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次婚姻是與我的初戀情人。我在北京讀書時他在北京學漢語,美國亞裔。高高的個子,誠實而略帶孩子氣的麵孔。至今記得我問他會不會說中文,他溫柔地說“一點兒”,北京腔的兒話韻十足。
我當時大一下學期,我們在一起一直到我大三上學期。他要回國,問我是否和他一起走,我說我還沒畢業,這樣放棄太可惜。於是我們分手了,約定彼此不必等。那是95年,Internet剛剛進入北京,我們開始了Email的鴻雁傳書。96年我畢業,還是決定去找他。97年一月來美,對洛杉磯的第一印象是高速公路上的噪音振耳欲聾。
97年2月22日我們正式結婚。他當時在USC讀Political Science的博士。我找工作未果,於是讀書,九月份開始在LMU讀MBA。我們兩人都是同時上學和工作,壓力都比較大。加之年輕,不懂得互相體諒,隔閡越來越大。 98年底我去香港參加一個課程,走了三個星期。回來之後第一夜他告訴我已經愛上別人了。我3天之後搬出去,至此分居。
事實婚姻維持23個月,因我的身份問題頗多周折。當時我隻有一千美元現金,請律師又花了750美元。無人訴說,深夜在10號公路開車,放聲痛哭,是literally嚎哭。2000年正式離婚。
愛是不能飲,不可飲,也要拚卻的一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