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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敬公婆, 我的家庭很和睦 zt

(2006-08-23 00:43:26) 下一個
不孝敬公婆, 我的家庭很和睦 送交者: 好說話的 WARNING: 這個要建立在感情很牢固平等的基礎上。如果一方對感情稍有動搖,那麽就會有婚姻危機了。幾個事例裏話都說到很絕的地步,都沒有給自己退路。萬一對方不讓步,就沒有回旋的餘地了。這個例子其實有點極端的,有的人不是那麽好說話的。而且看得出,這夫妻倆在自己的父母麵前也是說話很有份量的。要是換了父母是強勢的,這種太過直白的方法顯然就行不通了。家家有本難念的經,自己好好念吧。 不孝敬公婆, 我的家庭很和睦 1.首先,確定原則. 真正的孝如同父母之愛一樣, 成本相當高. 不是吹吹牛就可以的,而是一種帶有很大付出,責任和感情的行為. 因此,對於常人來說,孝敬對象的個數和孝敬的質量是成反比的.這也是我們一般不會去孝敬父母的同事的原因,盡管父母的同事也是我們的長輩,也和我們認識. 那麽怎樣確定孝敬對象呢? 我不支持不勞而獲的行為,因此我隻孝敬對我的成長付出很多金錢和辛苦的人.所以如果我的父母拋棄我,我不會去孝敬,隻會遵照法律,一邊履行義務,一邊控告他們當年的行為.當然,我父母一直對我很好,所以我很孝敬父母.但我絕對不會要求我的LG孝敬我的父母,我的父母並沒有養育過我的LG,所以我LG不欠他們的,我的帳,沒道理讓我LG來還.但同樣,我LG的帳,也應該自己還,沒道理讓我還. 婚姻是什麽,是兩方在互相欣賞和喜歡的情況下,以平等和互愛的方式共同走完人生的合同,而不是找人幫自己承擔義務.就算伴侶願意承擔,自己也應該自覺,盡量減少這種情況.如果伴侶不願意,不僅不可以心存不滿,還應該對自己提出這樣過分的要求,向伴侶道歉. 我覺得,以愛的名義,要伴侶幫自己還債,是非常不道德的. 我和LG在這點上達成共識,自己的父母自己孝敬,不到沒有辦法,不麻煩對方.如果因為自己的孝敬,對伴侶造成不便,就應該立刻想辦法解決.(注意:不是讓伴侶解決,而是自己解決).在這個原則下,我講講我們的操作方式. 2.孝敬問題 由於我和LG的原則是各自孝敬,所以過傳統年也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媽,聖誕節和結婚紀念就過兩人世界.有機會我也常常給父母買東西,帶他們出去短途旅遊,帶他們出去吃飯,但我從不為公婆考慮這些,因為我公婆已經包幹給他們的兒子.如果他們自己的兒子對他們的孝敬都不夠,那能怪誰? 最搞笑的是這樣實行了一段時間後,LG居然和我娘家關係越來越好,甚至我父母過生日,他又送禮物,又要跟著我們去吃飯.因為孝敬父母的勞動部分我一人承擔,金錢部分與婆家差不多. 但我父母有好東西就會給我LG留著,我LG過生日,他們都會給禮物,隻有快樂,沒有壓力,我LG自然和我父母關係良好.我公婆不會象我父母對我LG一樣對我,我也沒有意見,每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但相對地,我也從不為孝敬他們花費精力.LG想起來去孝敬,我支持,想不起來,也不是我的問題.現在,LG常常感歎,自己的老婆真是一個孝敬又貼心的好孩子,自己在比老婆差遠了. 3.同住問題. LG一開始想與公婆同住,我舉雙手讚成.但同時我要求我的父母也過來同住, 沒道理LG孝敬,我不能孝敬的. 兩方父母都住在一起,我們不久以後又會要孩子,七人同住,又有小孩子,請個保母是必須的.所以同住的第一個問題是,我們必須租或買一個八個人可以同住的房子.LG一聽,頭都大了,想到萬一婆家和娘家在一個屋子裏發生爭執的可怕局麵,立刻想推翻同住計劃.但這次我沒有答應,憑什麽你想和公婆同住就同住,你不想和嶽父母同住,就必須單住?公婆來不來我不介意,但我父母會和我們同住. 這場同住風波以LG道歉結束.LG承認他這樣做的時候,確實隻考慮了自己的父母.鑒於他的這個錯誤,他答應了我的兩個條件,而我同意單獨住.這兩個條件是: 任何一方父母來住,必須事先通知,並得到兩個人的同意;住一個月以上,如果還不想回家,我們會給他們在附近另外租房. 4.誰錯誰道歉 我不同意家是講愛的地方,不是講理的地方.試想一下,一個人因為他的無理要求,而和你發生爭執,甚至給你帶來傷害,還不願糾正,又怎麽會真的愛你? 人非聖賢,都會有錯,不論是LP,LG,公婆和娘家.我一向認為做錯事道歉,接受受害者的合理懲罰,並盡力做出補償,是一個善良人起碼的品質.在談戀愛時候,我LG非常讚同我的這個觀點,因為我從不利用LG的追求耍小姐脾氣,做錯事,哪怕是無意的,都會第一時間道歉.當我們結婚時,誰錯誰道歉已成為我們家的第一家規.誰來我家都必須遵守這條規矩,不遵守可以,那麽請你離開.也正因為這條規矩,LG很少邀請公婆來我們家,因為他無法保證公婆做錯事會道歉.他又無法解釋為什麽一個善良的人,在無意或有意傷害別人後,連道歉都不肯. 5.與LG的一次戰役 我和LG的唯一次戰役是拜公婆所賜.結婚後不久,LG有一個很好的升職機會,但必須調去外地五年,也不能保證五年之後一定可以調回來.那是一個不錯的城市,但我在現有的城市已經有了很好的工作,去那個城市後,幾乎不可能再找到這樣好的工作,又要遠離父母,所以我很猶豫應該怎麽辦. 我和LG本來一直在商量權衡.可突然有一天,LG回來和我發脾氣,說不管我願不願意,他都要去,我愛他,就必須和他走.我說,我沒說不去,我正在考慮,但你既然這麽說,那相對的,你愛我,就必須留下來.LG昏了頭,居然說: 我是男人,我必須把事業放在第一位,你是女人,你必須把家庭放在第一位,所以我走,你必須跟我去.我聽完,明確提出,我不會把一個置我為次要的人,放在我生活的主要位置.LG沒料到降伏不了我,我們陷入冷戰. 過了兩天,我主動找LG談了一次.第一,我對他在夫妻利益衝突時隻顧自己的表現非常失望,所以我不會考慮離開現有的工作.第二,如果他不能向我證明他隻是一時糊塗,他還準備繼續這樣的思維方式,我會重新考慮我們的婚姻.LG沒料到爭吵的結局是我的決定向他希望的相反方向邁進了一大步,並且真的影響到我們的婚姻,LG開始重新思考他看問題的方式. 幾天以後,LG以主動放棄這次升職的機會來向我證明他對我們婚姻的重視.我趁他沒防備,直截了當的問,你和我的爭吵是不是和你父母有關.他一下子愣在那裏.我說,你的態度變化這麽突然,我就知道了.原來公婆覺得我不夠聽話,想讓LG趁機會降服我.我對LG說,我有沒有挑著你與父母吵過架,我有沒有挑動你在與父母的關係上搶占上峰?那麽,將心比心,你父母這樣做是否有錯?LG辯解說,他們也是好心,站在他們的角度,也可以理解.我說,很好,我以後不會再去公婆家,我也是好心,至於怎麽個好心,你們也學著站在我的角度慢慢理解吧. 與這裏的一些姐妹不同,我不是一個口齒伶俐,會說狠話的人,但我言出必行.過了很長一陣子,我LG來求我一起去婆家吃頓飯,說他已經和婆家說了,夫妻的事情我們會自己處理,別再挑剔我的LP. 我是一個容易商量的人,既然如此,就去看看,果然,婆家對我的態度明顯好轉,而且迄今為止,都相安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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