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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國家利益豁免一些誤解的澄清

(2006-09-01 17:29:49) 下一個
在當前美國政府嚴格控製外來移民,收緊其鼓勵移民的政策的形勢下,通過國家利益豁免這個渠道取得美國綠卡也已經變得艱難了很多。本文對國家利益豁免一些誤解作了澄清解釋。 誤解一:對於已拿到博士學位並有很多出版物的人來說,國家利益豁免的申請很容易, 可以由申請人自己操作。 在當前美國政府嚴格控製外來移民,收緊其鼓勵移民的政策的形勢下,通過國家利益豁免這個渠道取得美國綠卡也已經變得艱難了很多。一個成功的國家利益豁免申請不僅取決於申請人的自身條件,還在更大程度上取決於具有說服力的推薦信及針對法律要求對申請人的情況做出恰倒好處的描述的申請信。對於絕大多數沒有受過專門法律訓練的申請人來講,對這後兩個條件的把握是非常困難的。值得一提的是,近期來,移民局各處理中心關於國家利益豁免申請的審批條件已發生了很大變化,參考以往別人成功申請的樣本並不一定適合現在的要求。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因為申請人自己準備不足而導致移民局要求補充材料的話,申請獲得批準的難度就會大大提高。更糟糕的是,如果申請一旦由於不符合移民局要求而受到拒絕,申請人在以後再采取任何措施都會遇到很大的困難。 誤解二:隻有作出了重大成就的人才有資格申請國家利益豁免。 從法律角度來講,成功的國家利益豁免申請並未對申請人的成就作出具體規定。所謂申請人將來的研究與美國國家利益要有內在聯係這一要求隻是個模糊的概念。因此,認為申請國家利益豁免必須具有很高的成就是把這種申請與特殊人材(EB-1(a)) 或傑出研究人員(EB-1(b)) 的要求混為一談了。這一錯誤認識在很大程度上使很多符合國家利益豁免申請條件的人駐足不前,貽誤了盡快通過這種途徑獲得綠卡的機會。 誤解三:Ph.D.在校學生不能申請國家利益豁免。 這一理解是錯誤的。根據法律規定,任何具有碩士學位的外國人都可以申請國家利益豁免。 誤解四:我所擁有的最高學位是在國內獲得的醫學本科學位,所以我不符合擁有碩士學位這一申請國家利益豁免的基本條件。 這種理解是不正確的。國內的醫學本科學位相當於美國的醫學博士學位(MD),因此在國內獲得的醫學本科學位的人符合擁有碩士學位這一申請國家利益豁免的基本條件。 誤解五:隻有從事與醫學有關的研究的人才能申請國家利益豁免。 這種理解是基於對國家利益非常狹義的解釋,因此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移民局對國家利益的理解是廣義的。總體來說,從事能源,環境,材料,食品安全等方麵研究的人申請國家利益豁免都是相對容易的。相反,從事計算機程序設計,會計等專業的人申請這種豁免是比較困難的。 誤解六:隻有在學術機構從事研究的人才能申請國家利益豁免。 這種理解是片麵的。雖然從整體上來看,在學術機構從事研究的人比較容易證明其研究對美國國家利益的內在影響,但對於那些在公司從事研究的人來說,隻要其從事的研究符合美國國家利益,他們仍然可以申請國家利益豁免。 誤解七:關於申請國家利益豁免推薦信的幾種誤解 誤解A:推薦信越詳細越好,越多讚美之辭越好。 推薦信是否具有說服力並不在於它是否詳細或是否充滿了對申請人的讚美之辭。移民局官員所希望看到的是對申請人本身的能力,成就,潛力,及其研究領域對美國國家利益內在的影響的中肯評價。要達到這一點,推薦信必須針對特定的法律點進行評述,而不是單純地用專業術語羅列申請人的成就,或者對申請人的性格品行極盡讚美。 誤解B:推薦人職位越高越好 這不完全正確。在推薦人熟悉申請人的研究專業的情況下,推薦人擁有很高的職位無疑會為其推薦信增加說服力。但是如果推薦人的研究方向與申請人不一致,或推薦人並不熟悉申請人的研究專業,那麽即使推薦人的職位很高,也不能對申請起到有效的支持作用。 誤解C:推薦人與申請人越熟識越好 推薦人當然應該熟悉申請人的研究領域和專業,但是相識太久或合作關係太緊密都會導致主觀印象多於客觀評價。因此,推薦人不一定由對申請人非常熟悉的人來寫。移民局希望看到的是不帶感情色彩,純粹從學術角度做出客觀評價的推薦信,因此推薦人完全可以是與申請人不認識,沒有合作經驗的研究人員。 誤解D:推薦信過份強調在勞工市場上具有申請人條件和資曆的人材短缺。 這樣的做法可能會導致的負麵影響,即移民局要求申請人最後通過申請勞工證來獲得綠卡。 張哲瑞律師是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律師,精於辦理各類移民案件。需要移民服務的客戶可以和他們聯係,或訪問他們的網站:www.hooyo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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