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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到期後的身分問題

(2006-09-01 16:28:30) 下一個
之前在二月時我和大家說明過,對那些身分為 F / J而已申請轉換身份為H-1B,卻因為H-1B配額已滿的因素而致H-1B的申請無法如期獲得批準的人士,移民局會如何看待這些人在原有身分屆期後的身分問題 (請參閱2004年2月 23日文章)。 我在當時提過,當H-1B配額已滿時,移民局有權在FEDERAL REGISTER公布上述這些人士不會因此而失去合法身份。但截至目前為止,移民局就此問題迄未做出任何回應,我們判斷移民局在這一次可能不會做這樣的宣布,否則,沒有理由拖延到現在還不做宣布。因此,依目前情勢看來,我認為要仰仗移民局的宣布實在已經不切實際,必須在目前法規容許的情形下另做其它打算。如果你現有身分(OPT)的到期日在在今年8月1日之前就將屆期的話,你必須在身分屆期之前提出轉換為其它非移民身分的申請,否則,你必須做離境的準備,並在60日寬限期 ( F 身分為60日/J身分為30日) 到期之前離境,以免成為非法居留。 另一個issue 我要提出來說明的是,對上述這些身分(OPT)在在今年8月1日之前就將屆期的學生來說,在寬限期到期後到10 月1日這段時間,將會處於沒有合法身分 (如果沒有成功轉換成其它身分的話),如果你仍希望繼續留在美國轉換為H-1B 身分工作 (拿2005財政年度的H-1B名額 ),我建議你必須審慎處理這一段失去合法身分的問題。依法規而言,轉換身分的申請要能獲得批準,(除了必須符合其它要求之外),原則上有兩個前提必須滿足:(1) 必須在現有身分到期之前提出轉換身分的申請;(2) 在新身分開始生效之前仍然一直維持著有效的身分。因此,上述這些外籍人士,在這一段身分上的間隔期間,我建議必須先轉換成其它非移民簽證的身分,然後再和H-1B轉換身分的申請銜接上。否則,如果直接提出轉換身分為H-1B的申請,即會因為該外籍人士沒有符合上述第二項“必須維持有效身分”的要求而不會獲得批準h H-1的。在實務運作上,我們也看到移民局就後者這樣的申請,要求申請人提出“維持有效身分”的證明,但申請人並無法提出即遭到否決。 至於可能轉換成何種非移民簽證,而不會影響你之後H-1B的申請,則應該谘詢你的移民律師就各個個案情形來做最好的考量。 本文由範毅禹律師事務所Sally Chen, Esq. 陳立雯律師執筆,您如有移民法律相關問題或有意作案件評估,歡迎與本律師事務所各辦公處所聯絡。 --------------------------- 本文由範毅禹律師事務所提供 本律師事務所精辦各類勞工應聘及專業移民申請 (包括H-1,L-1,EB-1,EB-2,NIW,勞工卡,綠卡等申請)。所有申請由多位美籍律師及擁有15年經驗的範毅禹律師親自處理,我所並特設中英移民網站。內有最新移民新聞資訊及由律師主持的移民問答集,歡迎讀者流覽查詢。 www.Fan-Law.com CALIFORNIA : Fan & Fitzpatrick, P.A. 260 S. Los Robles Avenue, Suite 208 , Pasadena , CA 91101 Tel: 626-683-9099 Fax: 626-683-9599 COLORADO : Fan & Fitzpatrick, P.A. 1763 Franklin Street, Denver, CO 80218 Tel: 303-832-8900 Fax: 303-832-8901 MARYLAND : Fan & Fitzpatrick, P.A. 230 North Washington Street, Suite 400 , Rockville , MD 20850 Tel: 301-251-2636 Fax: 301-25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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