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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 AC-21條例以及勞工認證的問答分析

(2006-09-01 16:28:30) 下一個
1)A公司 Sponsor我遞交了勞工認證申請。我想知道: 我什麽時候需要開始在 A 公司工作? 法律上來講,勞工認證申請以及其後的基於工作的綠卡移民申請都是對於一份未來的工作而言,因此在綠卡申請批準以前並不需要為A公司工作。 2) 假如在A公司開始工作後,我又在B公司找到了工作,而我原來的綠卡申請還在Pending之中,那麽我可以離開A到B工作嗎? 根據21世紀美國競爭法條例INA 204(J), 1(a)(5)(A)(iv) 規定,隻要你的I-140已經被批準,而I-485Pending超過180天,而你的新職位或新工作與原來申請的工作又是類似或相同的等級和性質,那麽就可以工作。 3) 在到B公司工作之前,我必需在A公司工作多久? 隻要你獲得綠卡申請的批準,就可隨意到任何公司工作。 4) 那麽對於以上情況,有沒有程序可言?我需要通知INS我要到B公司工作嗎? 一般來說,隻要在I-140批準後,I-485Pending了180天後換同性質的新工作,INS對這當麵並沒有相關的程序。唯一需要的隻是通知INS你將不在為原Sponsor申請的公司工作了。當INS收到你的通知後,將會向你發出RFE提交補充材料表明你的去向。INS可能要求提供新雇主的Employment Letter來評估新工作是否與原申請中工作職位是否相同或類似性質及新雇主對其支付薪金的能力,同時對申請作出最初決定。盡管沒有規定新雇主須支付原勞工認證申請中列明的薪水要求,或至少此職位的Prevailing Wage, 但假如新雇主沒有能力支付所規定的薪金,那麽其申請將會被INS拒絕。所以新雇主在向INS遞交證明文件時,應表明其能為此雇員支付原勞工認證中要求的薪水,至少達到此職位的Prevailing Wage。 5) 我今年8月將用完6年的H-1B 而我的綠卡申請還在Delaware審核之中。聽說Delaware有很多申請被拒絕。我的綠卡申請已過一年,我將申請第7年的H-1B。假如我的綠卡申請被拒絕,那麽我需要立刻離開美國回到原來的國家嗎? 假如綠卡申請中I-485正在Pending,而6年的H-1B即將用完,那麽就可以申請第7年的H-1B。但對於I-140與I-485同時遞交的情況,如果I-140被拒絕,同時所遞交的I-485申請也會被拒絕,所以一旦這些申請被拒絕,基於此的第7年H-1B也會立即無效,意味著申請人要離開美國。 6) 在此情況下,我還有其它選擇的餘地嗎? 你可以選擇從新在大學申請就讀畢業的項目以轉換成F-1學生身份。否則,你將麵臨離開美國,再申請其它簽證從新進入美國。 7) 什麽是Preapproved Labor, 對於勞工認證申請有幫助嗎? 我並沒有聽過有Preapproved Labor。但有一種情況,雇主為其雇員遞交了勞工認證的申請,然後想雇用另一個人代替其職位。如果新雇員符合原勞工認證申請中(ETA750A)的所有條件,那麽雇主就可以使用原來的申請。 --------------------------- 本文由範毅禹律師事務所提供 本律師事務所精辦各類勞工應聘及專業移民申請 (包括H-1,L-1,EB-1,EB-2,NIW,勞工卡,綠卡等申請)。所有申請由多位美籍律師及擁有15年經驗的範毅禹律師親自處理,我所並特設中英移民網站。內有最新移民新聞資訊及由律師主持的移民問答集,歡迎讀者流覽查詢。 www.Fan-Law.com CALIFORNIA : Fan & Fitzpatrick, P.A. 260 S. Los Robles Avenue, Suite 208 , Pasadena , CA 91101 Tel: 626-683-9099 Fax: 626-683-9599 COLORADO : Fan & Fitzpatrick, P.A. 1763 Franklin Street, Denver, CO 80218 Tel: 303-832-8900 Fax: 303-832-8901 MARYLAND : Fan & Fitzpatrick, P.A. 230 North Washington Street, Suite 400 , Rockville , MD 20850 Tel: 301-251-2636 Fax: 301-25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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