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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中斷對留美學生簽證的影響

(2006-09-01 17:29:50) 下一個
根據美國務院2006年1月16日發布的消息,國務卿萊斯在去年12月下發了一個通知,對持F-1或M-1簽證的外國學生在中斷學習時間多於五個月的情況下, 簽證是否依然有效作了說明。 萊斯說,在兩種情況下,如果一個學生中斷學習時間超過五個月,他/她的學生簽證將自動失效。 第一種情況是,學生中斷學習但待在美國。 如果一個持F-1或M-1簽證的外國學生在轉學科或轉校期間,離開原來的學校或學科超過五個月仍然未開始新的學習,那麽他/她將不再被視為學生。校方或移民局不需要給該學生準備正式的身份失效通知。該學生如果想恢複合法身份,他/她必須向移民局遞交恢複學生身份的申請,在等待移民局答複期間,該生可以開始學習。 移民局可以批準也可以拒絕恢複學生身份的申請。如果移民局批準,隻要該學生的簽證未過期,那麽他/她的F-1或M-1簽證將繼續有效。然而,如果申請被拒絕,那麽該學生就失去了F-1/M-1的合法身份。因為從申請被拒絕那一刻起該學生就被視為沒有了合法身份,該學生必須立即離開美國。 對於如何決定一個學生的恢複學生身份申請被拒絕,目前還沒有統一的標準。但是簽證官員應首先著眼於該學生為什麽停止全職學習而丟掉身份,包括任何實際上違反合法身份的事情,來決定該學生在申請時是否真誠坦率。 第二種情況是,學生離開了美國但還在簽證有效期內。 在美國學校注冊入學的外國學生常常會休假回到母國待一個學期甚至更長的時間。當一個學生離開美國時間超過五個月時,該學生的F-1/M-1 簽證將被視為自動失效。 按照現有規定,如果一個持F-1簽證的學生在美國境外待的時間少於五個月,他/她可以憑有效的I-20表重新入學。如果時間多於五個月,該學生將不再被視為繼續學習的學生而允許入境。因為一個學生待在美國境外時間超過五個月可屬不允許入境之列,該學生的F-1/M-1簽證將被吊銷,即使該簽證依然有效,也不應繼續使用。 如果一個學生想重新開始在美國的學習,他/她必須得到新的簽證。要得到新的簽證,該學生可以從學校得到新的I-20表, 或在申請新的F-1或M-1簽證之前確認他/她以前的I-20表依然有效並且SEVIS記錄也處於有效狀態。 如果學生得到學校的批準,可以中斷學習時間較長,那麽該學生必須授權中止他/她的SEVIS 記錄。當該學生重新準備開始學習時,學校應發給學生新的I-20表和新的SEVIS號碼。學生必須支付SEVIS I-901的費用。 不過,這裏有一個例外。一些學生可以離開美國時間較長從事與所學專業有關的活動,例如實習等等。學校可以為這些學生保持有效的SEVIS 記錄。由於這些學生在美國境外繼續保持他們的學生身份,他們的F-1簽證不被視為失效,即使待在美國境外的時間超過五個月。 在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我們肩負您的美國之夢! 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將竭誠為您提供移民服務 菟苟侔旃?刂罰?324 Southwest Freeway, Suite 1088, Houston, TX 77074 芝加哥辦公地址:6 E. Monroe St. Suite 602, Chicago, IL 60603 紐約辦公地址: 1350 Broadway, Suite 1710, New York, NY 10018 電埃?-800-230-7040, 713-771-8433 Email: jzhang@hooyou.com 或訪問他們的網站:http://www.hooyo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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