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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90)
寫好了反駁的狀詞,問一位律師界的朋友如何遞送。他說,必須用標準的白紙,如28字的(在標準大小的白紙左邊有1-28的數字) ,又要有一個 Blue Back . 就是在印有數字的白紙上打字,放在文件最低層的必需是蘭色紙。
在等待高等法庭第二次開庭的過程中,由於被告律師遲到20分鍾而使我們的案子推到最後一個。在此期間,那位大律師試圖與我們和解:總共付我們1000元,將兩個案子了結。我們當然不會同意,也不純嫌錢少,有個理字在那裏,他們憑什麽可以這樣?他們的律師又嚇唬我們:如果重判,你們輸了將一分也拿不到,你們不怕浪費時間嗎?你們不用此時間來賺錢嗎?我們的回答:“我們費時,你也同樣,我們當作 take lessons, 而你呢?”從與他們律師談話中了解,果然此律師欠被告 一筆錢。那位大律師又揚了揚手中材料說“我們有新證據”。
我們一笑置之, 心想,這是什麽世界,欠款不還,還一次次上訴,還有什麽新證據,我們決定不再理睬那位大律師了。他又一次走過來,
問我們考慮得怎麽樣了,我們回答“NO” 。
又一次開庭了,還是上次那個法官。一開始問我們有什麽新的內容要補充, 我們回答,沒有。而對方的大律師才開口,法官就截了他的話,“狀詞上有的就不用說了。” 還是我們的決策對,把要說的全寫清楚了,至少現在法官應該明白我 們的意思了。法官的總結:這個案子我很清楚 (很少有兩個不是律師的中國人 對抗美國人的兩位律師吧) ,我曾經讓雙方包括被告律師在內,在我麵前辯論過, 這不是刑事案,你是律師,你應該知道,這類賠償案沒有所謂新證據新論點,所以你不能推翻原判。
我們又一次贏了。看著那兩位被告及他們大律師的灰溜溜的表情,即使拿不回錢, 心情也舒暢了許多,誰說沒有律師出庭就贏不了?
剛剛走到法庭門口,他們的大律師又出新招了,說被告要求分6次付清欠款。(一開始我已說明他們是有錢人) ,我並且了解到,幾年前,他們要求一個Beverly Hills 的他們的物理治療師放下工作出庭作證,補償費用500元,結果他們也食 言了。我們回答那律師,
“誰擔保?若你律師簽字保證我們會考慮。否則免談,因為他們已經沒有信用了” ,那位律師連聲說 No No. 連他們的律師都不相信他們,何況我們呢!我們直接向律師點出,他們這是緩兵之計,一次付一些,縮小欠款額,一下子停止還款,使沒有任何收款公司願意接受
小case,FR 就又得呈了,我們寧可讓Collection 收賬公司分錢,讓欠款人去擔驚 受怕吧! 依照法庭的判決,一經成立應該立即執行。
在美國我算是真正看到了什 麽是法律,被告可以照舊拒不付款。我們決定要懲罰他們一下,讓他們受到教訓, 不可再去騙人。
我們拿著法庭的裁決,到小額法庭去開證明,很多手續都是法庭的那位善心白人幫助我們的 (有時候想,我在哪裏都有貴人相助) ,
有了證明就可以Lock 鎖住他們的自主房 (病人來時都有填表,因此有地址) ,對第一房子隻能“鎖”不能“拍賣”。意思是在有效的10年內,他們已經不能賣房子了,除非他們還清欠款,有我們的release 簽字。我們花了11元,到 Records office of Los Angeles County 把事情辦好了。 過了一段時間,被告又出招了,我們收到了一張寄於FR的私人支票,200多元,備注上有1/6 的$1628元字樣。我們明白隻要我們接受此支票,就表示我們同意他們 分期還款。驚喜的是,以前他們的帳戶都關掉了,這個帳戶如何?一查果然是 有錢的,我們馬上通知法警去封他們的帳戶。這真是“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 。 很快他們就乖乖還款了。
這半年出庭三次,出入法庭無數次,體會是:
一,法律麵前人人平等。
二,隻要有理有據,走遍天下都不怕。
三,官司贏了,並不等於保障了權益。法庭隻判案,執行上要自己主動出擊。
四,簡單的案子,不一定請律師,也有贏的機會。
五,英文表達能力不佳隻要能讓法官明白也不影響輸贏。
六,法庭並不如想象中那麽恐懼,隨時可以去問問題。法官也是人,並不可怕, 有些還很和善呢。
七,美國人大多是講理的,我們遇到的是敗類,一位美國老太太安慰我們,我們 有同感。 (全文完)
我也想知道MM的聯係方式,最近也為了官司的事情煩惱之極,看了MM的帖子倒是挺受鼓舞的,但是還有很多細節不是太明白想請教MM。
咱們不欺負人,可是咱們決不受欺負,尤其在這個法製的地方,有理走遍天下..
參考:【加國司法感受】,【加國醫療感受】, 【訴不平還公道】
http://blog.wenxuecity.com/myindex.php?blogID=14670
出國的中國人本來就是尖子,就應該有自信,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