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移民局公布審理親屬移民申請的最新變化

(2006-09-01 17:29:49) 下一個
移民局公布審理親屬移民申請的最新變化 美國移民局於7月15日公布關於審理親屬移民申請的最新變化:通過親屬移民(公民直係親屬除外)的外籍人士遞交的移民申請(I-130)將不再保證立刻進行審理,申請受益人將會在移民局獲得排期日期後(Priority Date),等待出現簽證配額才開始獲得審理。 在此之前,美國移民局規定,除了美國公民的直係親屬外(公民父母,配偶,低於21歲子女),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者要為親屬辦理移民,在移民局收件後,移民局便開始審理,並作出裁決。如果被批準的移民申請,申請受益人將要等待排期簽證配額的出現,再遞交身份調整,或對於境外的申請人遞交移民簽證的申請。 而在這次審理政策變化之後,新的親屬移民的移民申請遞交之後,依然會收到收件證明,並以收件證明的日期作為該申請受益人的排期日期。新的親屬移民和正在等待處理(Pending)的申請受益人將不再會被保證在收件證明上所標示的時間內得到批準,因為移民局將把接收的案件存檔,等到該申請有簽證配額時才開始審理。 例如:甲先生是美國公民,他想要給身為中國公民的弟弟遞交移民申請。在一切材料準備齊全後於2002年5月遞交移民申請(I-130)。經過這次移民局的審理程序變化,原本甲先生即將獲得審批結果的申請也很可能無法按期得到結果。原因是按照2002年5月的排期計算,要等待12年左右,才能等到配額,移民局將把他的案件存放,直至等到有效排期時才進行審理。 本次移民局審理程序的變化對美國公民的直係親屬(公民父母,配偶,或低於21歲子女)沒有任何影響。而其他有影響的外籍人士,也隻是在等待排期的過程中,由於不像以前可能已經獲得了移民申請的批準,而增加了不確定性。雖然這樣,如果可以遞交親屬移民申請的,我們還是建議盡早遞交移民申請以獲得排期,根據移民局的排期原則,先到先獲得有效排期,也就表示自己的移民申請可以盡早得到審理,進而達到身份調整的目的。 張哲瑞律師是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律師,精於辦理各類移民案件。本律師事務所並在今年陸續出版了兩本新書,《美國法律呼悠談》《百年滄桑--移民美國史畫》需要移民服務的客戶可以和他們聯係,或訪問他們的網站:www.hooyou.com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