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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B 新政策下的問題

(2006-09-01 16:28:31) 下一個
移民局終於公布在7月30日前提出H-1B的F及J簽證持有人,可以合法留在美國,直到H-1B從10月1日開始生效。這個新政策留下很多的問題。 第一為什麽要選擇7月30日,恐怕沒有人知道。可能移民局認為OPT的持有人,有60天的緩衝期。因此從7月30日到10月1日正好有60天,所以是個合理的日期。但是若是OPT持有人有效日期是7月29日,而且8月1日才找到工作,那麽僅僅一天的中空期是否因此而H-1B被否決,果真如此,是否7月30日是一個不合理的日期。我認為是的。移民局應該按往例隻要是在OPT緩衝期提出H-1B申請的人,都可以留在美國。 第二,移民局宣布之前已經批準,因為無法維持合法身份,而需境外申請H-1B的案件仍然是有效的否決。申請人隻能以Motion to Reopen的方式要求移民局來改變先前的決定。 但是這帶來的問題是Motion to Reopen的程序要花上好幾個月的時間。等到10月1日恐怕都還不會有結果出來。所以Motion to Reopen恐怕還不是辦法。 有些人是決不能回國去申請H-1B。因為到時要通過Security Check,一拖恐怕還是好幾個月,甚至是遙遙無期。如果在美國提出Motion to Reopen等超過10月1日還沒有結論。工作能不能保住,以及遲遲不開始工作H-1B是否有效也是個問題。 第三,因為之前中空期而提出F或B簽證的人現在該怎麽辦,是否繼續或是提出取消。取消是否就馬上失去身份。如果Motion to Reopen還沒有提出,又不能回國這該怎麽辦 第四,我們建議一些申請人避開Motion to Reopen而從新以快速方式再H-1B申請H-1B。因此15天就可以得到答案。為一些還在緩衝期的人是個好辦法,但是緩衝期已經過的人該怎麽辦?如果提出新申請的人是否又占用了2個名額的計算是否會亂掉也是潛在的問題。 快速H-1B是一種花錢消災的申請,但以目前這種情勢恐怕花錢是隻是消小災。申請人該好好的跟自己的律師討論怎麽辦。 --------------------------- 本文由範毅禹律師事務所提供 本律師事務所精辦各類勞工應聘及專業移民申請 (包括H-1,L-1,EB-1,EB-2,NIW,勞工卡,綠卡等申請)。所有申請由多位美籍律師及擁有15年經驗的範毅禹律師親自處理,我所並特設中英移民網站。內有最新移民新聞資訊及由律師主持的移民問答集,歡迎讀者流覽查詢。 www.Fan-Law.com CALIFORNIA : Fan & Fitzpatrick, P.A. 260 S. Los Robles Avenue, Suite 211 , Pasadena , CA 91101 Tel: 626-683-9099 Fax: 626-683-9599 COLORADO : Fan & Fitzpatrick, P.A. 1763 Franklin Street, Denver, CO 80218 Tel: 303-832-8900 Fax: 303-832-8901 MARYLAND : Fan & Fitzpatrick, P.A. 230 North Washington Street, Suite 400 , Rockville , MD 20850 Tel: 301-251-2636 Fax: 301-25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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