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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B 轉換雇主的問與答

(2006-09-01 16:28:31) 下一個
最近有很多當事人詢問有關轉換僱主的相關問題,我發現有些道聽塗說,不正確的資訊流傳,因此,我希望在此簡要說明澄清相關問題: Q(1):我想換工作,是否必須再重新申請H-1B? A(1):是的。每一次轉換僱主,新僱主都必須重新提出一個新的H-1B申請,這樣的程序可以在美國境內完成。而依H-1B portability的規定,在新的H-1B申請提出後(即申請人拿到移民局就該個案所發出的收件證明),該H-1B受益人(受僱人)即可開始為該新僱主工作,當然,該H-1B申請最終仍必須獲得核準,才能使得該H-1B受益人持續保有H-1B的合法身分並持續為該新僱主工作。如果申請時要求延長受益人在美國境內的合法身分,則移民局在該H-1B的核準通知上就會附上新的I-94 card,該I-94 card即成為該H-1B受益人可繼續在美國居留的證明文件。 Q(2): 我的H-1B簽證過期了,我現在轉換僱主,是否必須離境拿新的簽證? A(2):不需要,除非你有旅行計劃而要離境美國,而在離美後要再入境為新僱主工作,就必須持有有效的H-1B簽證入境。護照內的簽證是為在離美旅行結束後可以重新入境的通行證件之一,而在獲準入境後,移民官會核發I-94卡,上麵並會注明該外籍人士可在美國境內合法居留的截止日期,而這個I-94卡也就是證明外籍人士在美國境內是合法居留的重要證明文件 ,因此,如果你沒有離境美國的旅行計劃,即便你憑以合法入境的H-1B簽證過期了,隻要你的I-94卡仍未過期而持續有效,且你一直有維持著H-1B身分,則仍是合法居留,不因為H-1B簽證過期而使得你失去H-1B身分。而我在上述A(1)中已說明轉換僱主的申請可以在美國境內完成,該H-1B受益人不須離境即可持續保有H-1B的合法身分,因此,除非你有離美的打算或有其它特別情事,否則,在轉換僱主的情形,不須離境重新拿新的H-1B簽證。 Q(3):我轉換僱主的的H-1B申請已獲核準,而我之前的H-1B簽證(舊僱主)仍持續有效,在離境美國後,我可以用之前尚未過期的H-1B簽證入境美國嗎? A(3):是的。即便你現在已換了新僱主,你之前的H-1B簽證若仍然持續有效,你可以持該仍有效的H-1B簽證,以及已獲核準新僱主H-1B申請的核準通知入境美國,而在入境時,最好提醒移民官將在I-94卡上有效期填為和該H-1B申請的核準通知一致,而不是隻到舊H-1B簽證的有效期。當然,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可以在領事館拿到新的H-1B簽證(新僱主)當然是最好的。 本文由範毅禹律師事務所 Sally Chen , Esq. 陳立雯律師執筆,您如有移民法律相關問題或有意作案件評估,歡迎與本律師事務所各辦公處所聯絡。 --------------------------- 本文由範毅禹律師事務所提供 本律師事務所精辦各類勞工應聘及專業移民申請 (包括H-1,L-1,EB-1,EB-2,NIW,勞工卡,綠卡等申請)。所有申請由多位美籍律師及擁有15年經驗的範毅禹律師親自處理,我所並特設中英移民網站。內有最新移民新聞資訊及由律師主持的移民問答集,歡迎讀者流覽查詢。 www.Fan-Law.com CALIFORNIA : Fan & Fitzpatrick, P.A. 260 S. Los Robles Avenue, Suite 211 , Pasadena , CA 91101 Tel: 626-683-9099 Fax: 626-683-9599 COLORADO : Fan & Fitzpatrick, P.A. 1763 Franklin Street, Denver, CO 80218 Tel: 303-832-8900 Fax: 303-832-8901 MARYLAND : Fan & Fitzpatrick, P.A. 230 North Washington Street, Suite 400 , Rockville , MD 20850 Tel: 301-251-2636 Fax: 301-25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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