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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與移民局官員直接溝通在申請中的作用

(2006-09-01 17:29:50) 下一個
律師的經驗和與移民局官員的直接溝通對於某些案件而言有著決定性的作用。一方麵,有經驗的律師能精確把握法律,提供最佳有效法律條文和分析,給移民局斷案提供了方便;另一方麵,移民局官員也歡迎資深律師的直接溝通和建議,因為移民局官員們也都在盡最大努力快速有效處理案件,以提高移民局的形象。我們律師所常常會在周末收到移民局補發來的批準件傳真,可見移民局官員也在努力加班。一般而言,移民局官員對有一定聲望的律師所也相當尊重,直接用電話或傳真谘詢律師的情況就會多一些。 另外,與移民局官員的直接電話溝通可節省因書信往來而造成的拖延,特別是對於某些法律理解有不明確之處的及時澄清,移民律師如能有機會直接致電移民局官員,將大大提高效率,獲得意外的效果。我們所以下的案例就是一個典型的說明。 最近,我所一位律師在遞交案子後,接到移民局官員的電話,該官員在電話中從法律角度闡述了對當事人不利的狹義的解釋, 希望聽聽律師的意見。作為回應,我所律師向該官員指出,在法律語言存有不明確之處時,應結合上下文理解,做出合理的解釋,並針對此案作了分析,由於論據充分, 解釋得體,該官員表示無需再發送針對該案的RFE。 不料,第二天早晨,我們辦公室還是接到了移民局發來的針對此案的RFE 傳真,上麵仍堅持原有的狹義解釋。我所律師當即撥通了移民局官員所留的電話號碼,向移民局官員作了進一步的解釋,該官員被說服,隻是婉言指出,他的上司有不同理解,但他表示將我所律師的解釋轉告給他的上司。 放下電話後,我所律師想這個案子並未結束,隻有找到法律上的相關依據,才能有望說服移民局的那位主管,讓他放棄原有的狹義解釋。於是,我們所的多位律師廣泛翻閱法典,並上網搜索有關法律文獻,最後我們紐約辦公室的同事終於找到了相關法案在成為法律前國會參議員發言中指出的立法意向。在美國法律體係中,當成文法本身存在語言上不明確或歧義時, 國會立法過程中所發表的引入該法案的目的,理由等立法意向就成為解釋該不明確條款的重要依據。巧合的是,我所律師的解釋與當時的立法意向完全一致。興奮之餘,我所律師立即撥通了移民局的電話,將參議員的立法意向告知那位移民局官員, 該官員表示,會將我所律師的最新發現向其主管報告。 幾個小時後,該移民局官員給我所律師打來電話,說他的上司已經批準了這個案子。第三天,我所律師收到了移民局發來的批準通知。 從以上案例我們不難看出,律師的經驗和與移民局的直接溝通是多麽的重要。我們可以想象,如果我所該律師沒有經驗,並怯於與移民局的直接溝通,那麽這個案子最終很可能被拒絕。一般來說,有經驗的律師往往會恰如其分地引經據典,舉重若輕,令瀕於被拒案起而複生。 長期以來,我所的14位律師在處理各類案件時,一直秉承“尊重移民局從法律角度說服移民局”的做法,在為廣大客戶爭得應得的利益之餘,也贏得了移民局的尊重,與移民局建立了良好的溝通渠道和職業關係。我們將繼續竭盡所能,為廣大客戶提供最好最及時的服務。 在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我們肩負您的美國之夢! 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將竭誠為您提供移民服務 休斯頓辦公地址:7324 Southwest Freeway, Suite 1088, Houston, TX 77074 芝加哥辦公地址:6 E. Monroe St. Suite 602, Chicago, IL 60603 紐約辦公地址: 1350 Broadway, Suite 1710, New York, NY 10018 電話:1-800-230-7040, 713-771-8433 Email: jzhang@hooyou.com 或訪問他們的網站:http://www.hooyo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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