日之後再申請H-1B簽證轉換身份。
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目前已經開始提供2007財政年度H-1B工作簽證申請服務。本所具有豐富的申請H-1B工作簽證的經驗,多位資深律師擁有接近百分之百批準率的傲人業績,多年來為廣大外國雇員及其雇主提供高效穩定的服務,是廣大H-1B申請人委托辦理身份的可靠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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